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祺七七
2020.05.04

殺死警察竟然獲判無罪!衝擊人心的判決背後,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志祺七七

30各節重點:
01:24 事件經過
02:48 無罪判決的理由
04:33 「無法接受判決」的原因
05:50 不同角度的看法
08:01 我們的觀點"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殺人就可以被判無罪嗎?「思覺失調症」有辦法假裝,甚至是騙過精神科醫生嗎?

今天,就讓我們來聊聊「鐵路殺警案」的判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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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ho~大家好,我是志祺!

上禮拜四「鐵路殺警案」的一審判決出爐,鄭姓嫌犯被判無罪,並且必須進入特定的處所受監護5年。很多人在判決出來後,怒罵做出判決的是「恐龍法官」。而執政團隊上下,包含蔡英文總統,也口徑一致地表示,全力支持檢方依法上訴。

由於這次判決的理由有蠻大一部分是依據醫師的精神鑑定報告,因此也有不少人跑去「出征」這個案子的鑑定醫師。不過有些人則認為,法官是依法判決、精神科醫師也是根據他的專業進行鑑定,大家不應該這麼民粹。

兩個禮拜前,我們剛好製作了「翁仁賢死刑案」,當時有稍微討論到,如果精神障礙者犯罪了,是不是就一定可以減刑的問題。以翁仁賢判決的答案來說,這是否定的、他被法官判了死刑。但這次法院則是判了「無罪」。

當然,這兩個事件其實有滿多不一樣的地方,雖然我們也知道做了這個大概一定又是直接黃標,但這個議題真的也是有非常多值得大家一起看看的地方,所以,我們還是趕快來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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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我們先快速看一下,整件事情的案發經過是怎樣。

去年7月3日,這個案子的嫌犯「鄭再由」從台南搭火車往台北的途中,被列車長發現沒買票,要求他補票,結果鄭再由拒絕補票,甚至情緒失控、大聲咆哮。火車到嘉義站時,列車長通知鐵路警察來處理。嘉義站的駐站警察李承翰上車後,卻被鄭再由以一把預先藏好的「紅柄嫁接刀」攻擊,刺中左腹部。李承翰當下的失血過多,到醫院前就已經心肺功能停止了,經過一整個晚上的急救,輸血一萬多cc,最後還是無法挽回性命。

於是,檢方就以「妨害公務導致公務員死亡」以及「殺人」的罪嫌,對鄭再由提起公訴。10個月後,嘉義地方法院在上周四作出了第一審判決。法院引用了刑法第19條第1項條文的規定,判決鄭再由「無罪」。

這個條文的內容,用白話來說,就是「因為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他在行為的時候,無法辨識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人,不罰。」另外,法院也依據刑法第87條的規定,判決鄭再由必須去特定的地方強制就醫,持續的時間是法律規定的上限,也就是5年。地方法院的這個判決我們會放在資訊欄,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找來看看。接著,我們來看看法院判決「無罪」的詳細說明。

【無罪判決的理由】

根據判決書,法院判決無罪的關鍵是,法官認為案發當時,鄭再由是處於「思覺失調症」的急性發病狀態。而且他之所以會動手攻擊,就是因為被病症的幻想症狀所驅使,導致他在那個當下無法控制自己,也無法辨識自己的行為違法,所以才依照刑法「不罰」。

關於刑法為什麼會有這種「不罰」的條文,我們晚點再來討論。先來看看法院到底是怎麼認定他急性發病的。法院從鄭再由偵查時的供稱、以及相關證人的證詞裡,重建了案發前兩天到案發當天,鄭再由各種「被害妄想」的狀況。這整段內容是法院判決的重要依據,但因為篇幅蠻長的,所以我們用字卡的方式呈現,大家可以按下暫停閱讀,或是在文末補充資訊查看!

