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祺七七
2019.03.05

安樂死真的跟殺人一樣糟糕?從哲學的角度來分析安樂死的爭議吧!| 志祺七七

各節重點:
01:21 【為什麼消極安樂死比較正當?】
03:00 【積極安樂死,真的有比較糟?】
05:29 【我們的觀點?】
06:20 提問TIME
06:39 掰比~別忘了訂閱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hiho~大家好,我是志祺!
今天就讓圖文不符用7分鐘的時間,和大家再繼續聊聊「安樂死」的話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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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前陣子的報導,荷蘭有一位名叫傅吉(Michael Fudge)的 31 歲男子,拿著一把假槍跑到戒備森嚴的銀行前面做出威脅動作,而警方在抵達現場後就馬上舉槍警戒。但沒想到這時候傅吉居然大膽的向員警的方向走過去,所以警方就立刻判斷有開槍的必要,對他連開了好幾槍,而傅吉最終也命喪黃泉。

在經過初步的調查後,目前大家傾向認為傅吉是刻意引誘警方開槍,好讓自己可以「被自殺」。例如傅吉的母親就表示,其實他在年輕的時候就有焦慮症跟抑鬱症,而且隨著年紀增長、狀況則是越來越嚴重。前陣子傅吉甚至去申請安樂死,只是最後卻被拒絕提供這項服務。

這個新聞就讓我們想到,欸,好像可以再來聊聊安樂死的話題!那我們過去在「病人自主權利法」那集影片中也有提到,安樂死可以分成「積極安樂死」跟「消極安樂死」,而大多數人比較能接受「消極安樂死」。

當時就留下了一個問題是:為什麼「積極安樂死」會受到反對呢?「消極安樂死」真的有比較正當嗎?所以今天這一集,我們就來聊聊這個話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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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消極安樂死比較正當?】

目前醫學界用安樂死這個詞,通常是指「第三人」為了減輕病人痛苦,進而採取某個方式來刻意結束病人的生命,而這個「第三人」大部分是醫療相關的人員。在這個定義下,積極安樂死指的是醫生透過「施打藥劑」這種「積極的行動」來提早結束病人的生命。消極安樂死則是指醫生「不再提供病人積極的治療」,而這種「消極的不行動」最終間接導致了病人的死亡。

有趣的是,目前學界普遍都認同「消極安樂死」的做法,但是卻對「積極安樂死」抱有更多的疑慮、甚至傾向反對。
原因就在於,雖然這兩種安樂死都可能達成「尊重病人自主意願」、「符合病人最大的利益」這兩個重要價值,但是有不少學者認為這兩種安樂死在「本質上」具有很大的不同。

有個說法是這樣的:雖然「不再提供病人積極治療」會間接導致病人的死亡,但其實在這種狀況下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疾病本身」,畢竟醫生就只是不再插手介入,所以醫生的「不行動」只是讓病人回歸到原本自然的生命發展。換句話說,導致病人死亡的原因是「自然的疾病」而不是「醫生的人為」。

但如果醫生是透過主動施打藥劑來結束病人的生命,那麼病人死亡的原因就不是「自然的疾病」,而是具體明確的「人為」,因為醫生確實採取了某個「行動」來直接終結病人的生命。在這種情況下,醫生的行為「本質上」跟「殺人」並沒有太大差異,它只是一種「被包裝成比較好聽」的殺人而已。再加上大家通常都認為「殺人」是一件錯誤的行為,所以「積極安樂死」自然在倫理上就站不太住腳。

【積極安樂死,真的有比較糟?】

如果剛剛的分析合理,那麼確實就可以主張「消極安樂死」比較正當,而「積極安樂死」則應該受到反對。不過有趣的是,其實也有人對這個分析提出一些質疑。

第一個是,導致一件事情發生的原因到底是什麼,會因為你從不同角度出發而得到不一樣的答案。

舉個例子,台灣過去曾發生過好幾起大地震,而且都造成了重大傷亡跟經濟損失。但是當我們要檢討這些傷亡跟損失的「發生原因」的時候,到底要怎麼判斷呢?對於某些民眾而言,他們最終會歸咎於「自然因素」,認為這就是我們無法掌控的「天災」,畢竟地震就是這麼劇烈,而且台灣又處在板塊交接處,本來就很容易發生地震。

