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祺七七
2018.06.30

懶得排隊而買黃牛票,其實是在增進社會效益?你沒聽過的黃牛票正反論點!| 志祺七七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hiho~大家好,我是志祺!今天就讓圖文不符用7分鐘的時間,和大家一起聊聊「黃牛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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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待會伍佰在小巨蛋的演唱會就要開始啦!講到演唱會我就想到一件事,前陣子我有一個朋友也去小巨蛋聽焦安溥的演唱會,結果他在現場居然看到有人在偷偷賣黃牛票!在那個當下我朋友覺得非常的震驚,因為沒想到自己竟然可以遇見黃牛本人!

雖然我們平常的認知都是,買賣黃牛票是不對的事情,而且也可能違法。不過我同時也有點好奇,如果只看行為本身,販賣黃牛票就是買進賣出,聽起來跟一般做生意沒兩樣,那為什麼我們會覺得買賣黃牛票很不應該呢?這一集我們就來聊聊這個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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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黃牛」】

先來說說「黃牛」這個詞,它指的是「違法仲介人」,也就是在合法途徑之外透過壟斷或銷售限量商品而獲利的人,他們通常會轉賣車票、電影票、戲劇或球賽門票等。有人說這個詞來自20世紀的上海,因為票販子會聚集在一起搶購門票,看起來就像騷動的黃牛群,因此就用「黃牛」或「黃牛黨」來指稱他們,而他們賣的票自然就稱為黃牛票了!

如果看國內的法規,其實有明文禁止販賣黃牛票。例如《社會秩序維護法》就規定,人們不能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後轉售他人藉此獲利,《鐵路法》也禁止大家在購買車票後加價出售。至於為什麼要禁止販賣黃牛票,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立法宗旨來看,目的是維護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

既然法律上限制了販賣黃牛票的行為,那通常代表存在一些反對這項行為的理由。因此我們可以先來看看反對者有哪些主張吧!

【反對黃牛票】

第一,有人認為允許買賣黃牛票會侵害到人民的基本權益,至少就某些涉及「基本需求」的商品而言是如此,而這點跟剛剛提到的立法理由是類似的。以火車票為例,由於「交通」這項需求是人人都具有的,而火車作為一種公共的大眾運輸工具,要滿足的就是這種基本需求,因此它所促進的是「公共利益」。這時,如果允許黃牛介入市場,民眾購買車票可能就得付出更高代價,而這樣的代價超出了政府認可的合理範圍,並且因為這是必需品,例如很多返鄉的族群都得靠火車移動,所以他們沒辦法「不爽就不要買」。因此,這就不當影響到大眾的基本權益。

第二,即使商品滿足的不是基本需求,而是為了「非必要性的娛樂」,有些人還是認為不應該允許買賣黃牛票,因為這破壞了「先來後到」這種很基本的排隊倫理。這裡可以讓我們想像一下,假如你正在排隊購買一件限量商品,結果你非常非常的衰,剛好前面那個人買到的是最後一件,所以你排隊了三個小時最後卻功虧一簣。然而就在你要離開會場的時候,發現剛剛那個人居然用更高的價格把票賣給另一個路人,而且那個路人剛剛還排在比你更後面的位置!這時你會不會非常生氣,覺得那個路人憑什麼排在你後面卻可以拿到東西呢?

這種觀點認為「買賣黃牛票」跟「插隊」或「代排佔位」有點像。我們討厭插隊,是因為他比更早到的人更快享受到服務,甚至讓那些人根本得不到服務,而購買黃牛票的人就像是這位插隊者。至於賣黃牛票的人則是在「代排佔位」,他本身並不是真正的需求者,卻巧妙地運用排隊倫理來讓其他較早到的需求者享受不到服務,然後協助晚到的人「插隊」。也就是說,允許買賣黃牛票違反了很多人重視的排隊倫理,因為他們認為透過排隊決定誰能享受到服務,相較之下更能體現公平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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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黃牛票】

聽起來買賣黃牛票好像真的會不當影響某些人的權益,難怪很多國家在法律上都禁止販賣黃牛票。不過有趣的是,其實也有人認為買賣黃牛票沒什麼問題哦!但這裡要先澄清一點,其實這一派的人通常也同意,像火車票這種涉及人民「基本需求」的東西,並不適合讓黃牛介入市場。不過如果是針對演唱會門票、球賽門票或其它「娛樂性的商品」,他們就會覺得允許黃牛介入是很ok的事情啦!接下來就可以向大家分享幾個論點!

第一,有人認為販賣黃牛票就只是單純把買來的東西以新的價格販賣給另一個人,這是一種個人基本自由的運用。因為我在買到票的當下,我就擁有對那張票的使用權,所以把它轉賣出去也是我的個人自由。而只要對方也是基於自主選擇,這項交易就沒有不當侵害其他人的利益,因此不應該受到干涉與限制。

第二,還有人進一步主張黃牛所賺取的額外利潤是合理正當的收入。理由在於,其實黃牛為了取得這些票券,本身也得付出很多時間與勞力,包括研究如何搶購、花時間上網或現場排隊搶票,以及努力把這些票券推銷出去,所以賺的也是辛苦錢啊!從這樣來看,黃牛票的價格比較高也是合理且正常的,因為票價反映的是「原本票券的價值」再加上「黃牛努力過後所應得的報酬」呢!

第三,有一些更積極支持黃牛票的人認為,透過黃牛的介入可以提升整體社會效益。因為在黃牛把票買走與轉賣的過程中,不只讓主辦單位獲得利益,自己也能得到收入,而且還能讓非常想要票券的人滿足需求。因此,買賣黃牛票其實能讓更多人感到滿足,這也顯示出自由市場具有更有效分配資源的功能。

【我們的觀點】

在看了這麼多意見之後,我自己算是認同火車票這類涉及大眾基本需求的東西,買賣上不該允許黃牛介入。不過我個人也滿好奇,針對娛樂性質的東西應不應該禁止販售黃牛票呢?如果看《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規定,由於黃牛轉賣遊樂票券是被禁止的,因此似乎是在說這樣的行為會違反到公共秩序。但是,娛樂性質的東西感覺又不是人民基本所需,為什麼政府要特別管制呢?違反的究竟又是什麼公共秩序呢?這個問題我覺得很有趣,也是想留給大家繼續思考的地方啦!如果你有任何想法,不要吝嗇在底下留言分享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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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將在每週七天,每天七點,用七分鐘的時間,跟大家聊聊各式各樣有趣的生活議題!
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下次再見囉!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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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黃牛 (仲介人):https://bit.ly/2lJaoO3
→ 春運購票看——黃牛經濟學:https://bit.ly/2yRHFjk
→ 久石讓黃子華的票炒上天價!黃牛票的存在具合理性嗎?炒票應否被嚴懲杜絕?https://bit.ly/2KkOqzp
→ 社會秩序維護法:https://bit.ly/2Ky4xpr
→ 鐵路法:https://bit.ly/2tSrigL
→ 黃牛,有什麼錯?黃牛,害到了誰?https://bit.ly/2MCYKQj
→ 為什麼賣黃牛票不應該被罰:https://bit.ly/2yVvy4K
→ 《錢買不到的東西:金錢與正義的攻防》:https://bit.ly/2N8F33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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