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祺七七
2020.02.15

「在不瘋狂就等死」在吵什麼?從 3 點爭議帶你來看到底誰合理!《 YouTube 觀察日記 》EP 023| 志祺七七

各節重點:
00:53 發生什麼事?
01:40 背景與角色介紹
02:44 風波的開端
03:45 公司怎麼回應?
05:33 離職員工大反撲?
06:24 我們怎麼看「薪資過低」?
07:33 我們怎麼看「帳目不清」?
09:04 我們怎麼看「職場霸凌」?
10:41 我們的觀點
12:13 提問
12:38 掰比

(註)本文末含有資訊勘誤/補充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hiho 大家好,我是志棋,這幾個禮拜在 YouTube 上最紅的話題應該就是「在不瘋狂就等死」的爭議了!除了引起爭議的影片每一部都超過百萬點閱之外,連反骨模仿的影片也衝上熱門!

而這一連串的吵架影片目前有 20 多部!但我想可能還有很多人不知道他們在吵什麼?也無法判斷誰對誰錯,所以今天我們除了會幫大家整理「在不瘋狂懶人包」以外,也會稍微做個「事件解析」,那我們就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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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什麼事?】

「在不瘋狂就等死」原本是一個訂閱破百萬的 YouTube 頻道,他們的成員目前是五個人,但曾經有過十多人的時候。而這次會在 YouTube 上引發軒然大波,主要是因為前團員古拉在跟公司解約後,拍了一支指控公司的不合理待遇的影片,隨後公司也發影片反擊,但其他退團的團員也紛紛出來挺古拉跟爆料,所以就亂成一團了!

那今天這一集,我們並不會討論「誰喜歡過誰?」、「誰個性好不好?」或「誰有沒有心機?」,但是會討論我們該如何看待這次事件中的幾個「主要爭議」。例如薪水過低、帳目不清、職場霸凌等等的問題。

只不過討論這些問題以前,要先來跟大家介紹一下整起事件的背景跟角色。

【背景與角色介紹】

在介紹整個事件以前,我們得先釐清「狂人娛樂公司」跟「在不瘋狂就等死」,還有「在不瘋狂就等死的團員們」這三者的關係是什麼。

首先「在不瘋狂就等死」(簡稱「在不瘋狂」)除了是頻道名稱之外,也是團體的名稱,是「狂人娛樂」主推的團體,但這些團員大多數只要負責演出就好,企劃、拍攝、剪輯等等的工作,常常都是由狂人娛樂公司裡的「員工」來負責的。也就是說「在不瘋狂」的團員跟大家熟知的創作型 YouTuber 有點不一樣,反而是比較接近傳統的「藝人」,只不過以前的藝人是出現在電視上,但他們是出現在 YouTube 上。

而公司的操作方式就是讓他們組成大大小小的團隊去開頻道、拍影片,有了曝光度之後可能就可以接廣告、拍廣告、接商案等等。那這次涉及爭議的人物很多,所以我們先來做一下人物介紹。主要就是分兩邊,一邊是比較能代表公司立場的 Ares、在不瘋狂的團長「否希」、跟團「安瀞」。而另一邊,則是各自因為不同事情,而對公司有不滿的離職員工們,分別是「古拉」、「比熊」「洛克」、「本本」跟「湛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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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波的開端】

那這整起風波,是從 古拉 拍的影片開始的,古拉 在「在不瘋狂」的頻道消失快一個月之後,突然在自己的個人 YT 頻道 po 影片說他已經離開了「在不瘋狂」。

影片中,他揭露了公司薪水過低、不安全拍攝、種族歧視以及強迫自費員工旅遊的問題。例如公司公開宣稱年收六千萬,但他卻拿過一個月六千多的薪水,還曾經必須站在沒有任何防護的高樓拍影片,而且沒有保險。另外,在公司工作時,他的原住民身份也曾多次被開玩笑,他雖然有表達過不滿,但情況卻沒改善。

接著比熊也拍了影片,揭露公司曾為了排擠她設了一個不成文的「比熊條款」,也就是規定所有的人如果要找比熊拍片,一定要經由公司同意,而且如果要跟比熊拍片,就一定要「買一送一」也跟另一位女團員拍,如果沒有照做的話,就可能會被公司冷凍。

這些指控,讓「在不瘋狂」的觀眾們很錯愕,紛紛要求公司趕快回應,並希望能聽到公司合理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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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怎麼回應?】

