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祺七七
2019.01.28

買肉圓沒加辣就家暴,這種人就是欠打?鄉民的「私刑正義」真的是正義嗎?| 志祺七七

各節重點:
01:16 【 私刑是什麼?】
01:38 【 私刑正義就是正義?】
02:39 【 什麼是應有的懲罰?】
04:55 【 司法審判的意義 】
06:11 提問
06:25 結尾
06:38 掰比~別忘了訂閱~!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hiho~大家好,我是志祺!
今天就讓圖文不符用7分鐘的時間,和大家一起從「買肉圓沒加辣事件」來聊聊「私刑正義真的是正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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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以來,新聞出現了不少家暴跟虐童案件,也引發了不少鄉民的憤怒。例如台南有一位 17 歲媽媽跟三名親友把自己的 1 歲半女兒虐待致死,新北市永和某個托嬰中心也傳出了老師虐童案件。

而在網路上延燒最熱烈的,大概就是「買肉圓沒加辣事件」。1 月 12 號晚上新北市傳出一起家暴案,有一位 42 歲男子因為不滿自己的小孩買肉圓沒加到辣,就對他暴力施打,就連在旁試圖阻止這件事的媽媽也一起遭殃受害。索性媽媽為了蒐證,就把這個過程側錄下來,而這段影片被上傳到網路後,就獲得大量鄉民的關注,甚至有人開始肉搜男子的住處。最後,有7位民眾親自跑到男子家按門鈴,並趁他開門的時候給予一陣痛毆。

針對這種「動用私刑」的現象,網路上的看法還滿兩極,有人覺得這代替了法律實現正義,也有人覺得這是在濫用暴力。今天我們就要來聊聊這些觀點,而我也會分享自己針對這類事件的看法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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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刑是什麼?】

剛剛提到那些群眾是在「動用私刑」,那麼私刑指的是什麼呢?簡單來說,私刑就是在還沒經過「刑事訴訟程序」、尚未獲得「法律賦予的權力」之前就對某人做出體罰甚至是處死的動作。

所以像是警察在押送嫌犯的時候偷偷捏他大腿,還有充滿正義感的鄉民私下跑去教訓壞蛋,都是一種動用私刑的行為。

【 私刑正義就是正義?】

有不少人的確覺得,正是因為司法正義失靈了,所以社會才需要「義勇軍」去做行俠仗義的事。雖然「動用私刑」同樣觸犯法律,但這是為了實現社會中真正的倫理道德,讓壞蛋得到應有的懲罰。就像是電影中的蝙蝠俠一樣,當人們只依賴法律卻沒辦法消滅罪惡的時候,城市中需要的就是執行「私刑正義」的英雄。

另一方面,有些人甚至覺得暴力犯應該受到的懲罰就是皮肉之苦,而不是罰錢或關起來,畢竟他們帶給別人的就是這種可怕的身體傷害。所以與其把他們交給文明的司法審判,不如直接採取私下的暴力制裁,才是一種更公平的懲罰。

不過,反對「動用私刑」的人就不這麼認為。他們反而覺得,這些「義勇軍」只是在合理化自己的暴力行為,甚至這種「未審先判先懲罰」的動作,還有可能傷害到無辜的人,例如那個被控有罪的人也有可能是被栽贓、事實上根本無罪。

嗯⋯⋯聽起來這些正反觀點好像都有點道理。那我們又是怎麼看「動用私刑」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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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應有的懲罰?】

剛剛提到,很多人覺得對那些施暴者「動用私刑」是對的,是在讓對方得到「應有的懲罰」。但是,「應有的懲罰」是什麼意思呢?有一種最簡單的理解就是「以牙還牙」,也就是「你對別人做出什麼傷害,你就應該得到什麼樣的傷害」。但如果仔細分析的話,就會發現這個原則在應用上會有困難,甚至傷害到無辜的人。

舉個例子,假設你今天偷偷把我阿嬤賣掉,那麼依照「以牙還牙」原則,我也應該要把你的阿嬤賣掉。可是對我爸爸來說、被賣掉的其實是媽媽,所以這時候他應該也要去把你的媽媽賣掉。那如果依照這個邏輯繼續推下去的話,就會發現其實你全家都應該被賣掉⋯⋯

嗯⋯⋯有沒有覺得這個結論聽起來怪怪的?從這樣來看的話,「以牙還牙」原則似乎會讓很多無辜的人因此遭殃,所以好像也不太能用「以牙還牙」這個原則來定義什麼叫做「應有的懲罰」。

那再換個角度來想,其實每個人對「應有的懲罰」是什麼,判斷標準也不一致。我們來想像一下,假設浩克打了他老婆一拳,這時鄉民A可能會說浩克也應該被揍一拳,這樣才公平。但是鄉民B可能又跳出來說,不行不行,浩克太壯了,他的一拳等於一般人的五拳,所以他應該被揍五拳。這時候鄉民C又蹦出來說,不行不行,浩克有被虐傾向,你打他的話他會爽翻天,所以不應該揍他,應該罰他錢。那麼,這時候應該以誰為標準呢?

