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開頭
01:52 在家吵鬧抽菸,犯法嗎?
03:35 管委會能做什麼?
05:27 找警察有用嗎?
06:50 法院告鄰居,可行嗎?
08:14 上法院前,需要做什麼準備?
09:22 現在的法規有問題?
10:02 我們的觀點
11:16 問題
11:33 結尾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俗話說「千金買屋,萬金買鄰」,大家住房子最怕的就是遇到惡鄰居,如果鄰居半夜發出噪音,或者亂排二手菸怎麼辦呢?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聊聊「居住安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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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ho~大家好,我是志祺!
現在越來越多人是住在公寓大樓裡面,如果遇到隔壁或樓上鄰居很吵,或是隔壁抽菸的味道飄過來的情況,就很容易發生衝突。
這幾年在新聞上,甚至看過一些案例,樓下的住戶被吵到受不了,裝「震樓神器」撞天花板,向樓上住戶反擊。或是裝強力電風扇,把鄰居的二手菸吹回去等等。不過這些方法雖然洩憤,但是有時好像沒辦法解決問題本身,還很可能會不小心觸法。
欸那難道被惡鄰居干擾,就只能默默吞下去嗎?有沒有什麼法律手段,可以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呢?今天就讓我們來討論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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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吵鬧抽菸,犯法嗎?】
那第一個要回答的問題是,鄰居在自己家吵鬧、抽菸,真的有法可管嗎?那其實只要他的行為有影響到別人的話,是真的有可能會違法的。這邊可以我們分成「抽菸」和「吵鬧」兩個部分來看看。首先,抽菸的部分,大家比較常聽過的應該是《菸害防制法》。不過《菸害防制法》其實主要管的是「公共場所」,在自己家和公寓大樓裡抽菸的狀況,就要另外去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
這裡可以細分成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在公寓的公共空間抽菸,像是在社區的大廳、中庭、樓梯間或電梯裡面抽菸。那這種情況,社區的住戶可以開會制定規約,禁止住戶在這些公共空間抽菸。如果對方不遵守,也可以報給縣市政府開罰3000到1,5000元。
第二種情況,是住戶在自己家裡面,像是在陽台或廁所抽菸,然後菸味通過窗戶、通風管道飄到你家。那這個狀況就比較麻煩,因為抽菸的地方是私人領域,一般的規約可能不會把它列入禁菸的場所。
不過,如果對方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到你的居住品質,那就還是可能會違反《民法》的規定,可以依法禁止對方繼續排二手菸,並且請求賠償。
其次,吵鬧的部分也跟前面類似,我們比較常聽過的《噪音管制法》主要是針對工廠、營業場所這種公共空間的噪音。至於公寓住戶產生的噪音,還是要由《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跟《民法》來處理。
另外,「製造噪音」或者是在「深夜喧嘩」,還有可能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最高可能會被罰6000元。好,那現在我們知道就算在自己家,吵鬧抽菸是還是可能違法的,那遇到這種問題應該找誰來幫忙處理呢?
【管委會能做什麼?】
一般如果住在公寓,遇到住戶糾紛的時候,比較方便的方式,應該是先找「管委會」來處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裡面有規定,如果住戶有亂丟垃圾、排放污染物、排放惡臭或發生喧囂、振動等情況,管委會都需要出面制止。
另外大部分的公寓也都會制定規約,要求所有的住戶共同遵守。這些規約裡面,通常也都會要求住戶,不可以妨害其他住戶的安寧、不可以排放惡臭的物質等等。所以遇到糾紛的時候,也可以請管委會去要求對方遵守規約。
如果對方3個月內還是沒改善的話,住戶也可以召開會議,請求法院強制遷離這個住戶。那如果房子是租的怎麼辦?這同樣可以請房東幫忙,去跟管委會反應。
二來如果租約就有規定禁止抽菸喧嘩,而抽菸吵鬧的人,也是同一個房東的房客的話,那也可以請房東要依照約定的內容,要求對方遵守。當然啦,找管委會或房東幫忙雖然最方便,但有時候還是會遇到一些問題。