在觀眾排山倒海的要求下,狂人娛樂的 老闆 跟「在不瘋狂」的團長 否希 都陸續做出了回應。像是在鏡週刊採訪 否希 的報導中,他證實了公司確實有「錢給很少」的時候,也證實公司辦過需要自費的西藏旅遊,還說要求 古拉 在危險的地方拍片的導演就是他本人、也是他曾經對 古拉 的原住民身份開玩笑。

但他也緊接著說,他覺得這些事情都可以從另一個角度看,例如公司雖然有「錢給很少」的時候但也有「給多」的時候,並解釋西藏旅遊也是大家自己同意要跟公司借錢去的,還說 那些原住民玩笑 就只是朋友間的玩笑話,並補充 古拉 也曾嘲笑團員的胸部太小,他覺得古拉都只挑對自己有利的部份講。

另外,針對比熊的指控,公司也請現任團員「安瀞」出來拍影片承認說,她就是「比熊條款」買一送一 裡 一定要送的那個「一」,但她解釋說這個條款的目的不是要排擠比熊,而是因為比熊一開始拿太多資源,公司為了要平衡資源只好這麼規定。而老闆也陸續拍了四支影片來回應爭議,第一支影片的時候,老闆還神情自若地說這就是業界中很常見的「合約糾紛」,通常都是因為藝人沒有意識到公司為他們所做的付出,自己翅膀硬了想出去才這樣。

但在網友批評公司的力道越來越強之後,他開始拿出合約書說古拉跟公司的關係不是「僱傭」而是「委任」,因此有案子才有錢是很正常的,並指出自己還曾經很好心地沒有抽成,把所有通告費都給古拉,但沒想到古拉要跟公司解約卻不好好談,反而是直接拍影片罵公司,根本不合理。最後還整個「大爆氣」在影片中罵髒話、說網友是愚民,而且連本本、洛克也一起拖進來罵,並說他們為了拿走合約,找黑道恐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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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員工大反撲?】

那老闆的大爆氣,也真的把其他還沒說話的離職員工都炸出來了,像是本本就公佈了有黑道到她的工作場合威脅她的影片,洛克也公佈了一段通話記錄表明公司在他拿合約那天也找了黑道。狂人娛樂的離職員工 湛導 ,也出來證實比熊、洛克、本本所說的內容,還說他覺得公司很獨裁、帳目不清,藝人都不知道案子到底收了多少錢,其他各式有關感情、私德等等的問題也都再吵了一波,因此,「狂人娛樂」跟「在不瘋狂」在網友心中,就被黑到一個新高度。

最後公司終於決定不再發言,目前「在不瘋狂就等死」的頻道也採取「隱藏訂閱數」跟「關閉留言」的方式,可能是希望藉由這樣的方式平息風波。那事發到現在也兩個多月了,在雙方爭吵的過程中,我們發現有很多議題是可以被討論的,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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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怎麼看「薪資過低」?】

首先我們要先來看大家最在意的「薪資過低」,古拉 說他曾經一個月的薪水只有六千多的時候,大家應該會很直覺地覺得公司違法,因為連最低薪資都不到。但這件事情卻不能這麼簡單地來看,因為我們剛剛有講到,古拉 的身份不是「員工」而是公司簽的「藝人」。也就是說因為「員工」是有固定上下班時間的,工作日時每天都要去公司,所以公司必須給月薪,這是所謂的僱傭關係。

但藝人並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他是透過「委任契約」委託公司幫他找工作機會,例如當演員、上節目、拍廣告等等,那在簽契約的時候雙方通常會約定說,如果接到案子的話,公司可以抽幾成,要不要扣成本等等的問題,所以公司幫你接的案多不多,或案子給的錢多不多,就是你薪水會有多少的關鍵。

所以如果案子很少的話,是有可能一個月的收入不到六千的,也就是說,公司給的薪水有可能是合理的。好的,既然薪水的部分看起來可能合理,那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罵公司呢?這主要是因為下面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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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怎麼看「帳目不清」?】

我們剛剛有說在藝人在跟公司簽約的時候,會決定分潤的比例,那通常藝人都會信任公司有照實給,這就是雙方的信賴關係。可是當「在不瘋狂」年賺 6000 萬,藝人卻只月收六千塊的時候,就不禁讓人疑惑,這中間有沒有可能出錯了?而且從雙方影片裡的一些細節看來,確實有地方會讓人不放心。例如老闆曾經為了佐證自己對 古拉 很好,公布了兩張發票,證明說古拉的通告費,公司一毛都沒拿,全部都給藝人跟員工了。

