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祺七七
2020.04.30

鄧惠文說周揚青「網路公審」羅志祥的行為,不該被津津樂道,你怎麼看?| 志祺七七

各節重點:
01:36 鄧惠文說了什麼
02:47 不同意鄧惠文的論點
04:05 周揚青的行為是恐怖情人嗎?
06:06 私人情感問題該不該在網路上分享?
07:32 我們的觀點:對鄧惠文言論的看法
09:41 我們的觀點:為什麼一開始不想談
10:44 提問
11:03 掰比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如果今天有個人分手之後,選擇在網路上公開前任情人的惡行惡狀,你是會想辦法勸導他用其他的方法解決,還是為他的行為叫好、一起加入撻伐的行列?如果這個時候,剛好有另一個人跑出來呼籲其他旁觀者,不要對這種公審行為津津樂道,你又會有什麼反應?

今天,就讓我們一起起來聊聊「鄧惠文評論網路公審的事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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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ho~大家好,我是志祺!

上週四,羅志祥剛分手的前女友、中國網紅周揚青,在網路上公開爆料,交往9年期間,羅志祥曾多次肉體出軌,也和旗下女藝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相關新聞幾乎攻佔所有媒體版面,以及 YouTube 的發燒榜前30名。

正當輿論幾乎一面倒的抨擊、嘲諷羅志祥之際,著名的精神科醫師、親密關係專家鄧惠文醫師發文表示「訴諸網路公審的情愛報復,不該被津津樂道」、「不要等孩子成為恐怖情人,再來抱怨教育少了什麼」。儘管她後來有強調自己「並不是支持羅志祥,也不是不支持周揚青」,但還是被出征到關閉臉書。

像藝人的私生活八卦這類型的新聞,其實原本不是我們平常會討論的主題,但是鄧惠文發文之後所引起的各種爭議,我們覺得滿有討論價值的,所以今天就有這集啦!

那首先,我們來看看鄧醫師,到底詳細是說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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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惠文說了什麼】

由於現在鄧醫師的臉書已經關閉了,所以我們這邊只能暫時用截圖來看。

首先她明確的對「媒體」和「名嘴們」說,不要過度興奮的談論兩位當事人的好壞,因為年輕孩子在這樣的事件中,看到的可能會是網路制裁會有多強的攻擊力。這種武器,可以拿來彰顯公義,但也可能被用在私仇報復。接著她說,希望家長和孩子討論、辨認,什麼是需要揭發的惡行,但哪些又是屬於個人的情愛糾葛。

如果是犯法的惡行,應該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報警處理;但如果是對伴侶有不滿的地方,包含劈腿、或是觀念不合等等,理性分手是對的,但外人不應該對公審、報復的行為津津樂道。最後,她提醒家長,你我對這個新聞的反應與態度,都會影響孩子之後處理感情的方式,不要等他們成為恐怖情人之後,再來抱怨教育少了什麼。

嗯,後來這篇貼文上新聞,有部分媒體做了特別的解讀,所以她加了一個hashtag,這邊我們就不特別唸出來了。總之她的意思就是,自己沒有要幫羅志祥說話,但也沒有不支持周揚青。

【不同意鄧惠文的論點】

反對鄧惠文的論點,主要有三大類型,以下我們各選一位各領域意見領袖的說法,做為代表。

第一個類型的立場,主要是支持周揚青。像陳沂就說,她看周揚青的報復覺得很過癮,而且鄧惠文也不知道周揚青經歷過什麼,所以沒資格說她的行為像是恐怖情人。當事人做這個行為,應該是有經過評估,自己也要承擔後續的風險。但鄧的發文,看起來就像是在檢討受害者。

第二個類型,則是認為鄧惠文忽視性別權力關係。像徐閉就說,鄧這個「溫柔同理」的想法,就是在要求受害的女性應該要隱忍、不能太激烈,但卻沒有從羅志祥的角度出發,去談這個男性為何有錯。而這樣的社會氛圍,會讓女性在感情中受害的時候,更難以捍衛自己的權益。

