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祺七七
2021.03.18

交通檢舉一年達六百萬件,是違規的人太多,還是檢舉的人太閒?《 台灣荒誕現象大集合 》EP021|志祺七七

各節重點:
00:00​  前導
01:58​  為什麼會有檢舉達人?
03:42​  那些「機車的」檢舉案件
05:25​  政府的應對措施
07:09​「民眾檢舉制度」還有其他問題?
09:13​  我們的觀點
10:36​  提問
10:56​  結尾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你知道居然有人,一年檢舉超過一萬件的交通違規嗎?大家聽到這個數量的時候,可能會想說「哇~賺翻了!」但,實際上這個檢舉人很可能「半毛錢」都拿不到!這是為什麼呢?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聊聊「交通檢舉制度」吧!

hiho~大家好,我是志祺!
台灣每年的交通檢舉量,可以說是「世界奇觀」。光是 2020 一整年,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案,就高達 598 萬件,等於每個月都有將近 50 萬件的檢舉。甚至還有人一年就可以檢舉上千、上萬件。只不過,交通違規的檢舉獎金,其實自從 2015 年起,就被取消了,所以這些檢舉達人,實際上根本就賺不到錢,根本可以說是在「做義工」,但到底是什麼樣的理由,讓他們就算沒錢賺,還是要檢舉到爆呢?

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聊聊「檢舉達人的動機」以及「交通檢舉制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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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有檢舉達人?】

大家平常開車或騎車上路的時候,應該都有不小心罵出髒話的經驗吧?很多人都會說,「要看一個人脾氣好不好,就要看他開車的時候長什麼樣子」,這句話其實也代表著,在台灣開車、或騎車時,真的太容易遇到讓人不爽的事情了。

像是前方車輛沒打方向燈就突然換車道 ;或是停在路邊的車突然打開車門,害你差點撞上; 又或是路邊停滿了一堆違停的車,讓正常使用道路的車連「會車」都很困難。有不少被媒體採訪過的「檢舉達人」都說,他們會變成「檢舉達人」,也是被逼的。首先是,他們每天實在遇到太多太多的「爛駕駛」,但警察看到這些違規,又不一定會開罰,常常只會先勸導。

有時候,就會給人一種「選擇性執法」或「怠惰」的印象,所以許多忿忿不平的人,就決定自己站出來檢舉,想給這些違規的人一些教訓。他們不畏辛勞的,看到一件就檢舉一件,有時候還會連續多天在同一個地點埋伏拍攝,不放過任何一個違規。 但也有些人的動機,沒有這麼「正義」,有些是因為跟對方有私人恩怨,就故意跟蹤對方,把對方的每一個違規都拍下來,這就被認為是「報復性檢舉」。

甚至還有人是為了想「增加警察工作量才檢舉」,像是台南就曾經有位檢舉人,在被記者採訪時,大方承認說,他之所經常檢舉就是因曾經被警察「無理開單」,所以想「故意增加警察工作負擔」。而這些「檢舉達人們」有時還會互相交流,除了會討論用什麼設備可以拍得比較清楚之外,還會學習用新的影像處理軟體,來提供更清楚的畫面。但在檢舉人的動機這麼複雜又多元的情況下,也慢慢開始出現了一些讓人不滿的狀況。

【那些「機車的」檢舉案件】

在被檢舉的人越來越多之後,也開始有人會分享,自己覺得很不合理的「被檢舉」經驗。像是就有人分享說,他在準備路邊停車的時候,需要倒車進去,所以短暫地跟前面的車「併排」,但就有人,故意挑那個瞬間拍照,檢舉他「併排停車」。還有人分享說,他曾經遇過故意龜速行車,迫使別人超車的人,或是在紅燈前提早停車、或紅燈轉綠燈還在原地不動的人,然後再用行車記錄器的紀錄,舉發後方駕駛違規超車。

