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前導
01:29 《港版國安法》的主要罪行
03:53 無限擴張的管轄範圍
04:57 大幅擴張的警察權力
05:35 直接把你送中的「國安公署」
07:13 各界的看法跟後續影響
08:38 台灣人會有事嗎?
10:19 我們的觀點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還記得5月底引發不小風波的港版國安法事件嗎?前幾天,6月30日的一大早,就有媒體報導,這個港版國安法的草案,已經在中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上面通過。當天晚上11點,香港特區政府跟中國的官媒《新華社》,一起公布了這個港版國安法的完整條文,並同步宣布「即刻生效」。
今天,就讓我們來聊聊這個正式通過的「港版國安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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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ho~大家好,我是志祺!
這個法的全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特別行政區 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下我們還是把它簡稱《港版國安法》。
整部法律一共有6個章節,66條的條文。主要規定了4種「罪」,分別是「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 危害國家安全罪」。由於立法過程中,這些條文完全沒有被公開討論過,所以在完整條文曝光後,很多法律專家或媒體就開始一條一條的漏夜研究。而絕大多數人的共識都是,這是一部非常「嚴厲」、「高壓」、「認定模糊」,甚至可以說是「侵犯人權」的法律。
今天,我們除了會帶大家看看爭議最大的幾個條文之外,也會談談這個法通過之後,可能會對我們帶來什麼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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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的主要罪行】
首先是「分裂國家罪」的部分,有學者指出,這條就像過去威權時期曾經存在於台灣、專門拿來對付異議人士的「舊刑法第100條」一樣。雖然說的是要處罰「分裂國家」、以及「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但它涉及的對象,除了實際參與者以外,就連「組織、策劃、或參與相關活動」的人也能算在內,那這個範圍就會非常的廣泛,甚至會有「以言語入罪」的可能。那在「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部分」,也包含了攻擊、破壞政府機關的設施,這等於說如果上街抗爭發生衝突,甚至攻擊了政府機關的設施,都可能被認定為是「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
而「恐怖活動罪」的部分,也被認為完全是對準著過去一年來,香港街頭上的各種集會和遊行。從去年開始,香港警方就把抗爭者跟「恐怖分子」做連結,那只要他們維繫同樣的標準,這些上街的、幫忙提供物資的、載人的民眾們,都很有可能會觸犯到國安法,而被判處重刑。
再來是「勾結危害國安罪」的部分,則更明顯是對著「反送中運動」的參與者而來。在第29條的條文裡有一項寫著,只要是「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那也會構成犯罪。換句話說,過去中國官方常常放在嘴邊的「傷害中國13億人民的情感」,現在已經不再只是一個道德上的譴責,而是一個可以實際把人入罪的理由。
那這幾項大的罪名裡面,還包含了各種小型的犯罪,但每一項的「構成要件」,幾乎都非常廣泛而且不明確,充滿了人為解釋的空間。而且啊,這些罪要處罰的,都不只是「行為人」而已,幾乎每一項都還規定著,只要是「煽動、協助、教唆」或者是以金錢或其他財務資助的,也屬於犯罪。
換句話說,假如港版國安法把「反送中運動」這樣的示威活動,視為分裂國家、或者是「恐怖活動」,那麼上街一同示威的,數十萬的民眾,即使完全和平上街,都可能被認定是「煽動危害國安」的行為。
但這些都還只是規定,怎樣的行為叫做犯罪而已,那這部港版國安法規定的內容,還不只是這樣而已。
【無限擴張的管轄範圍】
港版國安法另外一個引起高度疑慮的,是所謂的「管轄權」的高度擴張。像是在第38條的部分,就規定說「不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以外,有踩到前面的罪刑,那也是違反這部法律。」這個意思是說,假設我們在台灣的街頭,甚至是網路上,支持反送中運動,那不好意思喔,你已經違反港版國安法了。
那如果在台灣批評中國政府或者是習近平呢?別忘了前面提到的「引發憎恨罪」,範圍也包含了「中央人民政府」,所以你要是讓人討厭習大大,那可能也是違法的。因此很多人都認為,那些罪名的認定就已經很寬鬆了,再配上這個無限擴張的管轄權,幾乎可以說只要是人類,你都很有可能會觸犯到這部港版國安法。
當然,在香港之外的地方這些,可能未必會怎麼樣,但如果你有去香港、在香港轉機,或是在香港籍的船隻跟飛機上,做了剛剛說的那些事,那都有可能被控訴違反港版國安法、遭到逮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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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擴張的警察權力】
除此之外,港版國安法還有審理不透明跟警察擴權的問題。在第41條就有提到,「審判應當公開進行」,但如果是涉及到國家機密跟公共秩序,而不宜公開審理的,那就可以禁止新聞媒體跟公眾的旁聽。但什麼是國家秘密或公共秩序,特首說了算。
而43條也直接規定,香港的警方如果認為有「違反國安法」的犯罪嫌疑,只要他懷疑你,那他就可以直接進行搜索、監控通訊、甚至扣押財產,這等於完全擴張了警察的權力。