這聽起來雖然像是對公司有利的證據,但同時也代表了,老闆並沒有每一筆錢都照合約算,那在沒有全部明細的狀況下,就會產生很多想像空間,例如:有沒有可能錢少的都給我了,但錢多的卻沒照實給?另外,本本也曾公布公司要她簽的「影片拍攝簽收單」裡附註了十萬的器材費、五萬的人事費等等,但那支影片卻只是本本自己用手機拍抖音而已,這些事情都會讓藝人對公司的賬不放心。

那解決這個疑慮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請公司公布明細,只不過,在法律的規定裡,公司並沒有一定要公布,所以如果公司不願意公佈,藝人也沒辦法,最後手段就是告他。不過帳目清楚的公司,通常不會拒絕這樣的請求,因為假設公司跟藝人說好是六/四分,那藝人拿到的錢乘以 2.5 ,就應該會是公司收到的專案收入,想不太到什麼不公開的理由,因此「在不瘋狂」不公布明細的做法,就會讓大家懷疑他給的薪水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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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怎麼看「職場霸凌」?】

那另外這次爭議的焦點還有「職場霸凌」的部分,也就是公司只對「比熊」的拍攝有很多的附加條件,以及公司內部塑造了對比熊不太友善的環境,那這有沒有可能涉及「職場霸凌」呢?答案是「有」!這個部分「瑩真律師」有做了很詳細的說明,大家可以去瑩真律師的頻道看看。而且這個霸凌如果有涉及言語或肢體暴力、或是損害了原本契約中公司承諾要「積極尋求商業機會」的話,也有機會可以告刑事及民事訴訟。

但有關「比熊條款」的部分,我還想特別談談「其他人如果未經公司同意跟比熊拍攝,可能會被公司冷凍」的這個部分,因為這個看似很排擠人很不合理的規定,有可能是合法的。關鍵就在於當初簽約的時候,有沒有約定這個,如果當初簽約有這條的話,剛剛那個看起來很不合理的規範,就有可能是合法的。因為一旦合約有這條,那公司就有權利行使這個規定。假如你沒有經過公司的同意就跟其他人拍片,然後也沒有被處罰,很可能是公司沒有行使這個權利而已,但這不代表他們就不能在你跟比熊拍片的時候,跳出來處罰你。

不過呢,公司這樣的舉動有可能破壞它跟藝人之間的「信賴關係」。因此以法院的見解來看,如果比熊或任何被公司冷凍的藝人們,跟公司的信賴關係已經動搖了,那就算合約有「不得提前終止」的特別約定,任何一邊還是可以隨時終止合約。這是因為如果在沒有信賴關係的情況下,勉強維持契約的話,大家也很難達到契約目的。只不過,要注意的是,要解約的那一方,還是得付一定程度的違約金。

【我們的觀點】

在這一連串的爭議中,大家應該有發現,「一開始的合約怎麼簽」真的很重要。換句話說,其實有很多問題都可以透過「好好簽約」來預防。例如,藝人如果希望薪水有保障的話,就可以這樣簽,這樣就能確保在還不紅的時候,還是有辦法維持生活基本需求。法律在設計的時候,通常不太會很細節地管公司到底該怎麼做、契約又該怎麼訂,但法律其實授權給大家很多的調整空間。所以這個時候看清楚條約、了解自己的需求就非常地重要,有時候在簽約前,花點錢請律師幫忙看看條約,或許反而會幫日後省下很多很錢。

但這次在看「在不瘋狂」的爭議時,我突然發現,這些契約上的法律問題跟責任,之所以會被拿出來檢視,除了表面上有人「可能觸法」之外,更重要的關鍵是雙方還有沒有「信賴的關係」。如果有「信賴關係」,其實大部分的事情都可以用溝通來解決;但如果雙方早就失去信任的話,那大家或許就真的只能透過法律來解決問題了。

類似這樣的事件呢,在之前以「電視」為主的演藝圈其實很常見,但比較難鬧大,因為在以前的演藝圈中,藝人能曝光的管道很有限,經紀公司可說是握有生殺大權。但在自媒體的時代,大家很容易就可以替自己發聲,甚至可以自己接案,也因此經紀公司所謂的「封殺」就不再那麼管用。也就是說,進入自媒體的時代,管理藝人的手段也得跟著與時俱進,所以我想狂人娛樂的老闆,或許也可以反思一下,他的管理思維,是不是還停留在以前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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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最後想問問大家,在簽約時大家通常都是怎麼做的呢?
A、我很相信別人,通常都不會看就簽了!
B、會好好看每一條合約,都知道意思了才會簽。
C、為求謹慎,會花錢拜託律師幫忙撰寫跟審閱合約!
如果其他的答案跟想法,也歡迎留言跟我們說噢!

