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祺七七
2022.07.12

不爽你來判?國民法官制度,能讓恐龍法官滅絕嗎?|志祺七七

各節重點:
00:00 開頭
01:55 「恐龍法官」是怎麼來的?
03:02 選任程序:誰可以當國民法官?
04:31 「國民法官」要做什麼?怎麼做?
05:36 國民法官的優點?
07:04 國民法官爭議1:不懂法律,真的可以當法官嗎?
08:11 國民法官爭議2:國民法官,形同虛設?
09:32 我們的觀點
11:14 問題
11:31 結尾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明年,台灣的「國民法官」制度就要上路了,而到時候一般民眾,也可能有機會,要去審理重大刑事案件!有人覺得,這個制度可以改善「恐龍法官」的問題,但也有不少人,對這個制度還是抱有疑慮。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聊聊「國民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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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ho~大家好,我是志祺!
剛剛說到,國民法官制度,即將正式上路,明年預計會有300起案件,讓民眾參與審理!而最近兩年來,政府也有推出「模擬審判」,用過去的案件,實際邀請一些民眾來試行。很多人期待這個制度,可以解決「恐龍法官」的問題,讓法院的判決,更貼近一般民眾。但也有不少人,還是抱有疑慮。像是前陣子,一位101歲、患有失智症的婦人,三度收到法院通知她被選為國民法官,顯示出這個抽選的系統,還是有待加強。

另外,有人懷疑不懂法律的人,怎麼能當法官、定人生死;但也有人批評說,國民法官根本只是用來替恐龍法官「背黑鍋」的,沒有什麼主控權。今天這集,是我們會員福利「議題許願池」選出來的題目,所以會來跟大家聊聊,「國民法官制度」到底是怎麼運作的?它是不是真的能解決恐龍法官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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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法官」是怎麼來的?】

在一個司法體系中,法官是負責辨別事實、認定罪行、給出判決的重要角色。但談起台灣的法官,很多人的印象,卻是所謂的「恐龍法官」。也就是認為,這些法官都活在「象牙塔」裡,欠缺常識、跟整個社會脫節,導致他們常常會做出一些有違常理、而且跟社會期待有很大落差的判決。

比如在某些命案、或性侵害案件等等,社會關注度很高的案件中,就常看到有人替受害者打抱不平,覺得法官「判得太輕」,沒有伸張正義,根本是放縱罪犯。而在這個詞流行的背後,多少也反映出,民眾普遍對司法的不信任。2018年司法院的調查報告就顯示,有超過六成的民眾,都認為台灣法官的判決並不公正,而對於「法官和法院」,選擇「不信任」的人也超過五成。

在同一份調查裡,有超過七成的民眾認為,台灣如果實施「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的制度,會增加他們對司法的信任。那在2020年立法院,就三讀通過了《國民法官法》,讓沒有法律背景的人民,也可以實際參與審判。那麼,這個制度,實際上到底會怎樣進行呢?

【選任程序:誰可以當國民法官?】

國民法官制度的第一步,就是「選人」。如果你是年滿23歲、沒有犯罪前科、具備高中以上或同等學歷,而且在地方法院的管轄區內,居住超過4個月的國民,就符合國民法官的基本資格。

不過,有法、政、軍、警這類「特殊職業背景」的人,還有跟案件、或當事人有關係的人,都是禁止參與的。另外,如果有身心狀況不適等等的「正當理由」,也可以拒絕擔任國民法官。

那在選任程序上,首先,地方政府就要整理出,符合這些基本條件的「初選名單」。在確定要審理的案件之後,地方法院就會從這個名單中,抽選出一些候選人,再讓這些人到法院,接受法官、檢察官跟辯護人的提問。之後,檢辯雙方可以排除一些他們認為不適任的人。那根據報導,之前的模擬法庭中,檢辯雙方考量人選,有兩個重點:一是看他有沒有基本的思考和判斷能力,二是判斷他有沒有特定偏見,會不會傾向同情某一方。