第三個類型,是翻出鄧惠文的過去,質疑她發文的目的不單純。像廣告小妹就說,20幾年前鄧惠文就曾經當過小三、劈腿外遇,因此認為這次她就是手法拙劣的在幫羅志祥護航。此外,廣告小妹也質疑鄧惠文的醫師專業,甚至抨擊她譴責受害者,是「女版吳宗憲」。

好的,關於這些爭論,以下我們將會濃縮成兩個方向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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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揚青的行為是恐怖情人嗎?】

很多媒體在報導鄧惠文的觀點時,都會直接用「鄧惠文暗酸周揚青是恐怖情人」的方式來下標,所以我們首先來看看這邊的論戰焦點。

有人覺得,應該要從當事人的行為動機,去判斷她是不是恐怖情人。

支持周揚青的人認為,羅志祥真的太過分了,而且從女方的發文措詞看來,她的動機比較像是要提醒其他人,羅志祥私德不好,不管你是羅的粉絲還是曖昧對象,都可能被他傷害。換句話說,他們比較強調周揚青所受到的痛苦,因為受傷太深了,所以即使有報復的動機,那也只是剛好而已;另一方面,他們也認為這樣的行為對別人有幫助,所以並不會構成所謂的「恐怖情人」。

但另一派的人認為,重點應該是行為的後果,而不只是動機。因為我們外人,並不知道當事人之間詳細發生過什麼,比如說我們不知道周揚青被傷的多深,但大家同樣也不知道羅志祥在這份感情中,是不是有什麼委屈。

那也因為我們很難知道完整的事實經過或雙方的心理動機,而這種網路公審對於某一邊的破壞力,顯然又非常非常強大,因此這一派的人認為,這種公審制裁,確實是滿恐怖的。因為他把東西PO出來之後,就是等著輿論傷害對方,某種程度上,這跟「因為對方劈腿所以就公開他性愛影片」的「復仇式色情」,是差不多的概念。

而在這兩種對立的觀點之外,也是有介於兩者之間的看法。

像我們團隊的性哲學大師鯉鼬就認為,假設羅志祥在這次爭議中,有涉及到「權勢性交」、metoo、甚至是性侵之類的爭議,而且周揚青也想提醒大家注意這類行為的話,那她的公開呼籲,就會比一般的網路公審,還要具有公眾利益的價值。

不過,這邊有一個重要的前提是,爆料內容完全屬實,而且沒有傷害到無辜的人。但實際上,至少在第一時間,大眾真的很難判斷這樣的資訊是不是完全正確,有沒有遺漏什麼其他的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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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情感問題該不該在網路上分享?】

撇除「公審前任的行為算不算恐怖情人」的爭議,私人情感到底該不該拿到網路上說,也是另一個備受討論的議題。

反對的人,主要關注在「網路公審到底能不能解決問題」。這一個立場的人認為,感情是雙方自己的事情,拿到網路上來讓其他人知道,大家也無法幫忙修復失去的戀情,因此當事人實際上能拿到的,就只是同歸於盡的快感,但這樣的行為也可能帶來額外的負面影響。

而支持的人則是認為,這種發文其實是「一個自我療傷的過程」。她要的並不是修復感情,而是讓自己快樂、讓自己好過。要是不這樣做,她可能很難在這段痛苦的傷害中走出來。而鄧惠文的發文,就等於是在「否定受害者討拍的權利」。

另一種支持的論點,則是認為,該不該拿到網路上來說,可能跟當事人的身分有關。比如說公眾人物的感情八卦,一直都是備受關注的焦點,有時候分手的消息出來,大家都會有各種猜測,當事人想低調也很難。默不吭聲可能會被人說心虛、一定是你有做錯,所以這種時候當事人為了保護自己,就應該公開談論私人感情的問題。那這種情況,其實真的也是很常見,但它跟這次的爭議好像比較無關,所以我們就先暫時討論到這裡。

