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祺七七
2019.05.22

德國想推出「沒拒絕就等於同意」的「器官捐贈」政策?這樣子真的合理嗎嘎啦嘎啦?| 志祺七七

各節重點:
00:14 目前德國的器捐政策
01:54 採「雙重拒絕制」的器捐提案
03:32 「雙重拒絕制」引發的疑慮
04:58 我們的觀點
06:39 提問TIME
06:53 掰比~別忘了訂閱

(註)本文末含有資訊勘誤/補充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hiho~大家好,我是志祺!
今天就讓圖文不符用7分鐘的時間,和大家一起聊聊「為什麼德國打算修改器官捐贈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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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德國的衛生部長史班(Jens Spahn)和幾個國會議員,一起針對「器官捐贈」議題提出新的政策草案,根據他們的規劃,未來的國民如果沒有主動登記「拒絕器捐」,那麼等到他們過世的時候(註1),就會被當作同意器捐,醫院可以把他們的器官移植給有需要的人。

關於這個新聞大家可能會很好奇,為什麼德國現在想要修改目前的器捐政策呢?而且這個新方案,看起來是把「人民的沈默」直接當作「同意」,這樣真的合理嗎?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些話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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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德國的器捐政策】

目前德國的器捐政策其實是採取「主動同意制」,有意願的人要自己去下載器捐卡來填寫,然後帶在身上,而醫生就是根據這張器捐卡來做器官移植。又或者是,如果死者在遺囑裡面有表明同意器捐的話,一樣也可以捐出器官。

不過呢,這樣的政策產生的國內器捐比率並不是很高噢!例如從 2017 年的數據來看,在每百萬的人口當中,德國的器捐人數也才 9.7 人,遠遠輸給其它歐美國家,像是第一名的西班牙在每百萬的人口當中就有 46.9 個器捐人數,而像是葡萄牙、比利時、美國、法國、英國,也都有 20、30 人這麼多。

另外德國大概有 1 萬個人正在等器官捐贈,但以去年來講,國內只有 955 個器捐案例,而且大概有 2 千人因為等不到器官而死亡。也難怪政府會覺得這個問題還滿嚴重的。而且有一點很特別的是,其實德國國內支持器捐的人口高達 8 成,但是實際上有填寫器捐卡的人只有 3、4 成,所以這代表民眾的「意願」跟「行動」之間還是存在著落差。也因此,政府才想要用新制度來提高民眾的「實際器捐行為」。

【採「雙重拒絕制」的器捐提案】

那現在就來看看這個新政策的草案噢!基本上,它規定年滿 16 歲的人要獲得至少 3 次跟器捐有關的資訊,讓他們可以思考自己的器捐意願。然後在一年之後,如果他們都沒有明確表達反對,那就會被視為同意器捐,而這些「選擇」也都會記錄在政府的資料庫當中。不過當然,如果當事人有改變意願,還是可以再做更改。

然後呢,按照這個制度,未來當一個人死亡的時候,醫生要經歷兩個步驟來確認死者有沒有拒絕器捐。

第一步當然就是從資料庫來看他有沒有表達過反對意願,而如果沒看到的話,醫生就要再做第二個動作,也就是跟死者家屬確認,他生前有沒有留下其它反對器捐的證據,如果又沒有,而且死者也沒有額外授權給家屬做決定,那麼這時候他就會被當作是同意器捐。而也因為這個過程要經歷這兩個步驟,所以這個草案又被稱之為「雙重拒絕制」。

而這種「假定同意」的制度其實不是德國獨創,因為像剛剛提到的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時或法國這些器捐比率很高的國家,其實就都採取類似的「假定同意制」,也就是除非死者生前有明確拒絕器捐,否則就一律視為同意。所以看起來德國政府現在也打算用這種方式來提高器捐人數。

而根據衛生部長史班的說法,這個提案主要不是要強迫民眾器捐,畢竟它還是讓每個人都保有拒絕的權利,它只是要讓大家去正視器捐的問題,逼迫大家做出思考跟選擇。而某些支持的人也認為,假設說我們都希望自己在有需要的時候可以得到器捐,那麼在將心比心的前提下,我們也應該要認同新的政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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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拒絕制」引發的疑慮】

雖然包括史班在內,這些提案人應該都是帶著一番好意來推動這個政策,不過還是免不了受到一些質疑跟批評。而最直接的問題就是:為什麼「沈默」就代表「同意」呢?

