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祺七七
2022.07.10

《優生保健法》要修了!「墮胎」這件事,到底誰有權利可以決定?|志祺七七

各節重點:
00:00 開頭
01:17 【圖文不符上課囉!】廣告段落 
01:48 台灣現行法律是什麼?
03:06 法要怎麼修?
04:17 為什麼要修法?
05:55 質疑修法的意見
07:03 支持者的回應
08:21 我們的觀點
09:31 問題
09:52 結尾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台灣的《優生保健法》即將修法,並改成《生育保健法》,其中,已婚女生想墮胎,到底要不要經過丈夫同意的部分,引起了激烈的論戰。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聊聊「生育保健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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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ho~大家好,我是志祺!
這幾年,很多國家都在修跟「墮胎」相關的法律。像波蘭大法官認為,墮胎危害了胎兒的生存權,所以幾乎是全面禁止了墮胎的行為。前陣子,美國推翻《羅訴韋德案》,大法官認為,美國憲法並沒有保障或允許,民眾有墮胎的權利。所以現在,美國人能不能墮胎,還要看他所在的州,怎麼規定

那在很多國家的墮胎法規,越來越嚴格的現在,臺灣的修法方向,卻稍微有點不同。從今年初開始,立法院要修《優生保健法》的消息,就引起了一些討論。這個修法的方向,有些人喜歡,有些人不喜歡。

其中民眾意見最分歧的,就是如果已婚的女性,想要進行人工流產,到底需不需要經過老公的同意?那今天,我們會先幫大家介紹,臺灣的這個《優生保健法》預計要怎麼修?為什麼要修?大家又在吵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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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現行法律是什麼?】

依照刑法第288條的規定,除非是因為生病或是有生命上的危險,否則婦女墮胎,在台灣依然構成刑事犯罪;而協助墮胎的醫師,也可能被以「加工墮胎罪」或「意圖營利加工墮胎罪」來處罰。直到1984年,台灣正式通過《優生保健法》,如果要墮胎的人,有符合以下幾種狀況,那就不會構成刑事犯罪。

第一個,婦女是「非自願」懷孕,例如遭到強暴或是誘姦;第二,胎兒的生父,是法律規定不能跟媽媽結婚的對象,比如兄弟姊妹;

第三,是胎兒有畸形發育的可能,或是父母親有遺傳疾病、傳染疾病或精神疾病史;最後,是醫師認定,這個懷孕或分娩,可能會危害孕婦健康,或是影響到孕婦的家庭生活與心理狀態。不過,就算是符合這些狀況,但法律還是有規定,除非孕婦或嬰兒的健康出現重大問題,不然只有在懷孕的第24周之內,才可以進行人工流產,也就是墮胎。

那如果懷孕的女性剛好是未成年,然後她想要墮胎,就必須要有監護人的同意;如果懷孕的人,是法律上的已婚女性,那她能不能墮胎,也還要經過法律上的配偶的同意,而不是自己想要就可以。

【法要怎麼修?】

關於這次的修法,簡單來說,有兩個主要的原則方向。第一個是「減少歧視」,第二個則是「加強女性當事者的自主性」。首先,原本《優生保健法》中的「優生」兩個字,意思是這些規定,都是為了考量「優生學」。某種程度來說,似乎有點暗示,身心障礙者不適合生育,或身心障礙的孩子應該被篩選掉,多少有點歧視的意味。

所以這次除了會把《優生保健法》改成《生育保健法》之外,原本法條中有出現「有礙優生」這四個字的地方,也都會改掉。另外,剛剛講到,原本未成年少女,必須要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才可以墮胎。但現在修法的目標,希望改成「如果未成年少女跟監護人有不同的意見,那司法或行政機關就能介入,透過徵詢心理和醫學專家的意見,做出適合的裁決」

最後,還有一個方向,就是這次討論最熱烈,也是我們今天主要談的議題:已婚的婦女,可以不用再經過配偶同意,就能透過醫師的評估認定,去施行人工流產。不過,在看看正反意見之前,我們先來看看,政府到底在想什麼,為什麼要這樣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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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修法?】