最後,我們想分享一下,七七團隊這邊對於鄧惠文言論的看法。

【我們的觀點:對鄧惠文言論的看法】

坦白說,一開始我們看到這篇文章,沒有預料到後來會引起這麼嚴重的撻伐。

當時我們仔細看了好幾遍,覺得鄧惠文想表達的,並不是要把「周揚青」或「周揚青的行為」,直接跟「恐怖情人」畫上等號,而是比較強調「大眾怎麼反應比較好」,以及「如果社會氛圍都鼓勵網路公審,那可能會帶來的其他問題」。

比如說,要是我們失戀的時候,第一個就想到要用「互相傷害」的方式幫自己療傷,那我們可能會失去其他「更健康」的選擇。或是說,如果有人在其他狀況下,利用網路公審的方式來制裁他看不順眼的人、或個性不合的伴侶,那這個做法所造成的傷害,可能就跟恐怖情人沒什麼兩樣。

所以我們認為,鄧醫師的這個提醒,確實是滿好的反思,但從後續所引發的波瀾看來,這個貼文可能也確實忽略了一些很重要的地方。比如說,很多在討論這個議題的群眾,其實並不只是單純在追求八卦或落井下石。他們可能本身也曾被劈腿過,所以會用受害者的角度去感受周揚青的痛苦,真的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鄧惠文的文章,並沒有做到這個層面的同理,也沒有其他比較積極協助當事人能走出傷痛的建議,只把焦點放在媒體和旁人不應該認同網路制裁的行為,讓不少跟周揚青有過類似傷痛的人,感覺自己「竟然被檢討了」,因此心裡很受傷,甚至認為鄧惠文就是把「想討拍」或「善意提醒」的受害者,貼上「恐怖情人」的標籤。

另外,也有另一些人,會以鄧惠文過去的經歷來認為,她並沒有資格對這種劈腿的事件發表言論。那我們覺得,當然,這部分確實會降低她的說服力沒錯;但另一方面,如果我們要這樣就完全否定一個人說話的資格,或論述的價值,這好像也是有點矯枉過正了。

今天,鄧惠文發言的動機究竟是什麼,其實我們很難判斷。況且她講了大家也不一定會相信,可是無論如何,她這次提出來的觀點呢,我們認為都是滿有討論價值的公眾議題,可惜這些難得出現的討論,卻因為發言者過去的感情經歷,而被全盤否定,甚至失去對話的機會,我們真的覺得滿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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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觀點:為什麼一開始不想談】

早在豬揚變色這件事情剛爆出來的時候,就有很多網友問我要不要聊聊這個議題。但當時我們認為,在沒有涉及metoo或性侵的程度之前,感情糾紛本質上是屬於藝人的私領域。真正完整的事實是什麼、雙方發生什麼事、有什麼感受,外人都難以得知全貌,所以也不便判斷。

這種時候,大家要談這種事情,多半還是依賴自己的主觀好惡,把自己的需求或價值觀,投射在議題上面來談。但這種談法,很有可能會偏離事實,甚至在無意之間對當事人帶來一些難以預期的傷害。

原本我們是這樣想的,直到鄧惠文提出她對網路公審的觀點之後,我們就發現,欸咦,這個事件好像有一個比較接近公眾議題的切入點了,所以想說,那來整理一下各方論點好像也滿好的。像我們在討論這個議題的過程,也順便更加認識自己、理解自己的價值觀和感情觀。所以如果你有情人或伴侶,不妨也趁著個機會跟他聊聊,讓彼此更能貼近對方的想法也不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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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影片的最後,想來問問大家,什麼樣的原因,會讓你想要在網路上公開批評以前交往的對象呢?
A. 覺得自己非常委屈,想要抒發情緒
B. 想要提醒大家注意這個人,不要被他傷害
C. 原則上我不會公開談論這種個人感情的事情
D. 其他,留言分享你的觀點吧!

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一起來討論「網路制裁前任的議題」!
此外也可以點這邊,看看「什麼是權勢性交」以及「開放式關係」;
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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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陳沂|臉書貼文:https://bit.ly/2yXRQ6k
→ 徐閉|臉書貼文:https://bit.ly/3d1WOOl
→ 廣告小妹|臉書貼文:https://bit.ly/3d1UHtI
→ 以及我們的會員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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