舉例來說,假設有個案件,被告因為伴侶出軌,而動手打了對方。那檢察官可能就會問候選人,對婚外情的觀感,而如果發現有個人極度厭惡出軌行為,甚至影響到他的判斷,那這可能就會是檢察官,會考慮要排除他的因素之一。那在排除不適任人選之後,最後會用電腦隨機選出6名國民法官,跟幾名備位法官以防萬一。而人選出爐之後,下一步,就是讓他們審理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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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要做什麼?怎麼做?】

目前台灣的國民法官,是所謂的「參審制」,會由三位職業法官,和六位國民法官,九個人共同審理比較重大的「刑事案件」比如縱火、強制性交等,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行,或是謀殺、酒駕致死這類,因為故意犯罪導致的命案,都是國民法官可能審理到的案件,但如果是涉及毒品防制、或少年的刑事案件,則會排除在外。

那假設有一天,你被選上國民法官的話,就要在開庭當天,跟職業法官一起坐上法檯,全程參與審判。也可以在過程中對證人、被害人和被告提問。最後,九名法官必須一起進行「評議」,也就是共同討論案件、並做出判決。首先要決定被告是否有罪,要6票以上同意、而且國民與職業法官都有同意票,才能做出有罪判決。

如果判了有罪,接著就要決定判多重。一般量刑的決定門檻,是要5票以上同意;「死刑」則要有6票以上同意。而且所有量刑,也要職業、國民法官,雙方都有同意票才能通過。

【國民法官的優點?】

從法界到民間,許多人都認為,國民的參與會讓法庭更多元,既會有職業法官的專業意見,也有國民法官的社會經驗。比如有參與過模擬法庭的法官就分享,跟國民法官一起審判,讓他的視野變得更寬,能去注意到更多細節。甚至也有人認為,搞不好國民法官,還更能扮演公正客觀的角色,因為他們跟案件沒有利害關係,審完就走、也會完全匿名,不像職業法官必須面對輿論壓力。

另外,很多法律學者也認為,透過親身參與,民眾會更理解,司法審判的實際狀況跟局限。像在這兩年的模擬法庭中,許多參與者就表示,他們發現,過去覺得不合理的判決,其實有合理之處,也顛覆了以往「恐龍法官」的成見。

比如有人發現,法官判案的限制真的很多,不僅要遵守無罪推定、平等量刑等等一大堆原則,甚至很多他原本以為是證據的東西,其實不符合法律上的證據採納標準。另外也有人說,實際在法官的位置上,真的會去思考犯罪成因、犯人的人生,讓他理解到量刑的沈重。

而除了在法庭上的作用之外,很多人認為,這個制度還可以培養公民意識跟法治教育。因為民眾不再是像過去那樣「只能看」,而是有機會落實到行動,那這種權力跟義務,會讓人民有參與感和責任感,就可能更願意主動去瞭解司法。但儘管有著這些「優點」,還是有不少人擔心,定人罪這麼大的權力,真的可以交給不懂法律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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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律,真的可以當法官嗎?】

在國民法官三讀通過後,不少人就懷疑,沒有受過法學訓練的人,到底要怎麼去判刑。因為,國民法官會審理到的犯罪類型非常多,遍及各種法律,很多罪章的規定也很複雜、難懂,甚至還有法律用語,跟常識定義不同的狀況。但是,也有許多法律學者認為不用擔心,因為台灣用的「參審制」,可以確保審判「合法」,讓國民法官不會只因為偏見或反感,就做出判決。

首先,制度中規定,審檢辯三方,都要用「普通人能理解的方式」去進行審判。比如職業法官就必須要去說明法律原則、審判程序,也要適時幫國民法官整理重點。而檢、辯雙方為了說服國民法官,也會用更白話的方式,去闡述證據跟論點。

另外,目前台灣用的,並不是美國那種讓「全素人」做判決的「陪審團制度」,而是有職業法官會「全程」參與,包括最後的評議也會一起討論。而投票時,也至少要有一位職業法官同意,判決才會成立。不過,這個制度,也引來一些疑慮。有些人認為,這樣一來,還是職業法官主導全局,讓國民法官,根本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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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形同虛設?】

