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祺七七
2020.04.22

有精神或社交障礙的重刑犯,就能減輕刑責嗎?什麼時候該執行死刑?| 志祺七七

各節重點:
01:36 翁仁賢做了什麼?
03:04 為什麼他要這樣做?
05:28 怎樣的犯罪應該被判死刑?說自己有精神病就能減刑嗎?
07:59 是否應該執行死刑?何時應該執行?
09:50 我們的觀點
10:57 提問
11:16 掰比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如果一個殺人犯殺人以後,檢察官跟他說,你至少會被判無期徒刑,結果他竟然嗆檢察官說,「應該是要從死刑開始起跳才對,怎麼會是無期徒刑起跳呢?」對這樣一心求死的人,我們還該判他死刑嗎?

今天,就讓我們來聊聊「翁仁賢與死刑」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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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ho~大家好,我是志祺!

4月1日愚人節的晚上,法務部執行了蔡英文任內第二次的死刑,受刑人叫做「翁仁賢」。這個翁仁賢曾被媒體稱為「人魔」,審理他案子的法官也曾說過,當法官42年來,從來沒有看過這麼惡劣的人。

翁仁賢的律師說,他有部分的「自閉症類群障礙症」,也有著「自戀型人格」的臨床表現,因此會做出這些「人格異常」的事情,不完全是他自己的責任,希望法官能審酌量刑。但翁仁賢自己卻沒有想要請求法官輕判的意思,他不僅毫無悔意,更是在審判的過程中不斷地用言語挑釁法官,甚至是對法官比中指。

在這一集裡面,我們並不會花太多篇幅討論「廢除死刑」的部分,但我們會先從翁仁賢的故事以及法院的判決內容呢,來討論一些常見的死刑延伸議題,像是「有精神相關疾病的人就可以減低刑責嗎?」以及,「怎麼決定要不要執行死刑?」

嗯,每次要討論這樣的悲劇前就會覺得有些沉重,我們就先來看看翁仁賢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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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仁賢做了什麼?】

翁仁賢犯案時的年紀是51歲,他在2016年的除夕,在親友團聚一起吃年夜飯時,往家中潑灑汽油然後放火,導致父母、姪子、姪媳、和外籍看護等6人當場死亡,並造成另外4名親人灼傷。在經過3年的審理後,最終在2019月7月10日,被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

根據判決書的記載,翁仁賢當初並不是臨時起意,而是早就已經預謀好的。他在偵查時供稱,在4、5年前的除夕就已經開始計劃,認為如果要把全家人都殺害,最快的方式是縱火,因此他選在動手的前一天跑去買汽油,並且在除夕當天晚間,一家人都聚集在餐廳吃年夜飯時,把油潑向餐廳,用打火機點燃報紙,並且丟向汽油中,瞬間閃燃引爆。

在引發大火後,翁仁賢還拿著自己預先準備好的開山刀,試圖殺死從屋外要進來救火的姪子,還好姪子迅速逃離現場。隨後,翁仁賢也騎機車逃逸,五天之後才在北橫公路被警察逮補。

他在放火之前,還用紅色噴漆在房間內噴下「坑人很爽、等我回來」,他說,這個意思是,「等我從地獄回來,只要有靈魂,這件事還沒結束。」他也曾在一次開庭時,對還活著的四哥說出,如果人可以輪迴幾十次,我就追殺你們幾十次。

這樣深的恨意,到底是怎麼產生的?

【為什麼他要這樣做?】

根據判決書記載,翁仁賢覺得,他長期以來受到家人的「虐待」,讓他覺得好累、撐不下去,而且身上的錢花得差不多了,如果不出去找工作,就是要來「結束這一切」。

他在審判過程中說了一些他認為的虐待,例如,他種了一株很漂亮的「孤挺花」,結果爸爸卻跟鄰居說,這花踩了也沒關係。或者是他想要養紅貴賓狗賺錢,結果哥哥卻拿他幫貴賓狗洗藥浴的罐子裝農藥,害他的貴賓狗死掉。又或者是,有一次哥哥推著父親的輪椅從他面前經過,結果就從他腳上壓過去,但哥哥否認有壓到他,他就罵哥哥,結果反而被父親罵說,怎麼可以那麼大聲對哥哥說話。

在常人的眼中,這些事情,或許比較像是家庭之間相處的衝突與摩擦,是許多人日常生活中可能多少都會有的一些不愉快,但可能還不到「虐待」的那種程度。確實,在法院的判決書中也表示,這些事情並不構成客觀上所謂的「虐待」以及「折磨」。

不過,這些常人也許可以一笑置之的「衝突」,在翁仁賢身上也許真的是難以承受的痛苦。

判決書裡面引用了專家對於翁仁賢精神狀況的鑑定報告,報告內容說他有著部分的「自戀型人格特質」,也有著一部分的「自閉症類群障礙症」的臨床表現。例如,幾乎無法體諒他人的難處,只能關注自己的想法,但對於挫折和不愉快的感受又特別強烈、執著。這些思考方式都讓他難以和家人溝通,常常有衝突和誤會,逐漸累積成仇恨。

