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 什麼是宗教放生?
02:23 爭議一:放生到不適合的環境
03:01 爭議二:放生外來種
03:45 爭議三:大規模的商業放生
04:39 支持者的反駁
05:31 法規怎麼管?
06:23 我們的觀點
07:59 提問
08:15 掰比~別忘了訂閱!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hiho~大家好,我是志祺!今天就讓圖文不符來和大家聊聊「宗教放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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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時不時就會聽到某某宗教團體,在野外放生動物的新聞出現。
像今年就有宗教團體在法會中一次放生了十幾籠的斑鳩,還有在台江國家公園裡的海岸邊排人龍,接力放生各種魚和螃蟹。以前也曾有宗教團體,希望透過「釋放鯛魚六萬尾、蚯蚓三十萬尾」,「迴向輕度颱風泰利」,以減弱颱風帶來的災害,甚至是轉向。根據統計,台灣一年的宗教放生次數至少有750次以上,大概就是每週平均有超過10場的放生活動,比路跑賽事還要多。
究竟「宗教放生」為什麼這麼盛行?又有哪些爭議存在呢?趕快跟我們一起看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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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宗教放生?】
宗教放生指的是,因為個人的宗教信仰,而釋放被人類捕捉的動物。參與宗教放生的人,主要是佛教界人士。因為在佛教的觀點裡面,不只要做到不殺生,更應該積極地去解救受苦的動物。對他們來說,動物應該要自由自在地活在大自然裡,那些被人類抓住的動物,正因為失去自由而受苦,甚至還可能失去生命。把牠們放生回大自然,就算是一種積極解救受苦生命的方式。另一方面,宗教放生不只是拯救其他的生命,也能為自己累積功德,或是為家人祈福,也因此臺灣長期以來都有許許多多的宗教放生活動。
好的,那話說回來,宗教放生又可以分成「隨緣放生」和「集體放生」兩種。隨緣放生指的是在沒有預期的情況下,遇到正在受苦的動物,即時伸出援手,解救牠們回到大自然;而集體放生,指的是信徒集資購買被捕捉的動物,一起舉辦放生法會,再把牠們放回野外。一般來說,佛教比較推崇的是隨緣放生,而非刻意安排的放生活動。不過,不論哪一種放生,都曾面臨批評的聲音。接下來,就讓我們來看看,宗教放生可能產生哪些問題。
【爭議一:放生到不適合的環境】
在網路上「被放生」這個詞,通常是被忽略不理的意思。從這個角度來看「宗教放生」,似乎不少上新聞的放生活動都滿符合的。很多批評者認為,宗教放生的活動常常把不適合的動物,放生到不適合的環境,也不管他們能不能活下來,讓原本出於好意的「放生」,幾乎是等於「放死」。例如:在海裡放生陸龜、在水庫放生需要在淺水生活的泥鰍、在乾燥的土壤放生蚯蚓等等,導致這些動物們因為無法適應環境,或是找不到足夠的食物而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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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二:放生外來種】
第二個常常被批評的點,是常會看到放生外來種的動物。把外來種放生到野外去,很容易因為生活環境和他們原本的棲地相似,或是沒有天敵存在,很容易越生越多,而影響到原本的野生動物。舉例來說,常常可以看到泰國八哥被放生到野外,搶走台灣原生八哥棲息地的狀況。
除此之外,也有不少人誤把在台灣存在很久的外來種,當成是一般的台灣野生生物。例如台灣河流裡常見的吳郭魚和琵琶鼠魚,他們雖然已經在台灣的水域生活很久了,但其實他們是外來種,因此即使野外的河流裡有很多吳郭魚,也不應該釋放回野外,繼續影響已經很脆弱的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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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三:大規模的商業放生】
根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社調查:台灣從80、90年代開始,越來越多人加入了放生動物的行善活動,在需求提高的狀況下,出現了大規模的「商業放生」。有些籌備集體放生活動的單位,會向鳥店大量訂購鳥類,鳥店再請人去野外捕捉大量野鳥,以供應放生的需求,使得野鳥不斷被捕捉、釋放、再捕捉、再釋放,最後就因此死掉。有些商業放生的業者,甚至為了供應穩定,還跟放生動物的繁殖場合作,來滿足大量集體放生的需求。
有些人認為,這種「放生產業鏈」對動物來說,簡直就是一個地獄的輪迴。甚至有報導還估計,在集體放生活動中,每放生一隻動物,過程中可能已經犧牲了十隻以上。原本來自友善的出發點,結果反而讓動物承受更多不必要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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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者的反駁】
針對這些爭議,近幾年政府單位也希望修改法規,例如,透過「事前報備」的方式,來確實管理宗教放生的活動。不過有些宗教團體和支持放生的立委也提出反駁,認為限制放生,等於逼迫別人改變宗教信仰,是「限制宗教自由」。經常舉辦放生活動而引起爭議的海濤法師,曾經對媒體表示,他認為只要放生放對地方就好了,不需要報備;如果放生造成問題,就讓人去檢舉,政府再去約束就好。也有支持者認為,如果眼前有一隻正在受苦的動物,還要先跑一大堆行政程序才能放生,那可能就會來不及救了。另一方面,有時候也是因為缺乏經費或收容空間的緣故,所以不得不立即「隨緣放生」。因此他們主張,像「隨緣放生」這種行善的事情,不應該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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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怎麼管?】
