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祺七七
2019.10.10

台灣也有合法性交易!?一起來回顧公娼的辛酸血淚史!《 台味七七 》EP 007| 志祺七七

各節重點:
01:22 台灣的性產業從何開始?
01:52 性產業的法制化?
03:18 屹立不搖的「性產業」
05:23 「女權運動」與「公娼」
06:22 廢除公娼的爭議
08:06 公娼的消失
09:22 我們的觀點
10:58 提問
11:23 掰比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hiho~大家好,我是志祺!那今天,就和大家一起來聊聊「公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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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在路上一定有看過有些理髮店的招牌會大大地寫上「純」,有些是在標榜自己真的是「純理髮」,有些則是藉由「純」來掩人耳目提供「特殊服務」。當然我們也都知道這些「特殊服務」都是違法的,才需要這樣掩人耳目,不過,你知道台灣其實有合法的性交易場所嗎?就算你大搖大擺走進去,也是不會被抓的呦!

這種合法的性交易場所被稱為「公娼館」或是「妓女戶」,曾經遍及全台,但到了現在只剩下兩個地方有,分別是桃園的「天天樂」跟澎湖「沁樂園」,裡面服務的小姐,加起來也只剩 11 人了。好啦,我想大家多少都有聽過,其實目前台灣私底下的性交易還滿蓬勃的,只要打開通訊軟體,就可以輕鬆叫到「外送茶」。

欸咦,但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明明是違法的性交易,卻這麼多人做,但正當經營、有合法執照的「公娼館」卻是如此落寞呢? 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一探究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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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性產業從何開始?】

目前在台灣的歷史中,可以明確看到有性產業出現的時間點呢,是在清領時期。由於當時有大量的單身男性移民來台,造成男女比例嚴重失衡。再加上開港通商之後,各大港口形成鬧區,來來往往的商人、船夫、碼頭工人都是潛在客戶,在「需求」跟「市場」都具備的情況下,「供應」當然也隨之而生,酒館、妓院應有盡有,光是大稻埕一帶,大約就有兩百餘戶。

【性產業的法制化?】

到了日治時期,日本人為了防治性病,決定在台灣對「性產業」進行管制,這也是台灣公娼制度的開始。

日本政府設立了「檢番」這個單位,專門負責管理妓女的相關事務。除了會強迫她們定期去進行身體檢查之外,連她們要住在哪、何時接客、去哪裡上工,都會由「檢番」來安排。當時的妓女有分為「日本妓女」跟「台灣妓女」,日本妓女分為三類(藝妓:賣藝不賣身、酌婦:賣藝也賣身、娼妓:賣身) ,台灣妓女則是分為兩類(藝旦:賣藝不賣身、土娼:賣身)。

理論上,以日本想防治性病的角度來說,應該是所有妓女都要被管理,但日本政府卻只把重心放在日本妓女身上,頂多再加上一點點的台灣藝旦,然後把台灣土娼完全放生。再加上,當時的日本妓女只會服務日本人,台灣人完全沒機會找日本妓女消費,這些都呈現了日本殖民統治下的差別待遇。

但也因為台灣人只能找台灣藝旦,所以她們也就成為了當時的人氣 No.1。那個時候公學校老師的月薪,大概是 44 元,但一名藝旦的月收入卻可以高達 4、500 元!而大稻埕更是藝旦們的一級戰區,甚至有人說「沒看過藝旦,別說你來過大稻埕」,從這裡我們也可以想見,當時的大稻埕的藝旦們是多麽風光。

在日本的管制下,各個特區夜夜笙歌,直到二戰末期,日本才因為戰況不佳,而祭出「戰時節約」的政策,在這之後,所有的酒樓被強制停業,藝旦才漸漸地沒落、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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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立不搖的「性產業」】

可是「藝旦」的消失,可以代表「性產業」的消失嗎?如果大家這樣想,那可就太小看「性產業」的活力了!二戰結束後,因為戰時禁令而被禁錮的「人性」也隨之解放,性產業的燈火,也就再度照亮深夜的天空。

而剛來到台灣的國民黨政府,看到這滿坑滿谷的性產業,覺得這一定是日本人留下的淫靡風氣,馬上就宣布廢娼。但沒想到 ,1949 年國民政府帶來的大量軍人跟移民,再度讓台灣的男女比例失衡。為了慰藉不知道何時可以回家的軍人,政府對娼妓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後來他們甚至直接成立軍妓,也就是所謂的「軍中樂園」。

不過最令人尷尬的,不是政府才剛說完要禁,就帶頭成立軍妓,而是明明國內的現況就需要娼妓,卻為了爭取國際地位,簽署了聯合國的《禁止販賣人口及強迫性交易公約》。導致政府只能在兩難的情況下,推出獨創的「特種酒家」制度。表面上,政府禁止娼妓,但實際上卻允許成立「特種酒家」。如果酒家裡面的「侍應生」,也就是陪酒小姐,跟客人情投意合的話,就可以在酒家附設的房間進行性交易。