另外,這次的條文也正式將「送中條款」納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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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把你送中的「國安公署」】
在第五章的部分,國安法更直接規定,中國的中央人民政府,可以在香港成立一個全新的單位,叫做「國家安全公署」。有人就認為,這個國安公署差不多就等於是中國的「秘密警察」機構。它可以直接管轄三種狀況的案件,分別是「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狀況」、「香港政府無法有效執行本法的狀況」還有「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只要是這些狀況,國安公署就可以直接行使所謂的「管轄權移轉」,直接把當事人移送中國的法院審判,也會直接適用中國的刑事訴訟法。
另外這個國安公署的威力還不僅是這樣而已,在第60條還寫說,國安公署在執行任務的時候,可以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不受香港執法人員的檢查、搜查跟扣押。白話翻譯就是,只要國安公署認為當事人有問題,那他就可以把當事人逕自送到中國審判,香港政府完全無法插手。因此實際上,這個國安公署的地位已經凌駕於香港特區政府之上,成為了實質上,最有權力可以控制香港局勢的機關。
也就是說,過去一年多來香港人努力守住的那個「送中條例」,最後還是在這個港版國安法當中,被中國政府徹徹底底的實現了。而且,第62條還規定說,如果香港的本地法律,有跟國安法不一致的地方,那也必須適用國安法的規定。
因此,不論是從國安公署的組織面、還是港版國安法的法制面來看,過去香港在「一國兩制」這個原則下所享有的「自治權」、「司法自主權」,幾乎都可說是已經完全不復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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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的看法跟後續影響】
那在港版國安法正式通過並且宣布實施後,我們看到世界各國都有不少蠻強烈的反對聲音,甚至是很快的就祭出一些具體的措施。例如英國政府就宣布,由於港版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威脅香港人民的權利與自由,因此決定,只要是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香港民眾」,就可以放寬「簽證權」。目前持有這個海外護照的,大約有35萬人。但根據英國政府的數據,符合申請資格的,其實高達290萬人。美國這兩週也是動作頻頻,在港版國安法表決通過前,美國商務部長就宣布「撤銷香港的特殊地位,並且暫停對香港執行各種優惠待遇」。而眾議院跟參議院呢,也加速通過了「香港自治法」以及制裁中國官員的法案。在港版國安法正式通過後,美國國務卿蓬佩奧也表示說,會考慮再實施新的反制措施。
不過不管是英國的動作還是美國的動作,中國官方的回應都蠻迅速而且強硬的。像中國外交部的發言人趙立堅就表示,港版國安法是為了完善一國兩制,而中英聯合聲明並不是對英國的承諾,更與美國無關。趙立堅說,制定這個法律是屬於中國內政的範疇,美國有什麼資格說三道四?此外,在6/30港版國安法確定通過之後,香港當地可說是風聲鶴唳,至少7個民間的政治或外交組織,自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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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會有事嗎?】
在港版國安法通過後,我們很快就看到有不少人哀嚎說,完蛋了以後不能去香港了,甚至我們也看到有報導開始統計,跟中國有簽署「引渡條約」的國家有哪些,如果要到這些國家最好要小心。當然,去年6月我們在《逃犯條例》那集也有說過,其實各國之間要引渡罪犯是有一些原則的。比如說,要那個國家也跟中國一樣,承認這些行為構成「犯罪」,才有被引渡的可能。但在中國政府對世界的影響力持續擴大的今天,這樣的可能性就是存在;只要有可能,那大家就會害怕,為了避免惹禍上身,難免就會開始在各個地方,對自己的言行舉止自我審查。這種經驗,我們台灣也曾經有過,在幾十年前的白色恐怖時期,法律的罪名同樣非常空泛,充滿主觀認定的空間,國家機器的權力超大,民眾隨時都有可能突然被抓走,到後來大家都不敢討論政治。
而這種寒蟬效應的結果就是,國家和社會就會缺乏督促與制衡的聲音,讓政府有更大的力量可以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事情。這幾天,有些人會說,既然港版國安法這麼嚴格,那大家就不要再討論香港就好啦!但你知道嗎?事情可能沒這麼簡單,因為在中國政府的認定當中,即便是認同中華民國,都可能是在「分裂中國」。
當然,很多人也認為,只是在台灣講不會有事啦。不過對許多國家來說,港版國安法最大的象徵意義就是,中國已經幾乎不演了,直接破壞一國兩制的約定,展現加強控管香港的決心。這個部分,再對照他們近年來對台灣越來越積極的動作,這把火什麼時候會正式燒過來,恐怕也沒人說得清楚。
【我們的觀點】
上一次製作的香港國安法這集,截至今天為止,一共有17000多則留言,其中有不少左邊的網友說,這就是中國內政的事啊,我們管這麼多幹嘛?而且台灣不是也有國安法嗎?憑什麼只講中國的不好?除了我們剛剛講到的以外,這部分還有另一個值得談的是說,台灣或大多數國家的國安法,基本上一定是當事人做了某件事、有一個具體的「行為」,才會受國安法處罰。也就是說只處罰「行為犯」,而不會處罰「思想犯」。但港版國安法呢,他不只處罰具體的行為,更處罰言語、甚至是前面提到,讓人產生憎恨也要處罰,那這種不明確的條文,就會產生「入人於罪」的狀況。
這也是為什麼港版國安法一出來,就會被這麼多人譴責說是「侵害人權」,因為它完全違背了現代法治社會,對於正當法律程序、或者是司法獨立這些,最基本最基本的要求。
那麼對於中國這種步步進逼的思想審查跟威脅,我們可以怎麼做才好呢?