但是對監督政府的縣市議員來說,他們恐怕不會給出這種答案。他們可能會傾向於去思考是不是政府平常防災措施跟教育做得不夠好、是不是建築業者偷工減料,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話,那麼這些傷亡跟損失或許是可以避免的。也就是說,造成這些傷害的主因其實是「人為因素」,所以政府官員或建築業者要負起責任。

因此,用「自然因素」跟「人為因素」的方式來區分「消極安樂死」跟「積極安樂死」的正當性,恐怕沒有那麼站得住腳。因為我們可能也很難說,在「消極安樂死」的情況下,造成病人死亡的原因都一定是「自然疾病」,而透過「積極安樂死」導致病人死亡的原因就一定是「醫生的人為行動」。


另一方面,就算我們退一步承認說「消極安樂死」不是「殺人」,它真的只是因為「自然因素」造成病人死亡,但即使是這樣,真的就可以因此讓醫生完全「免責」嗎?或許這個說法也可以再被挑戰。

再舉個例子,假設現在有個病人被送進急診室,然後接手的醫生為了趕下班、而且又對自己的醫術充滿自信,所以就在手術中擅自節省了某個步驟,導致原本成功率高達九成的手術失敗,而病人也因此命喪黃泉。

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我們可以說醫生「節省某個步驟」也是一種「不行動」、所以帶走病人生命的其實是「傷病」這個「自然因素」,但我們還是會覺得醫生並不能因此就對「病人的死」完全「免責」,因為這時候醫生的「不行動」通常也會被認為是不當的錯誤。

換句話說,如果單看「醫生的不行動」這個要素,它很可能沒辦法為「消極安樂死」提供什麼很有力的辯護,也沒辦法反過來說「積極安樂死」會因為「醫生做了某個行動」就變得比較糟糕。所以不管是醫生的「行動」還是「不行動」,可能都不是影響安樂死正當性的「關鍵理由」。

【我們的觀點?】

順著剛剛的脈絡,我覺得如果我們真的同意「消極安樂死」有它的正當性,那麼它的關鍵理由可能就不是「醫生沒有做了什麼」,而是在於它「尊重了病人的自主意願」以及「符合了病人的最大利益」。

不過另一方面,我覺得在討論「人能不能擁有安樂死權利」這個問題之前,或許也可以先退一步來思考,為什麼會有人想要追求「安樂死」? 如果產生「安樂死動機」的「原因」並不是沒辦法改變,而是可以透過更完善的醫療、教育、社會制度等方式來解決,那麼在討論安樂死之前,先把焦點放在剛剛那些問題的解決上,搞不好會是一個更合理的做法。

這就有點像是,當我們把河川上游的污染問題解決後,下游的狀況可能就跟著一併改善。至於這些上游問題可能是什麼呢?以後有機會的話,我們一樣會再來聊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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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那影片的最後就來問問大家:如果你有個朋友跟你說他人生已經了無遺憾,也準備好一筆錢打算跑去國外接受「積極安樂死」,那麼你會對他說什麼呢?

A. 不管怎樣,我都支持你的想法!
B. 不行!千萬不能放棄生命!不然你的妹妹要怎麼辦?
C. 其它。歡迎在底下留言分享吧!

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一起來討論「安樂死」的話題!
此外也可以點這邊,看看我們之前做的「病人自主權利法」,也可以來看看「反出生主義」的影片!
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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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久病悲歌!安樂死被拒 男持槍站銀行前誘警擊斃助圓夢...:https://bit.ly/2Hee4Df
→荷蘭抑鬱男申請安樂死被拒 持假槍劫銀行被擊斃償願:https://bit.ly/2C4MW6a
→維基百科:安樂死:https://bit.ly/2ECUmht
→《生老病死間的大哉問》第四章(123-148):https://bit.ly/2NI3iXf
→淺談台灣歷史上的大地震:https://bit.ly/2tSzE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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