而這「掛羊頭賣狗肉」的情形,引發許多批評,因此幾年後政府公布了《台灣省管理娼妓辦法》,開宗明義地說要「禁娼」。但會先從登記、管理開始,再慢慢輔導大家轉行,達到根絕、禁止的目標,並希望這一切可以在兩年內完成。但想當然地又失敗了,所以政府最後決定順應現實。在修改條文之後,把責任交給各縣市去「慢慢」處理,廢娼也因此無限期延長,甚至還讓「性產業」再創高峰。

像是 1960 年代,美軍因為越戰,常常過境台灣「休息」,這時酒吧、舞廳、俱樂部在台北中山北路一帶,一間一間的開,娼妓業盛極一時。當時《時代雜誌》還發了一本「在越南的聖誕節」專刊,宣傳美軍的「休息復原計畫」,刊登了一張台灣陪浴女郎的照片,並指稱為「台灣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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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權運動」與「公娼」】

但政府這種一下禁、一下不禁的政策,並不是讓公娼瀕臨消失的主因,最重要的其實是 1980 年代左右在台灣興起的女權運動。1987 年以後,在「國際婦女運動」的影響下,「性」和「身體自主權」的相關議題,逐漸受到重視,妓院更進一步被認為是壓迫女性、物化女性的象徵。再加上當時的婦女團體,發現台北市華西街一代有許多少女被迫賣淫,也有不少原住民少女,被人口販子誘騙進色情行業。

於是,相關團體就以「救援雛妓」為目標,發起「華西街大遊行」,當天的晚報與第二天的兩大報紙也大幅報導,使全台都知道台灣少女被迫賣春的問題。當時的臺北市長陳水扁,選擇接受婦女團體的遊說,決定透過「掃黃」來爭取市民的掌聲。 1997 年的 7 月 30 日,市府通過廢除《台北市管理娼妓辦法》,並決定從 9 月 6 日開始,台北市就要全面禁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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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公娼的爭議】

雖然市長超有決心,但合法跟政府申請到證照、而且每年都要繳很多許可費的「公娼」們,對於這樣的結果,卻感到非常錯愕。9 月 1 日,上百名台北市公娼,蒙面高舉白布條,到市政府與市議會陳情,希望市府能暫緩廢娼、並給予緩衝期。

9 月 3 日,公娼代表「官姐」,在「公娼存廢座談會」上,激動地向支持廢娼的沈美真律師說:「如果我們阿爸有留遺產,或像妳學歷這麼高,我們也希望像妳一樣坐在冷氣房裡。我希望妳們支持我們,因為我們再過兩天就沒飯吃了,要去死了,真的,為了家庭的環境,我們真的要去死了。」

而台北市公娼們的處境,也獲得另一派女權團體的支持。她們認為雛妓的問題,是因政府管理不當才發生的,不該因此侵犯公娼的工作權。而且貿然廢娼的話,不只沒辦法消滅色情,還可能讓性工作者失去國家的保護,更容易受到非法色情業者的性剝削。

舉例來說,目前合法領有執照的公娼,有警察保護、有挑選客人的權利,還會依法定期接受健康檢查,這對娼、嫖雙方都有保障。但貿然廢娼,不只是讓原本合法的變成非法,在性需求尚未解決的情況下,恐怕會帶來更多問題。因此這一派的女權團體,與公娼共同成立了「臺北市公娼自救會」(日日春協會前身),努力地向政府抗爭。

最後在 1999 年新市長馬英九上任後,公娼終於爭取到兩年的緩衝期。但兩年後,還是逃不過被廢除的命運,許多公娼淪為私娼,常常得夾在黑白兩道中求生,又得面對緊迫盯人的地下錢莊。2006 年 8 月,公娼官姐(官秀琴),在走投無路下跳海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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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娼的消失】

在陳水扁的大力掃黃之後,各縣市首長也開始面對龐大的壓力,全台各地不僅不可能再發新牌照,各縣市的《娼妓自治條例》更是明令,已經設立的公娼館不准遷移、不準翻修、也不准過戶給其他經營者。一旦目前的經營者們過世,公娼館就會失去執照。

換句話說,這些限制,等於是變相強迫他們隨著時代日漸凋零,然後走入歷史。所以如果你去看看現在還留存的公娼館,一定都還是舊舊、矮矮的平房,而公娼們如同被放棄的存在,只能用低價來拚生意。公娼館業者曾說,她們一天至少要接 10 名客人,才能勉強維持基本水電與房租開銷。而交易的公定價一次是新台幣 600 元,有時客人殺價到 500 元,也只能勉強接受。

