志祺七七
2021.08.26

154隻全被安樂死!走私品種貓為何不開放領養?「依法撲殺」真的合法嗎?|志祺七七

各節重點:
00:00 開頭
02:22 走私貓為何要安樂死?
03:03 狂犬病危機?
03:52 合法動物如何進來台灣?
05:02 依法撲殺不合法?
05:46 《動傳法》怎麼說?
06:45 修法方向
07:46 反對修法的聲音
09:24 貓咪的命才是命?
10:07 我們的觀點
11:24 問題
11:40 結尾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最近台灣破獲154隻走私品種貓,當天全數進行安樂死。消息傳出來之後引發爭議,有的人覺得這是必要措施,有的人認為是政府為了省事而濫殺無辜。今天,就讓我們來聊聊「走私貓安樂死事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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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2號當天,海巡署破獲了一隻從中國來的走私船,在上面找到154只走私品種貓,其中包括俄羅斯藍貓、布偶貓、波斯貓及美國短毛貓等等,市值上千萬。

那因為這些走私貓沒有經過檢疫,按照規定必須要被銷毀,所當天就依法把這些貓咪全部執行安樂死。但這個做法,事後就引發動保團體和一些民意代表的抗議。他們認為政府的手法實在太粗暴,應該要修法提供更溫和的方式,像是檢疫隔離、開放領養等等,不要濫殺無辜的生命。

後來甚至連連總統蔡英文,也發文表示要檢討現在的制度,修法讓規定更符合人道精神。那今天這集志祺七七就來討論看看,走私動物為什麼要被安樂死?我們有沒有其他更好的處理方式?要修法的話,又應該怎麼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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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貓為何要安樂死?】

根據農委會和防檢局的說法,這一次走私貓之所以要安樂死,主要是因為擔心貓咪會引入國外的疾病,危害國內動物和人的安全。走私貓可能會有的疾病其實不少,首先是一些貓科動物容易感染疾病,像是俗稱的「貓愛滋」、「貓冠狀病毒」、「貓瘟」等等。

這些疾病雖然在台灣本來就有,但是在高密度養殖品種貓的繁殖場,很容易產生出新的變種病毒,造成傷害更大、更難治療的病毒。而台灣本土的家貓,甚至是保育類的石虎,都沒有經歷過這些病毒的壓力,因此面對病毒非常脆弱。一旦傳染開來,很可能會引發生態災難。

【狂犬病危機?】

走私貓另一種容易感染的疾病是「狂犬病」。狂犬病透過動物之間的抓咬傳播,不但擴散速度很快,而且是連人類都會被感染的疾病,人類一旦感染病發,致死率高達百分之百。

目前台灣的狂犬病,還沒有在貓狗之間傳播的情形。因為這次的走私貓來自於狂犬疫區中國,農委會擔心如果讓這些貓咪留下,很可能會導致病毒感染到貓狗身上,進而在在台灣島內擴散,後果非常嚴重。

除了上述這些比較常見的疾病,走私貓身上也可能有一些未知的病毒,像是肺結核、鼠疫、口蹄疫或者非洲豬瘟等等的病原,對民眾和經濟動物的健康都有很大威脅。誒不過,如果擔心走私貓會病,那安排檢疫隔離不就好了嗎?其他合法管道進口的品種貓,不也是這樣進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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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動物如何進來台灣?】


按照合法流程從國外進入台灣的貓狗,首先要在國外注射疫苗、植入可以追踪身份的晶片、在實驗室進行抽血檢測,進入台灣之後還要再隔離檢疫7天,確認全部沒問題才能夠進來。那因為合法貓狗的來源和足跡比較清楚,又經過多次檢疫,雖然還是機率引入疾病,但風險就相對比較小。

可是走私動物因為來源不明,沒辦法確認他們中間經過什麼地方,可能會染上什麼病毒。加上非法養殖環境中病毒很容易變異,有些病毒的潛伏期又長,所以要完整檢疫的難度就變得很高,很容易出現漏網之魚。

基於這樣的風險考量,大部分國家遇到走私動植物都會採取人道銷毀的方式。但也不是沒有例外,像是保育類的走私動物,如果鑑定後認為它傳染病的風險可以承擔,就會安置到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去。