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在不瘋狂就等死怎麼了」!
此外也可以點這邊,看看「更多的 YouTube 觀察日記;
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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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資訊】

這集影片播出後也得到一些律師提供的寶貴意見,很感謝大家協助提供更完整的資訊!(我們會把律師提供的建議放在第一個留言的地方)

也在這邊跟大家說明一下,為了盡可能讓更多人理解整件事的「爭議重點」,我們在說明的時候有講得比較不那麼「法律」一點,因此造成了一些說得不夠清楚的誤會。
例如「委任」、「僱傭」、「違約金」在法律中都有它固定的用法或明確的定義,可是在沒有明確看到合約的全貌之下,很難斷定說在法律上「一定」可以怎麼處理。

因此在「我們怎麼看『職場霸凌』」的這個章節中,我們其實是想跟大家強調以下這三個觀念。
一、信任的關係是各種契約的基礎
二、委任跟僱傭關係在法律上是不同的
三、契約並不是終身不能變動,有時候符合法律就可以單方解除或自動解除,但該遵守的約定還是會有它的效力,所以簽約之前一定要特別注意確認!

但要再度強調的是,該怎麼處理還是要看到「實際的合約」才能更進一步的討論,例如有些經紀公司跟藝人的合約並不是單純的委任關係,還可能有居間、承攬等混合契約之性質,如同這個判決:https://tsengandtseng.pixnet.net/blog/post/3762232
也就是說,每一個涉及到法律的爭議,背後的事實以及適用的法條都不會完全相同,因此最好的做法是,在遇到任何爭議時都尋求律師的專業協助。

但是就如同我們影片裡提到的,大部分爭議的解決還是要靠「雙方的互信」,而且這個互信也不是「盲目的信任」,如果大家在簽約前、或談判前都能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原則,並與對方協調出雙方都接受的方案,反而是能幫助「信任基礎」更穩定的,這部分還是我們最想要在這支影片跟大家分享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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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網紅、藝人經紀合約是賣身契嗎?關於跳脫經紀合約二三事:http://bit.ly/39wTysl
→ 蔡依林經紀約自己賺?-談藝人與經紀人的角色:http://bit.ly/37s48Qb
→ 藝人合約怎麼簽 白紙黑字很重要:http://bit.ly/31QpQfw
→ 演藝經紀契約陷阱多!檢察官教你看契約(二):http://bit.ly/2HjsIbn
→ 明星夢有陷井!檢察官教你如何簽經紀約…:http://bit.ly/2wiynMz
→ 工作職場霸凌-法律百科:http://bit.ly/31XDGN1
→ 在不瘋狂就等死-維基百科:http://bit.ly/2vuDysg
→ 【瑩真律師】在不瘋狂事件,到底誰理虧?律師說話了!:http://bit.ly/39utn5y

 【 事件影片 】
→ 大老闆出面QA !!! 新團員正式加入 !!!:http://bit.ly/38CAV6B
→ 鏡週刊 獨家專訪》古拉宣布離開「在不瘋狂就等死」 游否希:祝福,但你能更厲害嗎?:http://bit.ly/2UP00a3
→ 【亞亞 Siera】Ep5 亞亞出來表明立場!對於大家一直問亞亞關於在不瘋狂及古拉事件~還有攝攝放題!!亞亞整理了5大重點要說明!!!:http://bit.ly/2HlXTmr
→ 尋人啟事:古拉,你好不好?:http://bit.ly/38uiSPU
→ 古拉,現在過得很踏實:http://bit.ly/39K3ZJx
→ 網紅古拉靈異傳說:究竟是看到鬼,還是鬼遮眼?:http://bit.ly/2tXLphJ
→ 不是不說 是沒人敢說出真相 這是我在在不瘋狂三年的生活:http://bit.ly/2Su6Gcl
→ 瘋狂的真相 | 比熊霸凌事件+厭世克本的消失:http://bit.ly/2uBoEAB
→ 「在不瘋狂」游否希:不要當我們是塑膠! 怒掀「潛規則、刷粉絲卡、暗殺團員」有證據:http://bit.ly/2tVms6o
→ 『霸凌事件』條款關係人首度曝光:http://bit.ly/2tWy6hn
→ 惡老闆開幹!有本事你來幹!:http://bit.ly/39wndlA
→ 這就是大家看不見的壓力|Ft.不自殺聲明:http://bit.ly/31QqlGq
→ ”造假“消息先探聽好|”說謊“請先打草稿 Ft.2老闆:http://bit.ly/2Sqz8vx
→ 瘋狂的真相2 | 2老闆的謊言+蛇精女的笑話:http://bit.ly/2SLm8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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