首先,我們可以讓更多更多人知道,這個港版國安法的嚴重性、它可能對我們造成什麼影響,讓更多人意識到這樣的法案是有問題的,應該被譴責。只要這樣的聲音夠大夠清楚,我們在國際上自然就能形成一股聲量。或許,你可能會覺得這沒什麼用,但很多歷史上的大事,其實都是源自於一些很小的串連跟堅持,最後才能滾出強大的動能。
因此未來我們一定會繼續追蹤相關的事件。而且我也知道,很多處在第一線的香港朋友們,都還沒放棄,在國安法通過之後,還是非常勇敢地走上街頭抗爭。所以我想呼籲來自台灣或其他地方的觀眾,如果你也跟我們一樣,非常關心香港的狀況,請在底下留言,為香港朋友們打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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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港版國安法」有哪些規定!
此外也可以點這邊,看看「港版國安法」的背景資訊,以及去年的「逃犯條例」內容;
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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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管制範圍擴及全球:允許送中、祕密審判、指定法官、終身監禁:https://bit.ly/2VJci3A
→ 解讀港區國安法:打擊面超廣 影響深遠:https://bit.ly/31BoK9k
→ 林鄭月娥哽咽謝北京:七一前夜...香港「港版國安法」的肅殺鐘聲:https://bit.ly/3grGwQj
→ 「港版國安法」生效後,出國轉機必看!這53國都跟中國、香港簽有引渡條約 若觸法小心一去不回:https://bit.ly/2ZBh6cb
→ 港區國安法火速生效 66條全文一次看:https://bit.ly/31FDsfr
→ 林志潔 LIN Chih-Chieh - Carol Lin 港版國安法的簡評:https://bit.ly/2BC1QE1
→ 【惡法肅殺香港】宋承恩:世紀惡法讓國家機器侵害人權:https://bit.ly/31Fcogk
→ 一文看懂:「港版國安法」生效,跟台灣人有什麼關係?若因此被抓,會被送到中國審判嗎?:https://bit.ly/38ptiB9
→ 香港《國安法》國際法律學者解讀:天衣無縫的「結婚蛋糕」:https://bbc.in/2CYlASC
→ 【國安法生效】國安委不受司法覆核 可閉門審訊無陪審團 大幅擴警權 國安公署不受港管轄、可送中審理:https://bit.ly/2YVwUHZ
→ 《立場》盤點國安法最少 10 點侵犯人權 張達明:比想像的最壞情況更差 梁家傑:香港無咗架啦:https://bit.ly/2BZ3v6H
→ 港區國安法管很大 台獨、外國人言論都能罰:https://bit.ly/2YUG5YR
→ 港區國安法審議 中國人大代表:獲一致支持:https://bit.ly/2ZzabjR
→ 港區國安法 中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https://bit.ly/3ipBA0n
→ 港區國安法寒蟬效應 至少7組織自行解散:https://bit.ly/2VGv2kj
→ 美商務部撤銷香港特殊地位 取消出口證豁免:https://bit.ly/2NOQsas
→ 美眾院通過法案 制裁涉及港區國安法中國官員:https://bit.ly/3ivBp3M
→ 英、美、澳對香港伸援手 擬立法接納港民避居:https://bit.ly/3dXLLpi
→ 英國放寬持BNO港人居留權 中國揚言採取相應措施:https://bit.ly/2ZEWbp0
→ 蓬佩奧對港區國安法表態 中國回罵4個無知:https://bit.ly/3eRK5Pw
→ 香港保安局長:警方合理相信 即可依國安法逮人:https://bit.ly/2D9st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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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媒:羅冠聰已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離港:https://bit.ly/3dZXTGq
→ 火網評論:從港版國安法看中共3個急迫(王智盛):https://bit.ly/3eWTOnz
→ 德语媒体:"港版国安法说明北京的承诺不值得信赖":https://bit.ly/3gqeDbk
→ 港區國安法實施 學者:台人別因此跟著自我審查:https://bit.ly/2VKcwr0
→ 域外法權 一網打盡全人類:https://bit.ly/2D9sCUZ
→ 【美通過《#香港自治法》 中國戰狼開打「生存之戰」】:https://bit.ly/31HFA6f
→ 對《香港國安法》的初步分析:https://bit.ly/2ZydR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