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祺七七
2019.05.14

隨機O人犯連天理都難容,真的有權利得到律師的辯護協助嗎?| 志祺七七

各節重點:
01:03 什麼是隨機O人?
01:23 隨機O人犯的犯罪動機
02:04 法律不應協助缺乏人性的O人犯?
03:37 律師的協助
04:12 法官的裁決
05:27 我們的觀點
06:33 提問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hiho~大家好,我是志祺!
今天就讓圖文不符用7分鐘的時間,和大家一起聊聊「真的有必要讓律師幫殺人犯辯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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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公視的戲劇大作《我們與惡的距離》引起了大家的熱烈關注,這部戲探討了隨機殺人這個敏感的社會議題,再加上賈靜雯、陳妤、溫昇豪、吳慷仁等人的精湛演出,成功地表現出被害人家屬、加害人家屬、還有辯護律師等等各方面的人物心聲,也讓這齣戲獲得了高收視率的表現!

而在劇中,吳慷仁所扮演的王赦這個角色,就因為是擔任隨機殺人犯的辯護律師,所以受到了社會輿論的攻擊,而且也沒辦法得到身邊的人的諒解。

而這樣的情況不只是在劇中,每當社會上真的出現隨機殺人案,然後有律師幫這些殺人犯辯護的時候,大多數人確實也都會有類似的反應。所以我就很好奇啦,既然大家都覺得這些殺人犯做出的是天理不容的行為,那麼到底我們的法律為什麼又要保護他們呢?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個話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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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認識一下隨機殺人】

不過一開始,我們先來簡單介紹一下「隨機殺人」的概念,其實它也被稱為「無差別殺人」,也就是隨機性的、沒有特別指定對象的殺人行為。犯人通常不認識被害者、也跟對方沒什麼關係,所以他們的行兇動機基本上跟感情或金錢糾紛無關,也不會是為了報復特定的對象。

雖然國外有些大規模殺人的動機是跟宗教或政治的意識形態有關,但近年來台灣出現的隨機殺人案還是跟那些案例不太一樣。不管是 2012 年的湯姆熊殺童案、2014 年的鄭捷案、2015 年的北投女童割喉案,還是 2016 年小燈泡案,兇嫌的犯案動機基本上都不太像是為了某種宗教信仰或政治理念,而且究竟真相是什麼,多少還是一個謎。

不過如果以前幾年日本當地的研究來看,這類型隨機殺人犯的犯罪動機,佔最多數的大概是「對自己生活的狀況感到不滿意」,另外還有像是想自殺啦、或是想被判死刑、甚至是對殺人這件事產生興趣等等,也都是可能的犯罪動機。

【缺乏人性的殺人犯,不應該獲得法律協助】

雖然包括台灣在內,不少國家都規定犯下殺人重罪的嫌犯,本身也有獲得法律協助的權利,甚至如果他們找不到律師,政府還有義務幫他們找辯護人。不過其實也有人認為,這些殺人犯根本不應該擁有獲得律師協助的權利,國家應該趕快把他們處死。

而這想法的背後其實有一定的理論基礎。好比說,社會制度的出現是為了大家和平共存,而為了達成這個目的,我們會同意「殺人」是一件嚴重錯誤的事,甚至因為每個人都不想被殺,所以我們會同意自己不可以殺人,也會接受用「殺人償命」的方式擔保自己不會亂殺人。

然後從這點就可以進一步去推論,為什麼那些殺人犯不應該得到律師的協助。因為自從他們濫殺無辜的那一刻開始,他們就失去了「繼續跟大家合作下去的資格」,也因為他們知道殺人觸犯了社會底線,所以他們必須付出自己的生命作為代價,而這個社會體制也不應該再提供他們任何的協助。

這就好像一群人在玩遊戲的時候,大家都要遵守共同的遊戲規則,這時候如果有人刻意破壞規則、而且還是觸犯那條最嚴重的規則,那麼我們就應該直接把他拒絕在外,不要再讓他參與我們的遊戲。

換句話說,如果有人蓄意殺人之後還能得到律師的協助,那就代表整個社會其實沒有把「殺人」這件事看得很嚴重,而這就可能會讓大家對這個社會產生更強烈的不信任感。尤其是如果這些律師又總是嘗試幫這些殺人犯減刑、例如從死刑變成無期徒刑的話,那就會讓人們更覺得真正的公平正義沒有獲得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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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讓隨機殺人犯獲得律師的協助?】

剛剛的說法聽起來確實是有道理,所以很多人可能會很好奇,那到底為什麼司法制度還要讓這些殺人犯也有獲得律師協助的機會呢?