另一方面,他長期都處在十分封閉的環境,沒有朋友也沒有伴侶,缺乏外部的社會支持,所以無法好好處理這些負面情緒和想法。他認為自己是全家最聰明的人,但社經地位卻完全比不上其他兄弟,導致他的情緒矛盾和不滿越來越大,儘管家人也曾多次幫他找工作,但翁仁賢還是總覺得自己被「虐待」。

跟許多重大刑案類似的是,他的辯護律師主張,當事人之所以會犯下這樣的罪刑,跟他本身有精神的障礙或心智缺陷有關,所以刑責應該要被降低。那先不管最後會怎麼判,但一般來說,像這類的重大刑案,可能都要經過好幾年的審判程序,才會走到定讞。不過這個案子呢,無論是在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或者是最後的最高法院,都將他判處了死刑,整個審判的過程其實是蠻快的。

接下來,我們看看法官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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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的犯罪應該被判死刑?說自己有精神病就能減刑嗎?】

一般來說,除非真的是屬於「最嚴重的罪行」,不然最近幾年,法院其實是蠻少在判死刑的。

這可能是因為,司法體系偶爾會誤判,再加上死刑是「直接剝奪生命」,讓受刑人永遠失去改過的機會,所以除非罪證確鑿、而且真的有非常強烈的理由,足以認定完全沒有任何矯正教育能協助他改過向善,否則通常不太會判到死刑。在翁仁賢的案子裡,法官就用了很長的篇幅在說明,他的罪行重大、毫無悔意,甚至還有很強的可能性會繼續殺害還活著的家人,所以研判他已經毫無回歸正常社會的可能。

但就像前面提到的,翁仁賢的「精神狀況」也是另一個可能影響判決結果的因素。這是因為刑法有規定說,如果犯罪的人他在實施犯罪行為時,因為精神障礙或者其他的心智缺陷,導致他根本不知道他的行為違法時,是可以減輕刑度、甚至是不罰的。

在這部分,法官認為,鑑定報告說翁仁賢只有「部分」自閉症類群的「特質」,但尚未達到標準的程度。而且,真正影響刑度認定的因素是,翁仁賢在犯罪時是否神智清楚、是否明確意識到他正在進行犯罪的行為。從翁仁賢能帶著預先準備好的食物逃亡到山區、事後也可以清楚交代犯罪的細節,都足以證明他的犯罪意識明確,所以不符合刑法裡面減輕刑責的標準。

不過關於刑責的部分,還有一點值得討論的是,在審判過程中,翁仁賢多次強烈表達自己應該被判死刑,甚至還說,如果要判無期徒刑關25年,還寧願選擇判死刑。對不少人來說,這個想法似乎有點難理解。欸,就算要關很久,活著應該還是比較好吧?而且弔詭的是,如果真的判死,那好像反而還幫這種罪大惡極的犯人「圓夢」?

這些問題再推深一點,可能就會涉及到死刑存廢的議題。例如有人會想,如果沒有死刑的制度,某些想報復社會、甚至一心求死的人,是不是就沒有那麼強烈的犯罪動機了呢? 不過,以翁仁賢案來說,他其實有預謀逃逸,拘捕過程中還曾和警方發生扭打,所以他比較像是被抓了之後才不想活的。但有人又認為,無論如何,死刑這個制度還是幫他更快解脫,對這樣的人而言,只有無期徒刑的話或許還更有可能嚇阻力。

那這個部分再繼續討論下去可能時間不太夠,所以我們要暫時打住,先來聊聊「死刑執行時機」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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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應該執行死刑?何時應該執行?】

翁仁賢的事情引起的另一個討論是,為什麼選在這一天執行死刑?又為什麼是選擇他,而不是其他的39名,已經死刑定讞的那些罪犯?

去年10月底,行政院長蘇貞昌曾說,有些罪惡是天理不容,像殺害自己親人的、在母親面前殺小孩的,而且已經定讞的死刑就該執行。當時很多人就認為蘇院長說的「應該執行」,就是去年7月定讞的翁仁賢案。在過去,當一個人被判決死刑後,到底「什麼時候會真的執行死刑」,又或者是「哪些人會優先被執行死刑」,一直都像是一個黑盒子一樣,並沒有清楚的規範。所以有些人就推測,這一次之所以會選擇翁仁賢,可能是因為院長有點名過的關係。

長期推動廢除死刑的「廢死聯盟」表示,「政府在防疫有成、民意支持度高漲的時刻,執行了死刑」,並諷刺說「挑選一個大家恨之入骨的惡人執行,這是大有為政府的依法行政」。其實,在民間團體的長期推動下,去年底立法院就已經通過修法,要把「執行死刑」的黑盒子打開,讓相關規定更透明。但在細節還沒訂出來的現在,政府就這樣子把翁仁賢給槍決了,所以廢死聯盟就認為,主導死刑執行的法務部,有帶頭違法的問題。

