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祺七七
2021.11.14

?戀童癖都是「兒童色情」預備犯?就連喜歡雷姆,也要被貼標籤嗎?|志祺七七

各節重點:
00:00 前導
02:39 戀童癖是什麼?
03:27「戀童」其實是很新的概念?
04:06 欺負兒童?重罰!
05:16 頂級規格的「超前佈署」?
06:24 會不會管太寬了
07:15 被犧牲掉的權益?
08:25 管制的界線,到底應該怎麼抓?
09:27 我們的觀點
11:59 提問
12:16 結尾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你知道嗎?根據研究,大部分的兒童性侵犯罪,其實跟戀童癖並沒有太大的關係。但是,如果你的手機裡面,被發現持有「某些類型」的兒童照片,卻可能會被 FBI 盯上!這到底是為什麼呢?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聊聊「戀童癖和兒童色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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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ho~大家好,我是志祺!
2020年,有人在美國亞馬遜購物網上,因為販賣初音、K-ON等作品的模型,遭到檢舉,後來更被判定說他是在促進「兒童性剝削」,因此被要求下架。

同一年在澳洲,《刀劍神域》和《哥布靈殺手》等多部作品,也被國會議員投訴說是「兒童色情內容」,導致這些作品後來都被禁止販售。也就是說,最近幾年,戀童癖這個標籤呢,似乎有越來越「母湯」的傾向。只要被認為跟戀童有關,事情就會變得有點麻煩。

欸...等等,可是對不少愛好者來說,剛剛說到的這些作品,應該都還算是一般向的吧!怎麼會被說是兒童色情,甚至變成兒童性剝削?然後就被禁了?喜歡雷姆難道錯了嗎?喜歡小孩子或長得像小孩的人,真的那麼罪不可赦?這個世界對於「戀童癖」的恐慌,是怎麼來的?想要保護兒童權益,我們除了採用接近無限上綱的管制方式,難道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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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童癖是什麼?】

「戀童」一般被認定是一種精神障礙,在DSM-V,也就是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第五版當中,有提到它的診斷條件:首先,是個案在過去的6個月中,持續對兒童有強烈的性幻想、性衝動甚至性行為傾向。除此之外,個案也會因為這些性幻想及性衝動,導致嚴重的焦慮或負面情緒,影響他正常的人際社交關係。

這邊指的「兒童」,是只要13歲以下就算,而個案至少要有16歲,並且跟所謂的「兒童」,也就是他的「性幻想」對象,差距5歲以上。也就是說,要被診斷「戀童癖」其實沒有那麼容易,因為「戀童」在精神醫學上的定義,其實滿嚴謹的。不過,其實「戀童」是一個很新的概念,在19世紀以前,我們甚至找不到「戀童」這個詞。

【「戀童」其實是很新的概念?】

包含中國、日本、阿富汗在內,在許多國家的歷史當中,其實都有出現過「成年人」與「少年、少女」發生關係的記載。只不過,當時大家並不覺得這樣子的事情怎麼了,甚至在一些文化中,還認為這是一件美好的事。

不過,隨著兒童權益的概念逐漸興起、獲得重視,檯面上大家對於「兒童色情」的看法,越來越趨向一致。尤其1989年,聯合國大會更是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讓許多國家陸續響應修法。雖然台灣不是聯合國成員,但在那段期間,我們也有跟進,陸續推出了「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及「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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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負兒童?重罰!】

1994年7月29日,美國有一個叫梅根的7歲小女孩,被一名有性侵前科的男子性侵之後,慘遭殺害。當時普遍民意認為,這個悲劇的起因,是梅根的父母不知道他們家附近,搬來了一個有性侵前科的人。所以後來,美國推出了《梅根法案》,特別加重對「兒童性侵慣犯」的刑罰,同時也推動了全國性侵犯的資料庫,還規定各州必須主動告知社區說,你這邊有個性侵前科的人要住進來了,於是這些罪犯的個資就會被公告在網路,讓大家可以隨時查詢。

不過,2005年2月,又有一位名叫潔西卡的9歲小女孩,遭遇到跟當年梅根一模一樣的悲劇。

這個案件,又促成另一部《潔西卡法案》。初次犯下「兒童性侵案」的人,就必須處以「至少25年」的有期徒刑。出獄後,也要終生佩戴 GPS 監控裝置,並禁止接近學校或公園等等兒童常出沒的地方。事實上,不只是美國,現在大部分國家,只要是涉及「兒童性犯罪」或「兒童色情」的法規,都會比其他一般性犯罪還要嚴格。連事前的預防措施,也明顯更加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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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級規格的「超前佈署」?】