而且有這些經驗的網友還不只一人,因此社會上也慢慢地出現了「檢舉魔人」的稱呼。另外,還有一些人是同一次違規,卻被檢舉很多次,像是曾經就有一名騎士,因為變換車道的時候未打方向燈,遭人錄影檢舉,由於畫面顯示她在 2 分鐘內切換 4 次車道,都沒打方向燈,結果就吃了 4 張罰單,總共要繳 4800 元的罰鍰。雖然這名騎士也承認自己有錯在先,但他也質疑這樣的行為是執法過當 ,而且違反比例原則。

那從剛剛的案例們看來,我們可以發現,這些被民眾檢舉的案子,有些可能是被「錯誤檢舉」有些是被「惡意檢舉」,還有一些是處罰的程度,有討論的空間。那這些狀況,有時候會在警察後續審核的時候就處理掉,有時則會在民眾真的被開罰之後,才回頭跟警察申訴,甚至有的還會需要打行政訴訟。而不管是後續審核檢舉、處理申訴或是準備行政訴訟,其實都會大量耗費警察的人力,因此除了被不實檢舉的人會不滿「檢舉魔人」之外,不少警察也提出,目前檢舉似乎太過浮濫的意見。而政府在面對這些不滿的聲音時,也提出了一些「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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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應對措施】

政府在發現「檢舉浮濫化」的問題後,祭出了一些措施,像是 2014 年就新增說,如果你想檢舉的違規已經發生超過七天 ,那就不能舉發了。2018 年更進一步地要求檢舉人實名制,而這主要是希望,能讓後續警察的查證能更方便,也想以此來避免報復性檢舉。而今年 1 月,交通部又再度宣布說,由於檢舉量實在太龐大,因此他們打算把民眾可以檢舉的違規項目,限縮成以下這 16 項。

但這個消息也引起了不小的風波,其中最具爭議的,就是「違規停車」加了一項「要駕駛人不在場」的條件。也就是說,以後我們看到車子違停紅線時,如果車主有留在現場,那就算檢舉了也不會算數。因此很多人就質疑,法律明明就很清楚地規定說「紅線一秒都不能停」,但現在交通部卻新增這項規定,根本是「自己打臉自己」。 

只不過,交通部會選擇把「違規停車」的檢舉條件變嚴格,也是有跡可循,因為「違停」一直都是交通檢舉量最多的,比例甚至可以佔到百分之 50 以上,所以如果交通部的目的是希望「減少檢舉量」的話,這樣的做法就好像很合理。只不過這看在民眾眼裡,就會覺得政府根本是「搞錯方向解決問題」。

像是有些人就說「政府居然不是去研究『為什麼有那麼多違規』,反而是去研究『為什麼有那麼多檢舉』根本是『解決不了製造問題的人,就解決指出問題的人』。」那在這樣的批評聲浪出現之後,交通部也表示說,現在公佈的內容還不是最終版本,他們會再持續討論這次的改革方案。但如果我們回來討論「民眾檢舉制度」本身的話,除了「檢舉量過大」的這個問題之外,其實也還有其他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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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檢舉制度」還有其他問題?】

一般人也可以檢舉交通違規,是從 1996 年就開始的制度,那個時候的政府會立法授權民眾檢舉的權力,就是希望可以「彌補警力的不足」 ,並且達到「嚇阻違規」的作用。但沒想到,這個制度雖然有幫警方抓出了許多他們抓不到的違規,但同時也為他們帶來了更大的工作量,常常為了要審核這些爆量的檢舉,而佔用了他們處理更重要問題的時間。

另外,這個制度原本想達成的「嚇阻違規」,也好像沒什麼作用,因為每年被檢舉的違規案件數量,還是不斷地在攀升當中。因此在原先目的無法達成,警力又無法負荷的現實裡,就有不少人開始思考「民眾檢舉制度的合理性」。那其中一個被討論的就是有關「裁量權」的問題。比方說,警察在取締交通違規的時候,其實是有「微罪不罰」這樣的不成文規定,也就是對情節比較輕微的違規,通常不會開單,而是以勸導代替。