以法院的態度來說,其實台灣早就有過類似的判決先例。有丈夫認為,他明明就沒有同意妻子可以墮胎,醫師就幫妻子動手術,所以控告醫生,說他觸犯了墮胎罪。

但最後法院並沒有受理丈夫的自訴,因為法官認為,婦女是最了解自己身心狀況的人,配偶的意見可以參考,但不能取代醫師的判斷。並且法院也認為,《優生保健法》講到的「配偶同意權」,只是行政措施,並不算能直接解釋成,是《刑法》墮胎罪要保護的利益。

另外,這次修法背後,還有另一個動機,就是要讓台灣的法律,能更符合聯合國的趨勢與規範。1979年,聯合國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簡稱 CEDAW 。是國際間第一個關於「女性權利」的多邊公約,目前有高達189個締約國。那雖然臺灣並不算在其中,但政府認為,人權是臺灣最重要的價值之一,也是我們跟中國最不一樣的地方。在人權上持續努力,也能讓我們持續結交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所以長期以來,很多國際的人權規範,都有被納入我們的法律體系當中。

那這個 CEDAW 認為,婚姻關係中,男女應該是平等的;同時,婦女是負責懷胎和哺乳的人,通常也會擔任主要照護者的角色,懷孕會影響她的職涯發展,和繼續接受教育的機會,甚至很有可能會影響她的生理與心理健康,而她的身心健康,也會影響小孩的身心健康。所以 CEDAW 認為,女性在婚姻裡,有權利自由決定要生幾個小孩、相隔多久生。他們鼓勵婦女多多納入伴侶的意見,但這不代表伴侶的意見,可以完全凌駕在本人的意願之上。

【質疑修法的意見】

在修法的消息出現之後,質疑的聲音或討論方向,其實滿多的。除了「配偶有沒有權利決定」以外,還有「墮胎是不是侵害了胎兒的生命權」、「這樣修法對臺灣的外交有沒有幫助」、「生育率會不會繼續降低」等等。

那在生命權的部分,之前我們已經有在其他影片討論過,所以今天我們主要還是會聚焦在「配偶有沒有權利決定」的這個戰場,來看看雙方的論點。在公共政策平台上,我們注意到,反對方最在意的一點,可能就是「掌控感」和「公平感」

他們認為,如果修法通過,那之後不管是「生」或「養」,丈夫可以說是「幾乎完全沒有」選擇的空間。因為法律本來就有規定,孩子出生之後,「生父」和「生母」都有撫養的義務,如果不養,那可能會觸犯遺棄罪。在「養」的這個部分,夫妻雙方都一樣沒得選擇,那也就算了;但為什麼在「生」的部分,只有女性有權利可以決定呢?

如果夫妻雙方,本來講好要一起生兒育女,結果太太懷孕後突然反悔,想要墮胎,那誰來賠償丈夫的損失呢?失去孩子的痛苦,對爸爸也會是很大的打擊。但現在修的法,好像都沒有顧慮到父親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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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者的回應】

針對這樣的質疑,支持者強調,就像剛剛講到的判例,其實現在法庭上的意見,本來就認為「丈夫的意見」只是墮胎時的其中一個參考,而不是必要條件。所以如果夫妻關係健康,那這個修法,並不會產生太實際的改變或影響。但這個修法,卻可以讓那些活在「權力不對等」的婚姻中的女性受益。

比如說,有人的婚姻其實很不美滿,甚至有「非合意性交」、也就是「婚內性侵」的狀況,妻子可能完全不想跟這樣的丈夫生小孩。那現在修法如果通過了,等於是保障她有更多「自我救濟」的空間。

那在「修法對丈夫不公平」的部分,支持者認為,懷孕生產這一切過程,妻子都要承擔更多不同的風險。如果真的要追求公平,那丈夫是不是也願意承擔一樣的風險呢?如果這件事情做不到,那是不是代表,在這個地方要追求全然的公平,本來就幾乎不可能?