除了剛剛提到,對於兒童性犯罪者的重刑之外,在許多國家當中,光是「持有」兒童色情製品,就可能會有很多麻煩。2018年,美國FBI就透過長期監控,逮到上百名跨國戀童癖人士,其中有兩名台灣男子,電腦內收藏了大量未成年的性交影片,被警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前陣子,也有新聞傳出,iPhone 打算開發能偵測「兒童色情圖像」的功能,一旦發現用戶手機裡面有這類影音,就會通報給相關的防治機構組織。之所以要做到這樣,當然是為了保障兒童的權益,大家擔心這些傷害,會影響孩子一輩子的身心發展。而且跟成年人比起來,小孩子確實也比較缺乏保護自己的能力。

因此,當大家聽到羅莉控或戀童癖,可能就會特別敏感,認為這些人很有可能會是「兒童色情犯罪」的高危險份子。只要持有「疑似兒童色情」的相關作品或照片,就會被特別關注,以免造成任何一種可能會出現的傷害。不過,對於這種嚴格的管制,也是有一些不同的聲音,認為這樣似乎有點「矯枉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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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管太寬了】

有些質疑的人認為,心理學對於戀童癖的定義,其實很嚴格。但問題就在於,戀童癖不一定真的就會做出違法的行為。

如果他只是會看這種類型的作品,但並沒有真正做出對兒童猥褻、性侵、性剝削之類的「兒童色情」,卻也要被司法干涉自己平常的休閒娛樂,那這樣算不算是侵犯民眾的自由?而且,就算這種「癖好」真的應該被管制,但什麼樣的內容算是「兒童色情」,它的界線也很模糊。

比方說,如果今天色情作品裡面的主角,並不是真正的兒童,而是「長得像兒童的成人」,也就是所謂的「合法蘿莉」,那這種作品要不要禁止?又或者是,如果有人就是特別喜歡二次元的色情作品,但實際上他對三次元毫無興趣,那又該怎麼辦?這一派的人強調,大家對於戀童癖的無限上綱,反而會延伸帶來更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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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犧牲掉的權益?】

根據一些對戀童者的研究,這些個案時常會伴隨著「憂鬱」和「自殺」的傾向,而且他們通常也不太敢主動求助,最主要就是因為社會壓力。在目前大部分國家法規的嚴格管制下,他們幾乎沒有什麼「合法」或「正當」的慾望出口。因為很少有人會覺得,戀童癖的喜好或自由應該被保障,畢竟對大多數人來說,戀童者基本上就等於「兒童性侵預備犯」。

不過,有許多犯罪研究都顯示,那些犯下兒童性侵案的人,其實多半都不是真正的戀童者。在大部分的研究中,只有25到50%的兒童性侵犯有「戀童傾向」,有的研究甚至根本不到10%。這些研究發現,大家難以接受的兒童性犯罪,除了本身就有戀童傾向以外,最常見的犯案動機,也包含了生活壓力過大、婚姻問題、沒有成年性伴侶,或是酒後亂性等等。

因此對於有戀童傾向、或甚至只是收看「被認為是兒童色情作品」的人來說,自己明明沒有確實侵犯到誰,卻要被社會大眾用異樣的眼光看待,感覺自己還更像是受害者。久而久之,連他們自己也會開始壓抑自己的需求或興趣,導致他越來越不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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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的界線,到底應該怎麼抓?】

雖然大家都認同,兒童權益應該受到保護,性侵兒童更是人神共憤。但至少就剛剛的角度來看,目前這種幾乎無限上綱的做法,其實很有爭議。因為不可避免的,世界上難免就是會出現一些戀童者,這當中有的可能會犯罪,有的不會。而某些作品的存在,有機會讓部分的戀童者,方便抒解自己的慾望,減少他們想要犯罪的衝動。

今天如果大家直接把這些作品都禁掉,那他們等於少了一個抒發的管道。這一來可能會造成反效果,而且也可能會波及無辜,侵犯到大家想要收看作品或創作的自由。不過,另一派的人認為,不管觀看或收藏者有沒有真的犯罪,這類作品還是應該全面禁止。

因為只要有這類的作品存在,它可能就會不斷去刺激一些人的慾望,要是有人擦槍走火,他可能就會去犯罪;另一方面,雖然看的人沒有實際去犯罪,但拍影片的人呢?有人喜歡看,就會有人拍,在這樣的市場需求下,拍攝影片的人,很有可能就會真的去侵犯、性剝削兒童。

