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開頭
02:07 台灣的酒駕規定
03:52 台灣的酒駕有多嚴重?
04:47 支持加重刑責的理由
06:15 反對加重刑責的理由
07:25 重刑反而有反效果?
08:33 我們的觀點:雙方的認知落差
10:10 我們的觀點:其他防止手段?
11:14 問題
11:34 結尾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最近台灣不停傳出酒駕事件,有人認為,問題是出在台灣罰則太輕,酒駕的人應該要被鞭刑、死刑。但也有人認為,嚴刑峻法不會降低酒駕案件,真正的問題在別的地方。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聊聊「酒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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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ho~大家好我是志祺。
26號當天,在高雄發生一場酒駕肇事事件,造成一死三傷的悲劇。兩天之後,知名相聲演員宋少卿也因為酒駕而發生車禍,被移送法辦。
那麼短的時間內,就發生兩起備受矚目的酒駕案件,而且兩個當事人都是多次酒駕的慣犯,讓整個台灣社會都覺得非常憤怒。
不少人就認為,酒駕新聞那麼多,最大原因就是刑責太低,零容忍都在喊假的。不過也有相反的意見,覺得加強刑責不會減少問題,要解決酒駕應該從其他地方下手。
其實我們在兩年前,就有做一支影片談過酒駕議題。不過因為這兩年來法規上有不少改變,而且這個議題真的非常重要,所以我們決定再來跟大家討論看看:台灣的酒駕狀況到底有多嚴重?加重刑責,有辦法降低酒駕嗎?
不過在開始之前,還是按照慣例,讓我們先進一段工商服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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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酒駕規定】
台灣在1999年開始把酒駕列入公共危險罪,那之後經過三次修法(圖卡:2011、2013、2019),最近一次在2019年,而每一次的處罰跟刑度越來越重,成罪的門檻也跟著下降。目前跟跟酒駕有關的法規,主要出現在《刑法第185-3條》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這兩個地方。差別在哪裡呢?前面這個是「刑罰」,後面這個是「行政罰」,簡單來說差別就是「一個可能被關,一個只有錢的問題」。那這兩種罰的詳細差別,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就不深入討論了,有興趣的觀眾可以參考我們的延伸閱讀!
那它們都在罰什麼?首先根據《刑法第185-3條》,如果是沒有傷到人的酒駕,那可能會被處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有加上20萬元以下的罰金。而如果是讓人重傷,甚至是死亡,則可能會被判刑10年以下有期徒刑,那如果是酒駕累犯又再度害死人,最高可以判到無期徒刑。
再來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汽車來說,酒駕初犯最高可以罰12萬元罰鍰,如果是累犯的話,第二次就直接罰到上限12萬,而從第三次開始每次再加罰9萬元。另外酒駕的人開的汽機車,也會被當場沒收保管、駕照被吊扣。造成重傷或死亡的話,駕照就會被吊銷,終生不能再考。
另外,2019年的修法還有一些刑罰以外的措施,像是跟酒駕駕駛同車的人,如果明知道駕駛喝酒,卻沒有阻止的話也有連帶責任,罰3000元以下罰鍰。
或者是從2020年3月開始,被吊銷駕照的酒駕累犯也必須要在汽機車上裝酒精鎖,每次開車前要測過酒精值才能發動。好,那看完相關法規之後,我們現在來看看台灣的酒駕狀況。
【台灣的酒駕有多嚴重?】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和「交通部道安委員會」的公佈的資料,近十年來酒駕肇事的案件數量和傷亡人數,大致上來說是呈現減少趨勢的。比較特別的是在2020年,酒駕案件數量,有微幅上升12例;而今年2021年因為還沒過完,目前還看不到完整的統計數字,不過根據9月底的資料顯示,2021年酒駕案例雖然比去年同期少,但死亡人數卻多了14%,總共來到233人死亡