又假設鄉民ABC最後達成共識、認為應該罰他錢,但現在又跑出鄉民EFG,而且他們又出了不同意見,那麼結論是不是又要改變呢?如果這樣一直推下去,就會發現除非得到全民共識,否則我們根本沒辦法決定浩克應該得到什麼樣的懲罰。

欸?有沒有覺得很熟悉,這個獲得全民共識的部分,好像就是一種民主機制嘛。
也就是說,在獲得社會的全民共識之前,我們其實沒辦法決定壞蛋們應該得到什麼樣的懲罰。

而且從剛剛的推論來看,我們可以發現私刑正義本質上是一種「個人的正義」,或至少充其量只是基於個人價值觀出發、號召一群想法跟你類似的人所實現的正義,但它並不是一種經過廣泛、充分、理性的討論後所獲得的共識,所以這種正義的標準其實很浮動、充滿不一致。

而我們也是基於這樣的理由,覺得「動用私刑」並不是一個實現正義的合理做法。

【 司法審判的意義 】

剛剛提到「應有的懲罰」需要經歷全民的共識,但我們又不可能每個案件都讓所有人一起來討論跟投票,所以我們勢必得找出一個機制來替代這個動作,而且也要承認這個機制代表的是全民共識。所以,接著就產生了各種法律規範跟司法審判機制,大家先一起來訂定各種罪行罰則,然後建立一個罪證蒐集的程序,再設立一個大家都認可的審判公權力,這樣就能節省大家的時間,同時盡可能做到公正客觀的裁決,給予壞蛋「應有的懲罰」。

但你可能會問,那如果司法機制產生漏洞的時候應該怎麼辦呢?這時候就可以「動用私刑」了嗎?

從我們的角度來看,當然也不是。就像剛剛說的,「動用私刑」跟「讓對方得到應有的懲罰」之間還是存在著差距,就算「動用私刑」可以實現一部分人心中的正義,但它也不一定會是社會共同討論過後所認可的「應有的懲罰」。

所以這時候我們應該做的是先思考怎麼改善司法機制,並且監督政府有沒有做好相關的修法跟配套措施。至於說,是不是只要法律有規定、而且交由執法者執行,那麼對壞蛋進行暴力懲罰就是合理、符合正義的呢?關於這個問題,其實就涉及到國家公權力能不能使用暴力的問題,當然也包括死刑議題,這很複雜,我們之後有機會再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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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問問大家,如果是針對蝙蝠俠對壞人動用私刑的例子,你覺得他是在實現真正的正義,還是只是在濫用暴力呢?
A:實現正義!
B:濫用暴力!
C:其它!歡迎在底下留言分享吧!

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私刑正義」的議題!
此外,我們以前也做過「轉型正義」的影片,如果你對正義話題有興趣的話趕快再去看看!
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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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台南虐童4】17歲小媽媽涉虐死女兒 臉書日常!揪唱KTV:https://bit.ly/2WeE0E4
→ 【快訊】台南虐童致死案 17歲生母裁定收容、3加害人聲押:https://bit.ly/2S8dnRG
→ 永和托嬰中心驚傳虐童 侯友宜:絕不姑息暴力:https://bit.ly/2FKdeOJ
→ 影/新北托嬰中心虐童 3師涉傷害各以3至5萬交保:https://bit.ly/2FYeS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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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圓沒加辣遭毒打 妻小首出庭控林男家暴:https://bit.ly/2Dwt5Oy
→ 7網友對肉圓爸動私刑遭逮 其中一人才剛因持槍交保...:https://bit.ly/2THfQjg
→ 門前圍滿人都帶辣椒 「肉圓男」嚇到借住親友家:https://bit.ly/2S60kjV
→ 私刑維基百科:https://bit.ly/2MqS7RY
→ 擅用私刑定義:https://bit.ly/2WeU3S4
→ 個人臉書:Ping Kai Huang:https://bit.ly/2CL3T5c
→ 帕金森瑣碎定理維基百科:https://bit.ly/2dtUaX4
→ 謝宜斌觀點:遲來的正義絕不是正義:https://bit.ly/2WeZFMn
→ 私刑正義的省思:「司法為民」真義為何?:https://bit.ly/2RIUxRY
→ 不鼓勵私刑正義 黃國昌:但改革蹉跎與立法怠惰更無法忍受:https://bit.ly/2Dv5r54
→ 150村民「私刑正義」活活燒死2嫌 墨檢:人家清白的:https://bit.ly/2Rc1cPx
→ 網路誤傳綁架兒童 墨西哥2男遭村民私刑燒死:https://bit.ly/2RLTYqn


【 延伸閱讀 】

→ 李念祖專欄:報復不是正義:https://bit.ly/2RHV1Yq
→ 私刑將強姦累犯打死,這就是「正義」?https://bit.ly/2T6xhK5
→ 荒謬至極的「私刑正義」:https://bit.ly/2DwS840
→ 懲罰與公義:從《教父》看法律哲學:https://bit.ly/2CGT0kR
→ 觀點投書:私刑絕非正義而只是逞兇鬥狠:https://bit.ly/2RaxB95
→ 以夜魔俠與制裁者為例,探討「私刑制裁」尋求正義是否合理:https://bit.ly/2CBCZ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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