針對這樣的質疑,法務部長蔡清祥則是受訪表示,執行翁仁賢的死刑案是「依法行政」。

當然,每次執行死刑時的法務部長都是這麼說,而且每次的決策都不夠透明,所以不管是馬英九政府時期,還是蔡英文政府,每次只要有死刑的執行,就會引發一些陰謀論,像是要轉移媒體焦點、或者是拉高民調支持等等。這部分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去看看博恩夜夜秀最後一集的「欸!死刑執行」,有更詳細的討論。

不過不管怎麼說,現在執行死刑的相關規定,確實是不太完善的,這部分還是只能夠請立委們以及法務部再加加油了。

【我們的觀點】

我們覺得,翁仁賢案的一切都是讓人非常難過的悲劇。除了今天談到的這些之外,這個案子能延伸討論的,可能還包含司法、獄政體系,以及最有爭議的「廢死議題」。這個議題在台灣呢,一直以來都很難取得共識,誰敢說要廢死,誰就被罵爆。我們覺得,在立場這麼壁壘分明的情況下,要取得一個能平衡的結論是很困難的,它真的需要更長時間的累積與對話。

去年《我們與惡的距離》這部電視劇推出後,我們看到有越來越多人在討論重大刑案的時候,更能把焦點放在犯罪的背後動機、社會環境,以及事發後「加害者家庭」和「受害者家庭」的掙扎、甚至是促成雙方對話的「修復式司法」這類的議題。

我們覺得,這真的是很不容易的改變,因為包含死刑的意義、優缺點、支持反對的人各自在意什麼,都是需要更多傾聽、理解,甚至更多研究的議題。我們希望這一集節目,也能促成更多這樣的討論,幫助大家未來能凝聚出一個共識,所以,真的非常歡迎大家一起思考,然後留下你們的看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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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最後,我們還是要回到今天的主題。看完這集後,你覺得翁仁賢這樣的人,應該被判處死刑嗎?
A:應該,他做的事情罪大惡極,一定要判死刑。
B:不應該,他一心想死,反而更不該讓他稱心如意,應該讓他關無期徒刑。
C:不應該,但我說不上原因,就是覺得國家可以殺人好像不太對勁。
D:其他,留言告訴我們吧!

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翁仁賢與死刑」的故事,
此外,也可以點擊這個地方,看看我們從「犯罪心理學」來討論酒駕防治,以及亞斯伯格症的相關討論。
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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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5 年矚重訴字第 4 號刑事判決:https://bit.ly/2yvbSFl
→ 臺灣高等法院 106 年矚上重訴字第 4 號刑事判決:https://bit.ly/34ZrWLt
→ 最高法院 107 年台上字第 1603 號刑事判決:https://bit.ly/2KlCond
→ 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矚上重更一字第 1 號刑事判決:https://bit.ly/2ywtFMc
→ 最高法院 108 年台上字第 940 號刑事判決:https://bit.ly/3bvKeXd
→ 【博恩夜夜秀】欸!死刑執行:https://bit.ly/3atsQ3S
→ 除夕縱火弒6親 判決書揭翁仁賢背後「只想讓家人痛苦、生不如死」人生:https://bit.ly/2XVFQgn
→ 2020年4月2日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臉書發文:https://bit.ly/2VqtnPS
→ 2020年4月2日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新聞稿:https://bit.ly/3brhGyc
→ 【死囚槍決】惡煞除夕夜縱火奪6命 翁仁賢的成魔之路:https://bit.ly/2Y2fp8u
→ 翁仁賢縱火狠燒6至親!資深法官:42年未見如此惡劣之人:https://bit.ly/3asrUwL
→ 翁仁賢槍決伏法 法官:從未看過如此惡劣之人:https://bit.ly/3cv4CrE
→ 蘇貞昌點名2案「天地不容」 法務部:逐步廢死政策未變:https://bit.ly/2XX6Lbw
→ 沈政男/除夕夜燒死父母的翁:https://bit.ly/2XXCitQ
→ 翁仁賢伏法 蔡清祥:執行完有向蘇貞昌陳報:https://bit.ly/34X2XZ6
→ 法部引「我們與惡的距離」 推修復式司法:https://bit.ly/2VOMnqj
→ 判死人數逐年減少 綠委鄭運鵬拋終身監禁+廢死公投:https://bit.ly/3eJVa5t
→ 狠殺小燈泡 王景玉無期刑定讞:https://bit.ly/3eB2znP
→ 黃嵩立:法務部「逐步執行死刑」背離生命價值:https://bit.ly/2KoBZQT
→ 錢建榮專欄:在愚人節殺人的政府:https://bit.ly/3eGi262


【 延伸閱讀 】

→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https://bit.ly/2zg79re
→ 翁仁賢:隱藏在高自尊面具下長不大的囝仔:https://bit.ly/34Varfd
→ 死刑存廢問題(wiki):https://bit.ly/34VGX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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