那跟國外比起來,這個數字到底是高還是低,目前我們查不到完整的比較研究,如果大家有相關的資料,歡迎在留言跟我們補充分享!不過無論如何,每年有兩百多條生命因為這樣消失,背後可能有更多家庭因為這樣破裂,這是一件讓人無法忍受的事。那要阻止這種悲劇發生,最常被提出的方案就是「加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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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加重刑責的理由】
像這次的事件發生後,就有很多人提到說,應該要用鞭刑,或是直接吊銷駕照、無期徒刑甚至槍斃等等,讓酒駕的人得到報應。第一個支持對酒駕加重刑責的理由,是為了「正義」。他們認為會去酒駕,然後毀掉人家一生的人,根本就「罪無可赦」,本來就應該要受到相應的懲罰。
所以如果酒駕的人害別人身體受傷死亡,那當然應該要剝奪他的自由,讓他身體感受到一樣的痛苦、甚至奪去他的性命,才能讓壞人「罪有應得」。而且這樣做,也能讓受害者和家屬感受到「公道」。至少安慰他們心靈上的損失。
另外一個支持「加重刑責」的理由,是為了「預防犯罪」。他們認為,有酒駕前科的人只是被罰款,根本不痛不癢。那就算被判坐牢好了,也可能關幾年就假釋出獄。
支持重刑的人認為,因為這些人都已經酒駕了一次,下次也很高機率會再犯,這等於是放了一顆「未爆彈」在社會上面。他們認為,只有鞭刑死刑、才有辦法讓這些壞人永遠跟社會隔絕,保障其他人的安全。
第三個支持「加重刑責」的理由,是為了嚇阻那些想要酒駕的人,也讓慣犯不敢再犯。
畢竟很多人酒駕可能只是為了方便,那如果他們知道這個方便的代價,是要被鞭刑判死,那就可能在酒駕前就會多想一下,避免很多悲劇的發生。這樣聽起來,其實加重刑罰對防治酒駕的好處不少,那為什麼還是有人不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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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加重刑責的理由】
不支持的加重酒駕刑責的人認為,重刑政策,長久看來沒辦法降低犯罪率跟再犯率。像近年來犯罪學的研究和統計,大部分都認為「加重刑責」沒有明顯降低「犯罪行為」的功能。而且就算重刑嚇阻犯罪,跟要付出的代價比起來也是弊大於利。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嚴刑峻法要有效,前提是假設犯罪的人是理性的,他知道自己犯罪得到的好處,會比需要付出的代價來得高,所以才膽敢去犯罪。
而嚴刑峻罰的目的,就是為了要讓這個犯罪的代價變得更高,高到大家承擔不起之後,那大家想要犯罪的動機理論上也會跟著下降。誒不過這個假設,其實沒有把人性和外在條件的影響考慮進去。
因為很多人在犯罪的時候,並沒有仔細想過會發生什麼後果、也根本不知道刑責是什麼、或是心存僥倖覺得不會被抓到等等。
這種時候,再重的刑責恐怕都未必能遏阻酒駕發生,約束到的,反而都是一般比較守規矩、本來就不太會犯罪的人。另外,有些反對嚴刑峻法的人甚至認為說,加重刑責不但不能防治酒駕,反而還會造成更大的反效果。這又是怎麼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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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刑反而有反效果?】
以酒駕來說,所有人都知道酒駕是害人害己的,所以在正常情況下,大家都知道應該要避免這種危險的行為。可是因為種種複雜的原因,最後一定還是會有人去酒駕,那如果現行的法律是「酒駕者唯一死刑」,那酒駕當事人可能就會在被發現之前就畏罪潛逃,變成更麻煩的肇事逃逸。也有些人指出,重刑的邊際效應是會遞減的,從關10年加重到關20年,大家可能會怕;但是從20年變成無期徒刑,很多人可能就會選擇豁出去,做出更危險的行為。那就算能夠把酒駕的人都順利逮捕歸案,像無期徒刑這種刑罰,也會加重監獄的負擔、擠壓到其他煩犯人的教化資源,造成更大的社會成本。
另外還要考慮的一個現實問題是,受害者和家屬的賠償問題。因為大部分肇事傷亡賠償的金額都不小,一個長期被關在監獄裡面的人沒有穩定收入,出來之後也很可能找不到工作,無法彌補受害者的損失。
因此雖然看到加害人被關、被鞭、被槍斃,可能讓人覺得大快人心,但它實際上可能不只無法減少肇事機率,甚至還會把單一事件的傷害性變得更大。
【我們的觀點:雙方的認知落差】
在進入觀點以前,我們要特別感謝志祺七七所有的會員,因為有了大家的支持和贊助,我們才能持續運作這個頻道,讓重要的議題被更多人看見,真的是非常謝謝大家!如果你願意支持我們走得更遠,歡迎點擊這個「加入」,或是從資訊欄的這個連結,加入我們的會員好的,那話說回來,在「酒駕重刑」的議題上面,其實不管是支持還是不支持的人,都同意酒駕毀人一生。但是大家之所以沒辦法討論出一個共識,關鍵可能是因為雙方對於「法律」有不同的期待。