我們可以用個例子來比喻。如果今天你被一個人告白,他跟你表達愛意之後,還順便跟你分析了一下、跟他在一起的利弊得失,不過你聽完之後只覺得這個人真的很瞎,所以什麼話也不說就拍拍屁股走人。這時候,我們可以直接把你的沈默當作是你同意跟他在一起嗎?很明顯不是嘛!所以這顯示出新的器捐政策在邏輯上是有問題的。

另外還有一點是,我們一般都認為器捐是一種「慈善」行為,但它不是一種「義務」。也就是說,如果你願意器捐當然是很好,但沒有人可以強迫你,或是在你沒有表達意見的情況下假定你同意器捐。可是這個新政策採取的「假定同意」形式,就可能會讓器捐變成一種國民義務,而這是一種過度的要求。甚至這個政策背後可能又代表說,國家只是把人民的身體當作是一種「促進社會整體利益」的「工具」,而這忽略了每個人原本都應該被保護的身體完整性。

所以基於這類理由,目前德國也有議員提出一些折衷方案,像是如果真的要鼓勵大家思考器捐問題,其實可以規定在換發身分證、護照或申請駕照的時候,請申請人也一起填寫器捐意願書。這種作法就不會特別侵犯人民的個人權益,同時又能鼓勵大家做出選擇。

【我們的觀點】

雖然德國這個新提案是一種「假定同意制」,但我覺得以它的設計來看,也不能說邏輯上真的有問題,因為它其實有提供你關於器捐的資訊,而且也有給你充分的機會拒絕。

不過我在猜想,如果這種制度要放到台灣,應該還是會受到不少人的反彈。畢竟在我們的社會當中,有很多人會基於宗教或習俗的關係,覺得遺體的完整保存是很重要的事,例如有些人會相信,如果一個人過世的時候沒辦法保留全屍,那他的靈魂就沒辦法得到安息,或者是覺得這樣子很不尊重死者。所以在台灣要推廣器捐,其實也會遇到一些文化上的阻礙。

噢不過這邊要補充一下,台灣目前的器捐制度是偏向「主動同意制」,也就是死者生前必須要先留下同意書或遺囑,或者是他的最近親屬有用書面方式來表達同意,那這樣醫生才可以進行器官移植。只是說在這樣的制度下,我們的器捐率其實也偏低,例如一樣從 2017 年來看,台灣每百萬人口中的器捐人數也才只有 5.3 人。

而且台灣每年又有不少等不到器捐的人過世,像是根據這兩年的統計,台灣一年當中在等器捐的人差不多有 9000 多位,而且大概有 900 多人因為等不到而死亡。所以看起來台灣的器捐問題跟政策應該也還是有再被討論的空間。(註2)

那至於我自己對器捐的看法呢,因為我有親戚就是成功等到器官而受到幫助,所以我對這件事還算是滿肯定的。而且我自己覺得一個人過世就是很單純的離開,而在這之後呢,其實自己也不會再用到這些器官,所以如果這些器官可以交給下一個人、然後讓另一個家庭繼續保持圓滿的話,那我覺得也還是一件滿不錯的事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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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那影片的最後就來問問大家:你能夠接受自己過世的時候,把自己的器官捐給別人使用嗎?
A. 可以接受,因為幫助其他人很有價值!
B. 不太能接受,畢竟保留身體的完整還是很重要!
C. 其它!歡迎在底下留言告訴我們吧!

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器官捐贈」的議題!
此外可以點這邊,看看我們之前聊「墮胎」話題的影片!
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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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資訊】

00:24 註1:器捐一般分成活體器捐跟死亡後器捐,而目前德國提出的這個新制內容,主要是針對死亡後器捐的規定做修正。又死亡後器捐其實可再分成腦死後器捐與心死後器捐,而此案內容主要又是針對腦死後器捐做修正:當一個人在醫院被醫生判定腦死的時候,醫生就可以依據相關制度啟動器官移植程序。

06:13 註2:這幾年器捐中心就有用比較溫和的方式鼓勵大家同意捐贈器官。例如當你過世後有器捐的話,那麼未來你的三親等內的血親或配偶,如果有需要器官移植,他們就有機會可以優先得到其他捐贈者的器官。而且因為這種鼓勵制度可以幫助到家人,所以也滿適合拿來跟家人討論器捐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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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蔡慶樺/身體是國家的?德國的器官捐贈制度改革辯論:http://bit.ly/2VPep82
→報導者臉書:http://bit.ly/2QdZbTR
→德國衛生部長提倡器官捐贈新制:人人自動成為器捐者,除非你反對:http://bit.ly/2w9tC4n
→西班牙這樣做 器官捐贈領先全球25年[影]:http://bit.ly/30zWPU3
→遺愛㆟間:器官捐贈家屬之決策歷程:http://bit.ly/2WhHHeS
→台灣器捐率節節高升,為什麼國際社會卻看不到?:http://bit.ly/2Jw8SwG
→等不到器官移植,一年近千人抱憾離世:http://bit.ly/2wa5gYr
→器官移植:送出你的生命大禮:http://bit.ly/2VS8OO9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http://bit.ly/2Ep2kM1
→台灣器捐率為什麼比不過韓國?拳王崔耀三用生命扭轉韓國的器捐風氣:http://bit.ly/2wasGN8
→沒拒絕就自動器捐 法國新規定上路:http://bit.ly/2K1MB9x
→German health minister calls for opt-out organ donation:http://bit.ly/2VDcQoT
→台灣器捐率為什麼比不過韓國?拳王崔耀三用生命扭轉韓國的器捐風氣:http://bit.ly/2VF8eOW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施行細則:http://bit.ly/2Eldhyg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http://bit.ly/2HFVt1z
→器官捐贈Q&A:http://bit.ly/2WgO6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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