很多反對參審制的人,主要的論點是,在這個制度下,國民法官會被職業法官牽著鼻子走。因為職業法官可以去說明、整理重點,等於掌握了解釋權,會影響到國民法官的判斷。而國民法官也可能會有權威迷思,覺得自己不懂法律,而去順從職業法官的看法。而像之前的模擬法庭中,就傳出有「審判長干涉國民法官看法」,有位參與者還說,他們「被暗示不懂法律」,而且「感覺法官就是不肯放手」。

對此,很多法律學者認為,目前這個制度還在試行階段,所以法官等等的職業人員,也確實還在學著調適自己的做法。不過,他們也認為,在這個制度下,九名法官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不管是國民或職業法官,都有權說出自己的想法。而且,就算是不懂法律的素人,也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在聽完職業法官的說法之後,如果覺得有道理,而改變原本的想法,本來就是很合理的事。那如果不認同,也可以去反駁、或試著說服職業法官。

在民調中,多數的人也認為,民眾如果跟法官一起討論、審判案件,會「更敢於說出自己的想法」,也會「更了解案情,進而做出判決」,而不是讓法官去主導。另外,也有人回歸到制度設計來看,指出所有判決結果,還是要雙方都有人同意,而且國民法官的席次,是職業法官的兩倍,應該不至於會讓職業法官主導全局。

【我們的觀點】

在製作這集影片時,我們一直在思考,所謂「恐龍法官」的問題,到底是出在哪裡?我們覺得,關鍵或許就在於,職業法律人員,跟一般民眾之間的「認知落差」。因為對於司法的認識、期待不同,所以人民跟法官之間,就可能會互相不理解:民眾不理解司法的運作方式,法官不理解民眾的觀感。

對司法人員來說,進行中的案件,他們原則上不太能去談。而結案之後,可能也會覺得,具體情況判決書裡面都有寫,就不太會特別去解釋。但要讀懂判決書的門檻很高,久而久之,司法跟民眾之間,就只能靠「媒體」來傳話。但有時候,有些媒體的報導,會過分簡化、甚至扭曲原意,就會加深這種「互相不理解」的情況。

比如有個案件,一審判死刑,上訴後「發回更審」,新聞標題就寫「死刑遭撤」,導致很多人罵「恐龍法官」放過壞人。但其實,法院只是因為「原判決的理由不夠完備」才發回更審,等調查清楚之後,再做判決。那回到「國民法官」來說,我們覺得,這個制度,確實有機會,去弭平這種落差。想像一下,如果你有機會參與法律審判,不只能更認識法庭的運作,職業法官也不再是高高在上,而是跟你平起平坐,一起去討論案件、定出判決。

那在這個溝通的過程中,彼此之間的認知落差、互相不理解的狀況,或許就有機會解決。當然,這個制度的實際效果,還是要等上路之後再繼續觀察。另外,真的會當上「國民法官」的人,其實也是少數,所以我們覺得,要弭平落差,除了靠司法的改革之外,我們也可以主動去認識更多法律知識,比如關注「法律白話文運動」等等跟法律有關的自媒體,搞不好也有一天也能保護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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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最後就想來問問大家,你看好國民法官制度嗎?

A.不看好,覺得沒有改善恐龍法官的問題,反而變成幫恐龍背書。
B.看好,人民可以實際參與司法,讓專業法律人和素人可以互相交流成長。
C.不知道,感覺有利有弊,要逐步修正,才會比較好。
D.其他,請留言分享吧!