其實目前法律上對於「放生」還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也沒有一個專門的法規在管理這件事情,通常都要看放生的動物類型和牠所在的地點,來判斷應該適用哪個法規。
如果是野生動物,就要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事先申請;如果不是野生動物的話,就算是《動物保護法》的範圍,禁止隨意棄養;如果釋放的是經濟魚種的魚苗,也要依《水產動植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事先申請。另外,如果是放到海裡、水庫裡、濕地、國家公園,也各自有不同的法規在管轄,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按暫停看看字卡:
野生動物→《野生動物保育法》先申請
非野生動物→《動物保護法》禁止棄養
經濟魚種魚苗→《水產動植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先申請
海洋→《漁業法》
水庫→《水利法》
濕地→《濕地保育法》
國家公園→《國家公園法》
總而言之,因為這個法規有點複雜,所以其實很多利益良善的放生活動,如果沒有跑完該有的程序,都很容易不小心違法。
【我們的觀點】
看下來,兩邊意見長期以來一直僵持不下的原因,我覺得主要是彼此的認知不同。從宗教團體的角度來說,我認為放生是為了動物好,而且這也是我的宗教信仰,你管這件事情,就是侵犯我的宗教自由。不過,因為自由的前提是不侵犯他人的權利,所以對另一方的人來說,一旦放生變成放死,那理論上這個自由,就應該受到某種程度的限制。但我們可以發現,其實兩邊的共同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動物好」,只不過執行方式不同,為了這個共同的目標,宗教團體和動物保育單位一起合作,應該是一個可行的方向。像最近幾年,其實已經有不少宗教團體和動物保育單位合作,讓放生也可以很注重生態和動物權利。比如佛教團體「福智佛教基金會」跟「僧伽醫護基金會」,就提倡以「護生代替放生」。他們曾經和林務局、國立海洋大學、海生館合作,一起舉辦野放黑面琵鷺、大冠鷲或綠蠵龜的活動。
對動物保育單位來說,宗教團體的資源可以支援他們,繼續救助受傷的野生動物,還可以在活動中融入生態教育;而對宗教團體來說,讓專業人士來處理複雜的行政流程,還有救治受傷動物,對他們來說比較簡單也不會出錯,還能達到行善的目的。
雖然很多人會批評,某些宗教人士為了累積自己的功德,本末導致地去舉辦很多傷害動物的放生活動,但在看這些資料的過程中,我發現其實也有些宗教界人士,非常努力找尋一些折衷的方法,同時宣揚自己的宗教觀點,盡可能達到一個雙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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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今天的提問要問大家,你認為對宗教放生進行部分的限制,算是侵犯到宗教自由嗎?
A. 算,宗教自由是憲法保障的權利,不應該受到限制。
B. 不算,目前的做法侵犯到動物的生存權,需要適度的管理。
C. 其他,留言和我們分享吧。
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宗教放生兼顧動物權利的可能做法」!
此外可以點這邊,看更多有關「神豬比賽」或「太空動物」的動物權利討論;
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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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又見宗教法會放生!十數籠斑鳩齊放 - 東森新聞:http://bit.ly/2MNdVsI
→ 宗教團體播佛經 「接力放生」狂灑魚蟹 國家公園急攔怒斥:放生=放死:http://bit.ly/2Nd1oxL
→ 海濤放生惹爭議 證嚴法師:護生並不是無謂放生 - ETtoday新聞雲:http://bit.ly/2qK2Lwv
→ 台灣每年至少750次宗教放生 - 三立新聞:http://bit.ly/2qJtJEw
→ 放生,禁?還是不禁? 台灣動物新聞網:http://bit.ly/31Mz8Yd
→ 放生 - 內政部全國宗教資訊網:http://bit.ly/2PjNoVY
→ 生態保育 _ 放生 - 內政部全國宗教資訊網:http://bit.ly/31JBvLw
→ 管理不當放生行為(上):http://bit.ly/2MLYbGt
→ 管理不當放生行為(下):http://bit.ly/2p37xow
→ 管理放生動物問題的實務與挑戰:http://bit.ly/2JmsRMo
→ 「善行不應受處罰」 部分宗教界反對修法管放生:http://bit.ly/2Pj2IBS
→ 林岱樺修法支持「個人隨機放生」惹議 萬人連署反對:http://bit.ly/2p3AS26
→ 如何放生才能護生?《野保法》公聽會熱議 - 上下游:http://bit.ly/342d9y6
→ 宗教團體轉型「智慧放生」 扭轉社會觀感兼顧生態:http://bit.ly/31JWeyA
→ 宗教放生新出路?以救傷代替買放:http://bit.ly/2JgoW3R
【 延伸閱讀 】
→ 法律設計與教育宣導:http://bit.ly/2NgHz8O
→ 應該如何修法?:http://bit.ly/2qCdV6i
→ 如果我是林岱樺,如何讓爭議落幕:http://bit.ly/31RkX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