【我們的觀點】

在進入觀點以前,我們要先謝謝大家把影片看到這邊。如果你還沒有訂閱「志祺七七」,請記得按下訂閱,開啟小鈴鐺,才能在每天晚上收到我們的影片通知。那在這裡,我也要特別感謝志祺七七所有的會員,因為有了大家的支持和贊助,我們才能持續運作這個頻道,製作更多非常有可能會被黃標的重要議題!如果你願意支持我們走得更遠,歡迎點擊這個「加入」,或是從資訊欄的這個連結,加入我們的會員。

好的,那話說回來,做為一個ACG愛好者,我覺得區分「單純愛看某些作品」和「兒童性犯罪者」真的很重要。畢竟「喜歡兒童」、「會兒童產生慾望」跟「會對兒童犯罪」,都是不同層次的事情。

很多人喜歡錢,並不代表他們就會去偷去搶;有的人喜歡看色情暴力電影,也不代表他們就會去侵犯或傷害別人。現階段來說,法律並沒有直接禁止所有色情暴力的作品,而是採取類似「分級制度」的方法,讓這類的作品還是能用「某種合法」的方式存在。

目前看起來,社會大眾應該算是還能接受這個做法,它不但保障了某種程度的創作和觀看自由,也不至於被認爲是在鼓勵性侵或暴力行為。但兒童色情議題比較不一樣的地方是,社會大眾對於這類案件的憤怒情緒,通常都比其他成年性侵案更強烈,所以到底該不該採用類似的標準,就會出現比較多爭議在這次的討論中,我們覺得兩邊的觀點,感覺都有某些合理的地方,那我們在研究的時候,也一直很想找到更多的資料或證據,可以讓我們判斷說,哪一邊的論點比較正確。

但老實說,包含剛剛講到的 10%、25%、50% 研究在內,我們發現大部分研究結果,所能提供出來的訊息,都非常非常有限。有的是數字落差很大,有的則是解釋力不足。而這個現象背後,有另一個比較難被注意到的問題就是,長期以來,關於戀童的研究,真的是還太少。這一方面是因為,「戀童」的概念算相對年輕;另一方面是這類研究往往「缺乏支持」。

有些團體因為擔心戀童被「去病」、被當成一種普通的癖好之後,可能就會讓大家更難提前抓到「預備犯」,所以他們還會對相關的研究進行打壓。但這樣的行為,卻會變成一個「惡性循環」

因為缺乏研究,所以我們不知道哪邊比較合理;不知道誰比較合理,那我們就只能維持原狀;維持原狀,有些人可能就得承受汙名;汙名持續存在,研究又會受到阻撓;研究受阻撓,我們就很難找到解決事情的方案。所以我們希望,這支影片的討論,可以讓更多人一起意識到這樣的狀況,只要更多人加入討論,或許我們就有機會跳脫出這樣的惡性循環,找到解決問題的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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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最後我們想問問大家,為了保護兒童不要被侵犯,你支持限制戀童者的部分權益嗎?

A. 完全支持,因為這是最能保護到小孩的方法
B. 我覺得視同一般的性犯罪來處理就好,不需要特別針對戀童者
C. 不太確定,我想要等更多研究結果出來再判斷
D. 其他,留言分享你的看法吧!

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一起來討論「戀童癖和兒童色情的議題」!
此外也可以點這邊,看看「拍A片來賣為什麼犯法」以及「電玩遊戲對於色情和暴力有雙標」的相關討論;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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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部分模型被下架,美國亞馬遜判定「初音未來」是兒童性剝削?: https://bit.ly/3HeOVF1
→澳洲以「兒童色情內容」為由下架當地紀伊國屋《刀劍神域》《哥布林殺手》等七作:https://bit.ly/3c25ply
→防堵兒童色情!蘋果下一代作業系統:抓到兒童色情照,馬上鎖帳號報警-風傳媒:https://bit.ly/3qp3u2P
→戀童-維基百科:https://bit.ly/307RK9Y
→兒童色情-維基百科:https://bit.ly/3wCROuI
→戀童癖一定會侵犯兒童嗎?:https://bit.ly/3obRtLy

【 延伸閱讀 】

→台灣需要美國式的《梅根法案》,還是其他更有效的性侵防治方案?-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https://bit.ly/3C36hB1
→兒童能展現「性感」嗎?談兒童性化的氾濫危機-NPOst:https://bit.ly/3C6iq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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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資訊】

2:45 提到的「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第五版」,英文縮寫應該是「DSM-5」才對,謝謝觀眾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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