理由可能有好幾個,但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在這邊就只講我們覺得最主要的那一個,那就是從宏觀的角度來看,當社會上出現一個罪行超重大的案件的時候,它的判決結果一定會對人民造成非常巨大的影響,所以為了慎重起見,尤其是為了避免誤判,這類的被告也應該要有機會得到律師的協助,才能盡可能確保最後的裁決是公正客觀的。

雖然你可能會說,有些殺人犯是現行犯,人證物證非常齊全,完全罪證確鑿,所以根本沒有誤判的可能性。但其實我們還是得意識到一件事情,那就是即使很多人當場看見某某某殺了人、或是有錄影存證,但因為作為「裁決者」的法官並沒有當場經歷這個事實,所以這時候法官還是得依照各種「事後蒐集的證據」來判斷這個兇嫌到底有沒有殺人。

而為了做到公平審判、也為了讓法官避免因為自己先入為主的偏見而做出錯誤判斷,所以就要有更健全的機制來讓大家都有充分的機會提出相關的證據。

舉個極端的例子,假設現在法官已經看到錄影帶中兇嫌確實殺人,但是,有沒有可能這個錄影帶本身是造假的呢?如果這個嫌犯事實上是無辜的、他是被有心人士惡意陷害,但因為他缺乏足夠的法律知識跟蒐證能力,所以沒辦法好好幫自己辯護,那麼法官就可能因為偏頗的證據而做出錯誤的判決。

從這個角度來看,或許我們就比較能理解為什麼這些殺人犯也有權利獲得律師的協助,因為從整個制度面來看,其實這是一種讓正反雙方在呈現證據上都能更健全的防範機制,而背後的目的就是要盡可能避免人民因為司法誤判而遭受到嚴重、無辜的傷害。

【我們的觀點】

就我個人而言,我算是可以理解為什麼要讓隨機殺人犯也有獲得律師協助的機會。而且我認為如果是從「解決問題」的角度來看,這樣的制度也算是有價值的。因為這些兇手其實是我們研究「隨機殺人」的第一手資料,所以當律師在幫他們提供法律協助的時候,其實也有機會從他們身上多獲得一些資訊,而這或許就能幫大家去找到這些兇手真正的犯罪原因。

不過呢,我們確實也不能否認,有些隨機殺人犯就是帶著滿滿的惡意、可能具有反社會的人格特質,或是想要實現某些特定的宗教或政治理念。只是說,我們也不應該忽略有些人可能是因為生活太過孤立無援,才導致他做出脫序的行為。

2016 年端傳媒就出了一篇報導,內容是記者跟湯姆熊殺童案的兇手曾文欽之間的對話,而且也記錄了曾文欽的成長背景故事。我自己在看完之後是覺得滿感慨的,因為雖然他確實犯下嚴重的罪行,但我也從他的故事中感覺到,他的行為反映出來的其實是自己對生命的一種痛苦掙扎。我自己是覺得這篇報導還滿值得去讀一讀的啦,所以我就放在底下資訊欄讓大家參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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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那影片的最後就來問問大家:假如你現在是新聞台的主管,而且社會剛好發生了隨機殺人案,那你會想讓團隊做什麼樣的報導呢?
A. 採訪被害者家屬的心情。
B. 採訪辯護律師的想法。
C. 採訪殺人犯的內心世界。
D. 其它。歡迎在底下留言跟我們分享哦!

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一起討論「隨機殺人」的議題!
此外可以點這邊,看看我們以前做過的「反社會人格」影片!
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掰比!


推薦的端傳媒報導在這呦:
→ 血是怎麼冷卻的:一個隨機O人犯的世界:https://reurl.cc/kvA9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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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血是怎麼冷卻的:一個隨機O人犯的世界:https://reurl.cc/kvA9n
→ 血是怎麼冷卻的:一個隨機O人犯的世界:https://reurl.cc/kvA9n
→ 《我們與惡的距離》正式預告60秒:https://reurl.cc/EDdQ0
→ 《我們與惡的距離》:給需要療傷的社會 一場大型心理諮商:https://reurl.cc/yXVKM
→ 《我們與惡的距離》:無差別O人事件,離我們很遠嗎?:https://reurl.cc/GD0Gy
→ 維基百科:我們與惡的距離:https://reurl.cc/yXVOO
→ 極目曠野中的撒利葉:論隨機O人:https://reurl.cc/RDVlx
→ 從小燈泡到鄭捷,「我們與惡的距離」 有多遠?:https://reurl.cc/MDEWk
→ 從鄭捷、小燈泡到華山分O案的律師都是他!為什麼黃致豪要幫「壞人」辯護?:https://reurl.cc/QDQm9
→ 維基百科:2016年內湖隨機O人事件:https://reurl.cc/vXNoN
→ 維基百科:鄭捷 (臺灣):https://reurl.cc/VeVen
→ 維基百科:曾文欽隨機O人事件:https://reurl.cc/5ana6
→ 刑事訴訟法:https://reurl.cc/QDQOo
→ 律師幫O人犯辯護,都只是為了賺錢嗎!?:https://reurl.cc/5anZG
→ 什麼是強制辯護?為什麼會有這種規定?:https://reurl.cc/3mVpR
→ 替「O人犯」辯護的律師何錯之有?:https://reurl.cc/azy8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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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間失格信箱】為什麼律師要幫那些人辯護?:https://reurl.cc/NDe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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