除了供稱和證人的證詞外,法院另一個認定「急性發病狀態」的根據,是臺中榮總嘉義分院作出的精神鑑定報告。這份報告的鑑定團隊共有四個人,包含了沈正哲醫師、心理師、社工師、還有住院醫師。他們提到,「思覺失調症」這種疾病的症狀之一,就是會用錯誤的邏輯,把錯誤的關係連結。以這個案子來說,鄭再由就是因為發病時,出現了一連串的幻想,產生每個人都要害他的錯覺,甚至無法意識到殺人是犯法的,所以才會動手。

雖然法院是依照刑法的規定,判了無罪,但這個判決結果,跟一般人的法律直覺真的落差太大了,所以判決出爐後,大家幾乎一面倒都在罵恐龍法官、甚至連負責鑑定的沈正哲醫師也被肉搜。

我們接著就來看看這些「無法接受判決」的理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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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接受判決」的原因】

無法接受判決的理由,其實有滿多種的,以下我們歸納出4個最常見的說法。

第一個是認為法官的判決很奇怪。因為即使被告有精神障礙,但法官也是可以用刑法第19條第2項的規定,判決有罪但減刑就好,但他卻全盤相信對被告有利的證詞,並採用第19條第1項的條文直接判無罪,真的「太恐龍了」。

第二個是懷疑鑑定內容有誤,或是覺得法院不能單靠一份鑑定報告,就做出這樣的判決,因為這樣的標準實在太過片面。

三個是則是擔心,判決可能會引發模仿效應。明明鄭再由殺警的行為,是天理不容的重罪,結果因為思覺失調而獲判無罪,因此許多人都擔心,以後的殺人犯會不會就模仿,假裝自己有思覺失調,然後脫罪?

第四個則是認為,這樣會讓警察以後更難做事。像警政署跟內政部就都表示,警察是負責執行公權力的人,殺警的人如果沒有被處重刑,就會嚴重打擊警方士氣,甚至影響執勤安全。所以他們絕對會依法上訴、為李承翰爭取公道。

當然,針對這些「無法接受判決」的說法,這次也是有不少人,提出一些有點「逆風」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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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角度的看法】

在這次判決出來後,雖然我們是沒有看到「很支持判決」的說法。不過大致上,我們還是可以對照前面的批評,整理一下不同觀點的解讀。

首先,針對第一個批評,有些人就從刑法的目的,去說明為什麼刑法會有這種無罪的規定。原因是刑法要處罰的對象,其實是「有刑事責任」的人,處罰這樣的人,才有刑法上的意義。

舉例來說,除了精神障礙者以外,像年紀太小、未滿14歲的兒童或少年,因為他們對很多事物的判斷能力還不足夠,所以他們被視為「無責任能力者」,犯罪也不會被刑法處罰。而刑法這樣的邏輯,其實也不是台灣獨有的,世界各國大多都有著相對應的法律。

而對於第二個批評,也就是對於鑑定結果的質疑,這部分當事人沈正哲醫師有出來親自發文說明。

他表示,鑑定工作的內容在於「判定嫌犯是否有精神疾病」,以及「這個犯行跟精神疾病有沒有相關」,這些都是專業的判斷。至於像是「對受害家屬的同情」或「社會大眾的意見」,這些都不該影響到專業判斷的工作。如果大家無法接受判決結果,那應該是要提倡修法才對。

第三個,對於判決會讓人用「裝病來脫罪」的這點呢,也有不少精神科醫師、或患者親友出面表示,這個以前被稱為「精神分裂症」的思覺失調症,其實很難裝。

他們也提到,一般人真的很難理解和想像,生病的感覺是怎樣。它不但會讓人產生幻覺、連理性邏輯思考的能力也會受到影響,而且治癒可能性極低、需要終身服藥。在醫療診斷的認定上,並沒有這麼簡單,是得要通過專業醫師的判定,並不是說犯罪後只要說自己有精神障礙,就可以免除一切的責任。

最後一個是對於「判決會打擊警察士氣、讓警察未來更難執行勤務」這樣的批評,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立法委員邱顯智就認為,警政署與其指責法院的判決,不如好好解決長期以來「裝備不足」、「基層警員人力不足」、以及「任務分配繁重」的問題,把這些事情做好,更能有效的降低警察工作的風險。

【我們的觀點】

觀察這次輿論的風向,我們覺得大家情緒之所以這麼強烈的關鍵,其中一個可能是因為「無罪」這個詞,會讓大家覺得「不公平、沒道理」。因為我們通常說一個人「無罪」的時候,想到的大部分都是說「這個人是清白的、沒有犯錯的、是被冤枉的」。