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認識「國民法官制度」!
此外也可以點這邊,看看「殺警案為何判無罪」以及「為什麼要守法」;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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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誤】

感謝觀眾來信提醒,影片中有幾處引用資料有誤或不精確,在此修正:

1. 國民法官基本條件:
「無前科」
應為:現涉刑案未滿一定期間、或被褫奪公權者。

「高中以上或同等學歷」
應為:完成國民義務教育

2. 國民法官適用審理案件:
「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舉例有誤
應為:加重強制性交、強盜放火(犯強盜罪且有放火)

3. 國民法官與「傳統參審制」的不同

世界上所有實施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的國家,大致可區分為「陪審制」或「參審制」。
陪審制:國民專責獨立進行事實認定。
參審制:國民與職業法官一起進行事實認定。

又,目前我國的國民法官制度,與歐陸體系使用的「傳統參審制」有所不同,比較接近日本「裁判員制」、韓國「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的制度,有人稱這種制度為「新型參審制」。
兩者較大不同在於:

傳統參審制(以德國為例):
-通常採取「任期制」,被選出的人會在一定期間內,參與多個案件的審理。
-依照案件類型,職業法官、參審員的人數組成也會不同,小刑事案件中為1法官+2參審員、重大刑案為3法官+2參審員。
-有罪判決和量刑,通常採多數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故在小刑事案件中,參審員得以否決法官,而在重大刑案中,雖法官人數較多,但必須有四票同意,故至少要一名參審員同意。

我國國民法官制:
-依照個案而選任國民法官,每個案件都會重新抽選。
-固定由3位職業法官+6位國民法官共同審理。
-有罪判決和量刑,都要職業、國民法官皆有人同意,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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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專題:https://bit.ly/2w6qKbC
→當鄉民變身「期間限定」法官,法律知識不足OK嗎?:https://bit.ly/3uCfHCv
→臭皮匠同諸葛亮審案,唯命是從或合作無間?:https://bit.ly/3PlrNrL
→未來法院模擬中:如何篩選出公正的國民法官:https://bit.ly/3NV6CLX
→《我在案發現場》恐龍法官將滅絕?你我將坐上法檯,不懂法、被肉搜怎麼辦|國民法官.下:https://bit.ly/3PCGFCr
→國民走入法庭對台灣社會的影響-國民法官制度之展望|黃鼎軒:https://bit.ly/3yzYCdD
→不懂法律的國民法官真的能判案嗎? |楊貴智:https://bit.ly/3awKkmd
→如何運用國民法官參與社會改變? |王鼎棫:https://bit.ly/3uCfvDh
→【國民法官模擬庭觀察】國民法官能助恐龍滅絕嗎?|蔡孟翰:https://bit.ly/3uGAHIl
→你準備好接受國民法官的挑戰了嗎? |廖伯威:https://bit.ly/3uIMgiu
→法渠-國民法官篇-聽各行各業怎麼說:https://bit.ly/3uGZ490
→政大選研中心107-05-09民意調查報告:https://bit.ly/3IvswnU
→時瑋辰/國民法官人民怎麼看?解讀「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民調:https://bit.ly/3IzEddA
→國民法官模擬審判 陪審團協會批法官干涉:https://bit.ly/3c9Ra1e
→「國民法官」民調出爐 有5成受訪者怕法律知識不足:https://bit.ly/3c9RbCk
→太離譜!重度失智101歲婦3度入選國民法官 司法院承諾檢討制度:https://bit.ly/3OZGO2Q
→吳景欽/國民法官模擬庭無罪判決反映什麼:https://bit.ly/3Pm8a2Y
→一場無罪變有罪的判決,國民法官是背書?還是反映民情?:https://bit.ly/3Pf80Ko
→國民法官模擬審判 陪審團協會批法官干涉:https://bit.ly/3Pm6NB4
→王子榮/國民法官:是鄉民的正義,還是殺戮的艱難?:https://bit.ly/3P3ceFx
→國民法官怎麼產生的?:https://bit.ly/3yW1bIC

【 延伸閱讀 】

→恐龍法官的迷思:民意與法治的平衡:https://bit.ly/3PfWC0W
→全宥縢|恐龍法官?!為什麼同罪不同罰?:https://bit.ly/3yqQyMc
→國民參與審判之源起與流變|梁家昊:https://bit.ly/3Po7hqG
→白玫瑰運動之研究——從情感、社會運動與法律修正之角度切入:https://bit.ly/3P4zW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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