在各種惡劣的條件下,公娼館倒的倒,關的關,目前全台灣只剩下桃園跟澎湖兩地還留有公娼。但這兩間公娼館的負責人,也都已經 8、90 歲了,當他們過世之後,台灣的公娼就會跟著走入歷史。或許我們可以說,政府設置《娼妓管理條例》、讓公娼消失的目的,最終還是達成了。但實際上,性產業卻從來沒有消失過,只是由明轉暗、換另一個方式存在而已。

【我們的觀點】

看完公娼的興衰,內心不免覺得有些唏噓,在男性主導的時代裡,女性被當成男性的附屬,被視為商品是一件很正常的事,甚至連公娼制度的成立,都是為了保障嫖客的健康才出現。在女權運動興起之後,女性開始意識到自己的「身體自主權」,但如何解釋「身體自主權」卻有許多不同的看法,這些衝突與矛盾,最後都在「廢娼」的問題中引爆。

「性批判」陣營認為,婦女在性產業中是受害者,只是在服務男性的慾望,主張應該讓女性徹底從剝削又不人道的性產業中脫離。但「性解放」陣營,則抱持打破任何「性禁忌」的看法,認為性工作也可以是一種主體的選擇,重點是要給娼妓們更合理的工作條件。而這有關「性」的意識形態之爭越演越烈,卻也模糊了公娼最切身的生計問題,陷入一個「女人何苦為難女人」的窘境。

在廢娼之後,性產業並沒有因此消失,身處社會角落的私娼,面對無良的客人時,不能找警察,只好找黑道保護。這不只造成了黑道掌握娼妓業的結果,就連毒品問題也逐漸牽涉其中。在種種社會問題之下,要求「性交易合法化」的聲音也越來越大。直到2009 年,《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罰娼不罰嫖」,被大法官判定違憲之後,性產業的合法化,似乎有了一線生機。2016年,《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地方政府可以設立專區,合法化性交易。但至今還沒有地方政府敢開先例。

雖然我們討論到這邊,輿論的感覺好像稍微偏向「性交易應該合法化」的那一邊,但其實這個問題,還有非常多的爭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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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最後就來問問大家,你認為「性」可以成為交易的商品嗎?
A.可以,我覺得人有權利決定怎麼使用自己的身體,要用來賺錢也沒關係
B.不行,我覺得性是很私密也很神聖的一件事情,不應該拿來交易
C.可以,我覺得有需求就應該有供給,一味禁止反而很危險
D.不行,我覺得這反而會加強父權結構
如果有其他意見,歡迎留言告訴我們!

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公娼為什麼消失」!
此外也可以點這邊,看看「什麼是女給」;
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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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召喚法力:法律白話文小學堂
→ 鄭俊彬,〈性產業工作者與基隆社會的互動(終戰前後)〉
→ 張曉旻,〈日治時期臺灣性病防治政策的展開〉
→ 陳玉箴,〈政權轉移下的消費空間轉型: 戰後初期的公共食堂與酒家(1945-1962)〉
→ 洪婉琦,〈台北市娼妓管理辦法之研究(1967~1999)〉
→ 張秀卿,〈戰後臺灣婦女史研究回顧—以國內各大學歷史系所學位論文為中心(1987-2011)〉
→ 吳雅琪,〈評介Doris T. Chang《二十世紀臺灣婦女運動》〉
→ 公娼/性工作者-臺灣女人:http://bit.ly/2q0f4o7
→ 圖書資訊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歷史學系:http://bit.ly/2p4LBc2
→ 公娼歷史年表|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http://bit.ly/2IAIzn0
→ 廢公娼20年後,「小姐」們都怎麼了?合法淪為非法,她們道盡底層求生絕望:http://bit.ly/2nvzUuF
→ 陽明橙報|臉書貼文:http://bit.ly/2VpalYy
→ 台灣性產業|維基百科:http://bit.ly/2IA0wC0
→ 張哲生|臉書貼文:http://bit.ly/2ATI0QD
→ 女性主義起點站-性交易的禁制與除罪:台灣婦女運動的性政治:http://bit.ly/31ZqLtn
→ 女性主義起點站-誰的身體,誰的香火——身體自主權的艱苦奮戰:http://bit.ly/2ODScoq
→ 王芳萍:反廢娼運動的苦難 是社會不面對結構:http://bit.ly/310YJw9
→ 台灣婦運及其政治意涵(李元貞):http://bit.ly/2AX320W
→ 50 年前《時代雜誌》的裸女照讓蔣中正氣炸!解密這段課本不能教的台灣外交秘史:http://bit.ly/2IPE3RJ
→ 台灣社會人文電子影音數位博物館:http://bit.ly/2MtE8eu
→ 官秀琴|維基百科:http://bit.ly/2ohTpY7
→ 高睿甫|性交易面面觀:法制沿革中的性別意識:http://bit.ly/2oqWi8V
→ 誓死捍衛生存權─臺北市廢除公娼事件(1997.09-1999.03)-臺灣女人:http://bit.ly/2Oy9T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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