誒,這個流程就引起一些人的疑問:如果走私保育類動物可以事後檢疫安置,那為什麼其他動物不能比照辦理呢?也有動保團體質疑政府說的「依法撲殺」只是藉口,目前的法律並沒有說一定要撲殺走私動物。這又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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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撲殺不合法?】


根據農委會防檢局的說法,目前撲殺走私貓的法源依據主要有兩個,一是《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二是《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我們分別來看看。

第一個《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就是我們前面提到處置走私動物的流程。破獲走私動物之後,當局會先分成保育類、禽鳥類和非保育類。

走私的保育類動物還有安置的機會,而禽鳥類和非保育類,就只有安樂死一條路可以選。這個規定看起來很明確,但《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是只有「行政規則」位階的法規,所以要判斷撲殺到底合不合法,還要再回到更高位階的《動傳法》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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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傳法》怎麼說?】


簡稱《動傳法》的《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在「第34條之2」提到走私動物的處理方式,那簡單來說有四個選項。

一是「採取安全性檢疫措施」;二是「進行隔離診斷,補打預防針和治療」;三是「要求輸入動物的人補上文件,沒辦法就退回。第四才是這次的執行的「撲殺銷毀」。

因此有法律界的人士批評說,明明《動傳法》還有「安全性檢疫」和「隔離診斷」的選擇,沒有規定走私動物一定要撲殺。而《懲治走私條例》和《海關緝私條例》等相關法律,也都沒有一定要撲殺的規定。

那照理來說,作為法律的《動傳法》要比只是「行政規則」的《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更優先,但農委會卻用《作業程序》來迴避《動傳法》的其他選項,直接執行撲殺。這就引起一些人質疑說,農委會只是想要躲過檢疫照護工作,才會選擇用最輕鬆的撲殺手段,所謂的「依法撲殺」根本沒有充分的法律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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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方向】


因為這次走私貓安樂死事件,越來越多人開始關注動物走私的議題,朝野立委也在討論應該要怎麼修法,才能阻止這樣的遺憾再次發生。那目前修法方向主要圍繞兩個問題:「要如何防堵走私活動」和「走私動物要怎麼處置」。

防堵走私方面,像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就建議,針對走私動物的犯人,政府要把刑罰加重到7年以上。而那些沒有合法來源的寵物店也應該加重懲罰,直接開罰三百萬元。

也有動保團體倡議要設立「動保警察」,專職徹查相關案件。而「破獲走私後要怎麼處置」的問題,也有動保團體和立委提議,應該要釐清目前撲殺走私動物的法源依據,在「保育類」和「非保育類」之下再進行更細緻地劃分。

這樣也許就能讓比較沒有威脅的動物,可以有安樂死之外的出路。像是這次不少人提到的方案,就是先讓動物隔離檢疫,確認沒問題後,再開放民間團體或個人認養,希望能用這個方式盡量兼顧防疫和人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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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修法的聲音】


從目前輿論看來,在「防堵走私活動」方面,關於加重刑罰的部份算是有達成共識。不過對於「處置走私動物」的修法,就引發了比較多的輿論爭議。

因為如果要好好地安置走私動物,「檢疫」和「收容」這兩個環節非常重要。要先利用檢疫隔離,降低疾病傳染風險,然後再安置到收容所等待民眾領養,但是目前這兩方面在執行上都面對很多的挑戰。先說「檢疫」方面的問題。有人擔心,動物的病毒潛伏期從幾個月到幾年都有可能,未知的變種病毒又多,檢疫難度非常高。

如果修法讓民眾認養走私動物,萬一讓病毒流入社區,就會傷害到更多無辜的生命,得不償失。至於「收容」方面,台灣在2017年實施「流浪動物零安樂死」政策後,公私立收容所的空間和人力負荷早就已經爆炸,很難有餘力再容納新的動物。所以即便有辦法順利通過檢疫,之後有沒有人願意領養,這又是另一個頭痛的難題。

好,那就算上面的問題都找得到解決方案,那還有最有一關「經費分配」問題。檢疫和收容的成本非常高,目前光是一隻貓檢疫隔離的費用,就大概需要花十幾萬以上,像這次破獲的154隻貓咪,就要花上千萬。那這一筆錢應該由誰負擔呢?