像是以「違規停車」來舉例的話,通常只要駕駛沒有停留過久,警察就不會真的開罰。但如果是換成民眾檢舉的話,很可能不會管你是輕度還是重度違規,而且當照片拍下去到警察手中之後,也很難去還原當時的真實情形 。而這種民眾檢舉與警察開單「標準不同」的狀況,就很容易讓被檢舉的人不滿,覺得國家的「標準不一致」。

另外民眾檢舉也還會牽涉到「隱私權」的問題。像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就有規定,如果警方要以監視器、或測速照相等工具來當證據的話,必須要在規定的距離內,設置告示牌提醒用路人。也就是說,警察是不能隨意拍攝用路人的,這主要是為了保護人民的隱私權。 

但相反的,民眾的檢舉卻完全不受限於這些規定,我們無論身處何時何地,都有可能被拍下來,甚至有些人還遇過被「跟拍」的狀況,而這些行為都有觸犯隱私權的疑慮。因此,也有部分的聲音是認為,「民眾檢舉制度」確實需要檢討,但要檢討的不是只有「檢舉數量浮濫」的問題而已,檢舉標準不一、以及隱私權的問題或許還更重要。

【我們的觀點】

在這次的議題中,我們認為交通部今年對於檢舉項目的調整,其實沒有太限縮到民眾檢舉的權力,只不過,似乎也沒有對焦到,大家真正在乎的問題。我們會認為比起「限制人民可以檢舉什麼」 ,大家更在乎的是「交通安全」,希望能真的減少「危險駕駛」或「道路違規」的數量。

就拿去年 598 萬件的檢舉數量來看好了,這麼龐大的檢舉量,光靠「惡意檢舉」本身,應該是很難達到的。因此我們認為這個數量背後反映的,最主要還是人民對於台灣交通現況的不滿,以及對於警察執法力度的不信任。而這樣的問題,也不是靠限縮民眾能檢舉的項目就能解決的。

舉例來說,民眾最常檢舉,也最常做的違規其實就是「違停」,但會有這麼高的違停比例,很可能已經不是「有沒有公德心的問題」,而是在停車格或可停車區域的設置上,供需就已經失衡了。因此也有不少關心交通議題的人認為,如果政府真的想解決「檢舉數量浮濫」的問題,就必須多管齊下,例如重新盤點全紅線的區域,討論開放臨停的可能性,或是重新分配人車空間,畫出不妨礙交通安全的停車格等等;又或者是增加考駕照的難度、提高發牌的門檻,從源頭進行管理。這應該才能真正對應到,民眾希望政府能好好解決「為什麼會有這麼多違規」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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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那最後我們要來問大家的是,你支持台灣繼續開放全民檢舉交通違規嗎? 
A、支持,在政府還沒通盤改善前,檢舉還是最有用 
B、只支持讓部分上過講習、清楚處罰原則的人來當檢舉人 
C、不支持,應該讓警察來執行公權力才有正當性
D、其他,留言分享你的建議吧

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台灣交通違規檢舉的問題】!此外也可以點這邊,看看【兩段式左轉比較安全嗎?】以及【騎機車是次等公民?】;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
【 本集參考資料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https://bit.ly/3qN1iPr​
→檢舉達人爭議多!交通部擬修法明列1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https://bit.ly/3bOXt7S​
→檢舉達人太過氾濫,交通部將縮減民眾檢舉權限!:https://bit.ly/3lnjrSU​
→檢舉達人賺了什麼:https://bit.ly/3tozgv5​
→檢舉魔人 年誘5千車受罰 龜速設陷阱 迫違規超車:https://bit.ly/3lkjQ8m​
→熱議題/警疲民怨 交通違規檢舉案暴增:https://bit.ly/3cuaZNi​
→檢舉交通違規數量暴增! 民眾提案廢除 交通部回應了:https://bit.ly/3eHKcQz​
→因應實際路況變化,恢復部分交通違規項目檢舉獎金制度:https://bit.ly/3cCVHpz​
→歷年交通違規統計:https://bit.ly/3czO7fu​
→傻眼!在自家門前準備停車 竟遭檢舉違規併排:https://bit.ly/3eWswRt​
→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收4罰單共4800元 女子控訴遭惡意檢舉:https://bit.ly/3rX0y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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