但這次鄭再由,確實是犯下一個非常重大的刑案,跟「清白」這兩個字的想像相差很多,所以當他被判「無罪」時,可能就會讓大家覺得非常衝突、不能接受。這個部分,就像前面有提到的,可能是整個刑法體系的問題。從刑法的角度可以說,因為他沒有辦法判斷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所以殺人不用處罰;但換個角度來看,他的行為確實影響了社會安寧,如果不用處罰,那確實也很不符合大家對於法律的期望。

我們覺得,要解決這樣的不滿,除了趁這次機會來讓社會理解與討論之外,如果真的要改變,用修法來調整,可能是比較治本的方式。而這次爭議的另一個核心,我們覺得可能是多半是來自於對「未知」的恐懼。例如:不確定 會不會有其他有心人,拿精神障礙當藉口逃避犯罪責任,或者不確定如果被判無罪,他會不會繼續犯案等等。

這個部分的疑慮或恐懼,坦白說,很難跟大家說「不用擔心、不會發生啦!」,但我們認為,如果想要避免這樣的問題,最好的方式,也許是先多多增進對於各種「精神障礙」的了解,避免一味的對所有障礙者抱持著異樣的眼光。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要求政府修法,以及提供更多資源在社福照護,跟相關的治療監護上,讓生病的人,都能好好的被接住。

最後,我也想再分享一些比較複雜的感想。我知道大家都是基於「希望社會更好更安全」的心情,所以很多人看到這次的判決結果,有非常非常強烈的不滿,但不少人解決不滿的方式,卻是透過謾罵、甚至肉搜的方式來處理,其實也是蠻令人感到無力的。

不過,在這樣的時刻,我們也看到了很多從不同角度切入的討論,不管是極力提倡應該重視「社會安全網」跟「社工人力不足」的人、或者是盡力幫「思覺失調症」和「精神障礙者」去污名化的人、還有絞盡腦汁思考,該怎樣讓法律更貼近大眾的人,以及想從根本去協助警察改善工作條件的人等等。

我覺得這些努力的人,都非常的了不起,而這些不同角度的議題,也都很值得被拿出來再單獨探討。

當然,今天因為篇幅的關係,我們大部分都只能快速講一下,有些地方可能也沒有辦法說得很清楚,所以如果你有不同的看法,都歡迎在底下留言幫我們補充,也希望我們這樣的討論,可以促進更多實質的改變,大家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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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今天的問題,我們想問大家的是,看完影片,你覺得判決的法官是「恐龍法官」嗎?
A:是,不管怎樣,殺人還判無罪,就是不合理。
B:不是,法官就是依法判決而已,沒什麼問題。
C:跟法官沒關係,是法律條文有問題,應該修法。
D:其他,歡迎留言告訴我們吧!

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殺了警察為什麼可以判無罪」,
此外,也可以點擊這個地方,看看另一個殺人犯「翁仁賢的故事」以及「反社會人格」是什麼。
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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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資訊】

法院認定鄭再由「被害妄想」的相關事件經過:

法院從鄭再由偵查時的供稱、以及相關證人的證詞裡得知,鄭再由從案發前兩天的7月1日,就產生了「被害妄想」,認為自己的朋友以及女兒設計了「整人遊戲」,要共謀害死他,並且詐領他的保險金。於是鄭再由在案發當天白天,前往派出所報案、去社會局問保險、去保險公司退保解約、跑到小北百貨買了水果刀跟嫁接刀說是要自保、又去議員服務處陳情,因為都沒有得到正面回應,決定上台北找媒體爆料尋求保護。法院認為整段過程裡,他持續跟不同對象表達他的被害妄想,這代表他在案發之前很可能確實是處在「思覺失調症」的發病狀態中。