第一,管委會只是住戶選出來,幫忙管理公寓的負責人,不像是警察或法院,可以進行調查或開罰。遇到住戶有糾紛的時候,通常只能勸說,或把雙方找來進行協調。如果對方還是不願意遵守規定,管委會本身沒有公權力,沒辦法強制要求住戶改善。
第二,一般公寓大廈的管理委員會,都是沒有固定薪水的職位,有些委員可能會不太願意管這種事情,頂多出面幫你講一下,可能不太會為了幫你而去得罪別人。
那如果找管委會沒用,住戶也可以自己向縣市政府通報,縣市政府會向違規的住戶通知,請他限期改善。如果對方還是不改善,那可以罰3000元到15000元罰鍰,而且可以連續處罰到改善為止。不過如果對方還是罰不怕,這時候很多人會想到的第二個解決方法,就是報警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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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警察有用嗎?】
鄰居排放二手菸或很吵的時候,報警處理有用嗎?嗯⋯⋯其實這種情況,不見得都是歸警察管的。如果是在公共區域抽菸,負責處理的應該是「衛生局」而不是警察。
那像是在家抽菸的部分,剛剛提到是屬於管委會本身負責的範圍,沒有一個明確的法律,讓警察可以處理這種情況。所以警察通常只會來口頭規勸,不太能夠有進一步的作為。
噪音的部分也有類似的情況。如果是工廠、營業場所發出的噪音,其實應該要找環保局來處理,而不是警察。
不過,如果是鄰居發出的噪音,像是吵架、拖拉家具、跑跑跳跳、或是在家演奏樂器等等,這種「鄰近噪音」就是警察負責的範圍了。只要能舉證,那警察就可能可以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妨害生活安寧」來處理。
但這邊還是會遇到一些問題。首先,要取得鄰居很吵的證據,通常有一定難度,因為這些噪音發生的時間,通常不太固定。有時候警察到場沒聽到聲音,你也很難要求警察要在你家裡,一起等到噪音出現。
第二,對警察來說,去處理「妨害安寧」的案子,對績效的幫助不大。如果要認真辦案,不但需要花很多時間調查證據,後續還要寫報告。所以大部分警察遇到這種報案的時候,也會傾向選擇到場口頭勸導,不一定會真的立案調查或開罰。
欸那如果警察處理不了,我可以直接上法院告鄰居嗎?
【法院告鄰居,可行嗎?】
去法院對鄰居提出訴訟,可能是處理這個問題的最後手段,而且之前也確實有成功的先例。1993年,有一個住在公寓頂樓的住戶,擅自在頂樓加蓋花園和機房。除了造成漏水的問題,機房也一直發出噪音,讓樓下的住戶忍無可忍直接提告。
2003年,最高法院就用判例宣告,如果在別人住的地方附近,發出一般人難以容忍的噪音,是不法侵害居住安寧的行為,被害人可以依《民法》請求精神賠償。
後來這個判例被廣泛運用,除了噪音之外,像是振動、排放煙氣等,只要對其他人的生活造成干擾、情節重大、超過一般人可以容忍的程度,也會被法院認為是影響「居住安寧權」的行為。
這個居住安寧權,簡單來說就是保障「每個人都有在居住環境中不受噪音、味道干擾與污染的權利」。那如果法院認定鄰居妨害了你的居住安寧權,除了可以請求賠償以外,也可以禁止對方繼續排放二手菸,或者繼續發出噪音。
如果對方還是繼續不遵守,你可以拿著判決去請求強制執行,對方就可能會被罰3萬到30萬元的怠金,而且可以連續處罰。如果罰了錢還是不遵守,最嚴重的情況下,還可能會被抓起來拘留管收。
欸講到這裡,感覺很多人已經開始準備出門要上法院了。那個先等等,在上法院提告惡鄰居之前,還是有些事前準備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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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前,需要做什麼準備?】
要上法院吿惡鄰居,首先要有足夠的證據。這個證據,除了要證明這個鄰居有排二手菸或發出噪音以外,還需要證明這個狀況非常嚴重,讓法院相信這已經超過一般人可以忍受的範圍。不過,因為鄰居的這些行為一般都是在自己家裡做的,比較難有直接的證據證明,所以實務上有不少提告失敗的案例,就是因為證據太少。像是只有單方面的投訴紀錄,或一兩張菸蒂的照片。這就會比較難說服法官說,這個問題已經很嚴重,而且長期持續發生。
那什麼才是有用的證據呢?比如說前面提到的,向管委會申訴之後的處理紀錄、報警的紀錄或是有鄰居願意出面作證,都是可以在法院裡面當作證據。
另外也可以保存一些間接證據,像是二手煙的問題,可以蒐集菸蒂的照片、空氣清淨機的監控紀錄;噪音的部分呢,可能可以在自己家錄音錄影、測在家聽到的分貝數等,盡可能的蒐集證據去說服法官。
不過就算是這樣,還是有不少提告失敗的案例。所以不少人就質疑說,居住安寧的問題那麼難解,是因為現在的法律規定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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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法規有問題?】