支持重刑的人,可能更加側重「伸張正義、處罰犯罪」的面向,覺得只有對酒駕的人以牙還牙,才能讓大家以後不敢再犯同樣的錯,也才能平復家屬內心的創傷。
因為這種很強烈的同理感受,他們可能會覺得,就是要重刑才符合社會正義,不支持的人是幫酒駕說話、縱容酒駕犯。可是不支持重刑的人,應該也不會認為酒駕是對的,他們可能只是更側重「預防」的面向,擔心加重刑罰沒辦法減低酒駕,反而還會對家屬和一般奉公守法的人,帶來更大的傷害,所以才想要用別的方式去預防。
因此在這兩種人想要達成的目標,實際上並沒有表面上看起來那麼大的差異。關鍵在於兩邊之間,掌握的資訊可能不一樣,在乎的地方不同,導致出現不同的主張,甚至是非常激烈的爭吵
。
所以我們希望這支影片的內容,可以成為對話的起點,減少互相攻擊的狀況之後,可能也會讓我們的共同目標更容易達成吧!另外我們認為,在討論酒駕議題的時候,除了爭論刑罰要怎麼改,其實還有其他可以同時進行的做法,是很值得讓我們一起推動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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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觀點:其他防止手段?】
像在韓國,他們會要求有賣酒的餐廳對客人進行酒測,客人如果喝酒還開開車,業者就要負責勸阻,屢勸不聽的話就要趕快通知警察,否則會連帶受處罰。那這種連坐法在日本也有類似的規定,只要有人被抓到酒駕,那賣酒的人、跟他同車的人、汽車的車主、也都要一起受罰。這就讓防治酒駕變成全民運動,從源頭阻止酒駕的發生。
另外在歐盟或美國的某些州,也有所謂的「酒精鎖」,強制駕駛必須要通過酒測,才能發動車子,幾乎可以100%避免酒駕發生。那在台灣,上面這幾種方式其實已經開始有在嘗試推行,不過目前還沒有很普及。
我們認為,像酒駕這種重大的社會議題,如果想要徹底改變現況,除了要求政府有所作為之外,其實我們自己也有很多可以努力或配合的地方。
比如說聚餐的時候,先問問朋友今天怎麼來的?如果是自己開車的人,就不給他碰酒,或是喝完後主動勸阻他們開車等等。這都是一些可以從我們自己開始做起,簡單有效的預防酒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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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今天影片就到這邊,最後想問問大家,你對酒駕重刑的看法是什麼呢?
A. 應該要加重刑罰!不能容忍酒駕的人。
B. 現在的刑罰已經夠重了,加強執法才有用。
C. 我覺得刑度不是重點,應該從店家和同行人下手,杜絕源頭。
D. 其他,留言告訴我們吧!
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酒駕重刑」的討論!
此外也可以點這邊,看看「死刑犯」以及「精神疾病殺人」的討論;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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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https://bit.ly/3pBLBx3
→刑法185-3:https://bit.ly/3mF9emD
→道安資訊查詢網:https: //bit.ly/3sHEXHC
→警政署統計查詢:https://bit.ly/3EBI5H6
→酒駕防制遇瓶頸/重罰效應減 酒駕死亡比去年增:https://bit.ly/3z6nc5T
→重刑行不行?酒駕「重刑化」利大於弊?:https://bit.ly/3EvKK5e
→我們急需未注意車前狀況的立法—酒醉駕車的微實證考察:https://bit.ly/3z8J68D
→酒駕肇事致死比去年增13.7% 「關鍵六小時」發生率最高‘:https://bit.ly/3mBUKnm
→錢建榮專欄:酒駕致死罪的加重與減輕之間:https://bit.ly/3z7JRyK
→我國酒駕犯罪大數據採礦分析:https://bit.ly/3mAJCXZ
→亂世用重典,行不行? 刑不刑? 對酒駕防治策略的另類思考:
→法務部:重刑化刑事政策對於再犯威嚇效果之研究:https://bit.ly/3qqnr7W
→台灣酒駕案件逐年降低 數據背後的事實:https://bit.ly/3qqnqAU
→醉不上道》酒駕修法歷程、致死傷案件數、再犯率一次看:https://bit.ly/3mGEL7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