另外,也有人認為,一個成年女性如果沒結婚的,那她自己就可以決定「要不要留下小孩」,但婚後卻被剝奪這樣的權利,也是一件有點弔詭的事情,感覺好像自己變相成為丈夫的所有物。至於「墮胎合法化」會不會降低生育率的部分,從其他國家的統計數據來看,這兩者之間其實沒有什麼太直接的影響;更關鍵的,反而是民眾有沒有結婚、幾歲的時候結婚。

【我們的觀點】

在進入觀點以前,我要特別感謝志祺七七所有的會員,因為有了大家的支持和贊助,我們才能持續製作這種非常、非常、非常、有可能會黃標的主題,真的是非常謝謝大家!

如果你願意支持我們走得更遠,歡迎點頻道主頁的「加入」按鈕,成為我們的會員,或者也可以用「超級感謝」,小額支持我們。好的,那話說回來,我們在看這次討論的時候,覺得最震驚的,就是有些女性的弱勢程度,超乎我們原本的想像。比如剛剛講到的婚內受暴就是一種,還有的人是沒有經濟能力可以做好避孕,甚至有的人根本沒有機會,能接觸到正確的避孕觀念。

假設我們暫時先撇開「性別」這個層次的論戰,想想那些在破碎的婚姻、或是極度弱勢的環境中,被生下來的孩子,忍不住也會擔心他們未來的命運,是不是可能更辛苦?如果他們長大了之後,知道自己是怎麼被生出來的,會不會覺得大受打擊?

而我們一直以來都相信,法律存在的價值,除了保障多數人的權益之外,也應該要讓弱勢的群體,過著有尊嚴的生活。所以在大方向上,我們認為這次修法的立意很良善,但細節到底要怎麼處理,這個部分,就留給大家繼續來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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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次的墮胎修法,你的想法是?

A. 非常支持,這代表國家越來越重視女性自主權了!
B. 原則上支持提升女性自主權,但我覺得如果是家暴之類的特案,要另外立法處理
C. 我反對,我覺得要不要拿掉小孩,應該還是要夫妻共同決定
D. 其他,留言告訴我們你的想法吧!


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優生保健法》要怎麼改」!
此外也可以點這邊,看看「美國羅訴韋德案」以及「心跳法案」的相關討論;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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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放寬視野看墮胎議題--墮胎議題都在吵合法化,我們還能討論什麼?:https://reurl.cc/QLgn5O
→黃伊平/墮胎需要配偶同意嗎 :https://reurl.cc/RrgnLg
→《優生保健法》修法爭議:https://reurl.cc/q52znq
→【投書】通姦除罪後,還有多少法令管制我們的性與再生殖健康權利? - 報導者 The Reporter:https://reurl.cc/WrgaA9
→墮胎──嬰兒與母親的戰爭 https://reurl.cc/OAg75y
→【性別觀察】那些在台灣墮胎的女人(們)|性別力 Gender Power:https://reurl.cc/QLgn5M
→已婚女子捍衛自己的權益-提點子:https://reurl.cc/RrgnLx
→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協作會議 - 快來看協作會議:https://reurl.cc/x92xNZ
→美國大學性教育講義3:你該知道的「墮胎」知識與爭議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https://reurl.cc/8oR4Dy
→【P觀點】子宮保衛戰》人工流產取消配偶同意權在吵什麼? | 公視新聞網 PNN:https://reurl.cc/ang0e9
→預告修正「優生保健法」草案,名稱並修正為「生育保健法」:https://reurl.cc/7DN9KD

【 延伸閱讀 】

→V太太:台灣反墮胎運動背後的真心話——女人有怎樣的天職?: https://reurl.cc/b2g433
→單元讀物:臺灣婦女墮胎醫療簡史:https://reurl.cc/OAg75D
→台灣版的Pro-Life與Pro-Choice之爭,心跳法案與優生保健法 - PanSci 泛科學:https://reurl.cc/p12n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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