即便國家或是動保團體,願意穩定出錢來做這件事,但在資源有限的狀況下,會不會排擠到國內其他保育動物、流浪動物們非常有限的照護資源呢?因此有些反對的人質疑說,這次為了品種貓而開特例修法,卻忽視修法帶來的資源排擠和風險,有可能反而對本土動物造成更多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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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咪的命才是命?】


在這次修法的辯論裡面,也有不少人都感嘆說,台灣的動保資源太集中在貓狗身上,常常忽略掉其他動物的需求。像之前也有過蜜袋鼯、黃金鼠、鸚鵡、鴿子等走私寵物被人道毀滅,去年台灣甚至還撲殺了數以萬計的綠鬣蜥和埃及聖䴉,但卻沒有什麼人注意到,跟這次品種貓的待遇完全不同。

那之後如果真的修法,開放走私動物檢疫後認養,那這些貓狗以外的走私動物,也應該要被保護嗎?要如何界定什麼動物「應該」要被安樂死?什麼動物不用?那如果都不區分,只要是走私動物全部都進行檢疫收容,這就又回到原來的問題:要去哪裡找到那麼多人力、空間和金錢的資源呢?

【我們的觀點】


在進入觀點以前,我們要先謝謝大家把影片看到這邊。如果你還沒有訂閱「志祺七七」,請記得按下訂閱,開啟小鈴鐺,才能在每天晚上收到我們的影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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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我們團隊裡面其實有很多人在養貓,這次看到那麼多貓咪被安樂死的新聞,真的覺得很難過。明明做錯的是那些走私販,最後受苦的,卻是這些無辜的動物們。

但在目前的法規和現實條件限制下,要不要安樂死似乎是一個很困難的選擇。雖然我們都知道生命是無價的、所有的生命都應該被拯救,但現實上的資源就是有限,所以到底怎麼拿捏這個平衡?要怎麼分配經費?要專注照顧哪些動物?

這些問題的答案,背後其實涉及到我們如何看待「生命的價值」,所以也很難會有個標準答案。不管做什麼決定,也一定會面對道德上的質疑。那我們認為,這些問題雖然不好回答,但只有在不斷的討論和辯論中,我們才有可能找到一個共識,慢慢凝聚出大家都能夠接受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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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最後想問問大家,你覺得應該開放走私動物檢疫認養嗎?

A. 應該,被走私的動物是無辜的!
B. 不應該,雖然動物們很可憐,但開放認養的風險太大了。
C. 部分開放,在預算和能力範圍內,能救多少是多少。
D. 其他,留言告訴我們吧!

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走私貓安樂死爭議」!
此外也可以點這邊,看看「品種狗」以及「流浪動物」的討論;
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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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台灣154隻自中國走私名貴貓安樂死掀話題 蔡英文躺槍:https://bit.ly/3jhaDOM
→漁船走私中國貓 防檢局長:恐讓台灣陷入狂犬病風險:https://bit.ly/3yj8Ltd
→154隻貓安樂死引討論 陳吉仲:2規畫加重懲罰杜絕走私:https://bit.ly/2WjOaYX
→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 https://bit.ly/3zlVMbl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https://bit.ly/3sO3VD6
→動物走私、防疫、安樂死:貓命之間的電車難題:https://bit.ly/3zfHR6K
→為何人道銷毀,才是更顧全動物福祉的做法?——談走私貓安樂死事件的道德誤區:https://bit.ly/3sLf3AI
→走私動物「免死條件」曝光!醫師:行政部門有很大的運作空間:https://bit.ly/3jj3PjD
→楊智傑/政府迅速撲殺走私貓 稱染病並不科學:https://bit.ly/3B8SyZk
→專責警力 民間團體籲成立「動保警察」:https://bit.ly/2URoQZu
→零人道宰殺將上路 動物就此幸福了?(下) 談福利不應獨厚犬貓:https://e-info.org.tw/node/116557
→疾管署-狂犬病:https://bit.ly/2UN50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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