有人認為,現在妨害居住安寧相關的規定,還有很多可以改進的地方,像是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的「妨害公眾安寧」,或是法院的「超越一般人忍受範圍」都是蠻模糊的規定。如果有比較明確的判斷標準,民眾會比較知道,怎麼樣才不會影響到別人,如果要提告,也比較知道證據要蒐集到什麼程度,才有機會成案。另外,在權責的劃分上,目前居住安寧的問題,有可能會分給環保局、市政府、警察、管委會負責。
有人就認為,這就造成遇到問題的時候,民眾不知道應該找誰處理,這些負責的機關,也可能會因為怕麻煩,互相推來推去,沒辦法有效的解決困擾。
【我們的觀點】
因為我們團隊不少人也是在外面租屋,對這種惡鄰居事件真的非常有感。誒,大家平常上班上課那麼累,回家想要好好放鬆休息,結果旁邊又是噪音又是菸味的,長期下來不只是對身體不好,心情也很受影響。那要去溝通處理這些問題,又要付出很多心力,而且還不一定能夠解決,真的非常痛苦。可是同一時間,我們也在思考說,這個問題之所以那麼難處理,會不會是因為它處在一個「個人權利」和「公權力」之間的模糊地帶呢?
在一般認知裡面,我在自己家要做什麼事,應該都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大家也都不想要政府來我家管太多。
但在城市裡面的居住空間比較密集,大家的一舉一動都很容易影響到隔壁鄰居,每個人的忍受程度又不同,這時候這個「個人自由」的限度就很難有個明確的標準,大家溝通起來也很容易有認知上的落差,導致衝突越來越嚴重。那因為法律很難介入,這時很多人就想到一些旁門左道的解法,教訓回鄰居。
這種心情雖然滿能夠理解的,但可能要注意,不要不小心觸法了!不然可能問題沒解決,還害自己被反咬一口!
所以最後還是建議大家,可以的話先好好溝通,不行就試著走法律途徑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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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今天的影片到這裡,最後想要問問大家,遇到惡鄰居,你會選擇怎麼處理?
A. 走法律途徑,這樣才可以真的制裁惡鄰居。
B. 選擇其他反擊的手段,讓鄰居也一起痛苦。
C. 覺得要溝通太麻煩,自己裝隔音或空氣清新機,忍一忍就算了。
D. 其他,留言告訴我們吧!
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居住安寧權」!
此外也可以點這邊,看看「違章建築」以及「適合移民的7個國家」;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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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相關法條、判決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https://bit.ly/3GAKK59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https://bit.ly/3gtlqTQ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https://bit.ly/3rwR7Ca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https://bit.ly/3LsXXk6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30條:https://bit.ly/3rxSb8E
→民法第195條:https://bit.ly/3LerHRw
→民法第793條:https://bit.ly/3uzuXAT
→最高法院 92 年度台上字第 164 號民事判決:https://bit.ly/3HwaNLU
◎資料
→公寓大廈的公共區域有菸味,住戶只能忍耐嗎?:https://bit.ly/34B1ADv
→鄰居的卡拉OK、打麻將等日常生活噪音,該怎麼辦?——近鄰噪音的處理方式:https://bit.ly/3ovUHu8
→鄰居製造噪音,讓我受不了!律師教你可以「這樣」請求賠償:https://bit.ly/3sm1XKw
→5月大兒狂吸二手菸,黃靖倫崩潰~鄰居在家抽菸,菸味全飄來我家,律師教你這樣做...:https://bit.ly/3rA4YHM
→警察取締妨害安寧工作相關法律問題之探討:警專學報第三卷第二期
【 延伸閱讀 】
→環境講座第03場:探討國內噪音防治之困境/張豐年醫師:https://bit.ly/3owGLj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