連他搭火車沒買票,也是因為他覺得有人在跟蹤他,因此為了甩開跟蹤的人,他先往南到新營,關閉身上手機的定位,然後才折返往台北,但他在被查票時卻產生妄想,認為列車長跟要害死他的人是同夥的、而當他看到警察時,覺得整個車廂的所有人都是便衣警察,都是要針對他、要謀害他的人,因此在被要求下車時,就情緒激動地邊罵髒話、邊拿出預先藏好的刀子刺死了警察李承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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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相關判決及報導: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08 年重訴字第 6 號刑事判決:https://bit.ly/3ddYYKI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6號被告鄭再由涉嫌在火車上刺死員警案件新聞稿:https://bit.ly/3c3ctN5
→ 新聞專題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殉職:https://bit.ly/3dcTj7F
→ 嘉義自強號鐵路警察遭乘客刺傷 輸血1萬多CC仍不治:https://bit.ly/3fndZfp
→ 殺鐵路警察判無罪 總統支持檢方依法上訴:https://bit.ly/2xzIWMc
→ 對殺警案無罪錯愕 蘇貞昌:重大刑案是否一個醫師鑑定就夠:https://bit.ly/2VZ9LCH
→ 刺死警凶嫌一審無罪 鄭文燦:違反社會認知期待:https://bit.ly/2Wpr8Mc
→ 鐵路警察遭刺死凶嫌一審無罪 蔡清祥:將上訴啟動社會安全網:https://bit.ly/3b1u7j8
→ 鐵路警遭刺死案凶嫌判無罪 警政署:判決不公:https://bit.ly/2W16fYx
→ 殺警一審判無罪 被害人父親感嘆犧牲不值得:https://bit.ly/35scVlG
→ 殺警無罪 嘉檢上訴:鄭嫌未喪失辨識能力:https://bit.ly/2VY7wzK
→ 殺警凶嫌判無罪 網友留言灌爆司法院臉書:https://bit.ly/2W1A8Ir

綜合討論
→ 司法院 FB:https://bit.ly/2Wlsqrq
→ 沈伯洋 FB: https://bit.ly/3d8vGNu
→ 殺警案無罪判決的三個關鍵重點|楊貴智:https://bit.ly/2StU0BG
→ 火車殺警,為什麼無罪?:https://bit.ly/3fkdfY7
→ 火網評論:鐵警殉職 是訓練被長期漠視(施嘉承):https://bit.ly/2yhgeAa
→ 呂秋遠 FB(一):https://bit.ly/35tSRiM
→ 呂秋遠 FB(二):https://bit.ly/3bZq9ZK

關於警察權益的討論:
→【李承翰案一審判決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聲明】:https://bit.ly/2YuDTaQ
→ 邱顯智 FB:https://bit.ly/2W16GSF
→ 蕭仁豪 FB:https://bit.ly/3deucSc

刑法的相關討論:
→【喪心病狂的法官?為什麼判無罪?—精神病無罪的前世今生】:https://bit.ly/2KYNKxO
→ 火車殺警案的具保爭議:https://bit.ly/2yoQlyi
→【Yahoo論壇/楊貴智】精神疾病成為免死金牌?刑法不保護人民,誰來保護人民?:https://bit.ly/3c2GTPA
→教你看懂刑法論述:刑法論罪的SOP:https://bit.ly/2YCfS1P
→心智障礙與刑事責任之謎(一):從割喉案談起:https://bit.ly/2Wn9mt1

關於精神鑑定相關討論:
→沈政哲醫師 FB: https://bit.ly/3b2xKp4
→殺警無罪惹議 沈正哲:鑑定結果是團隊完成:https://bit.ly/3dehlz8
→精神科醫師談刺警案:鑑定醫師承擔極大社會壓力,犧牲自己的時間還要被出征:https://bit.ly/2KZ7pxE
→精神鑑定醫生的任務是什麼:https://bit.ly/3fjJLJS
→Re: [爆卦] 鑑定精神報告的醫師發澄清文了:https://bit.ly/2zW6n38

關於思覺失調症相關討論:
→ 徐志雲醫師 FB: https://bit.ly/3fneQwD
→【想裝精神病?得先看看你忍不忍得住這些!】: https://bit.ly/3c7se60
→ 思覺失調的世界:裝病真的容易嗎?:https://bit.ly/2VZidlu
→ 王惀宇 FB:https://bit.ly/2YuLqX5
→Yang Pen Yen FB: https://bit.ly/2WnRkXl
→思覺失調症是什麼?親友或自己得病怎麼辦?醫師完整說明:https://bit.ly/2L9zA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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