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祺七七
2020.03.02

為什麼青峰唱自己寫的歌還會被告?法律真的可以保護創作者嗎?| 志祺七七

各節重點:
01:30 吳青峰跟林暐哲發生什麼事?
03:12 為什麼唱自己寫的歌卻被告?
05:23 爭議點在於「合約終止了沒」
06:44 未來可能的發展?
08:58 我們的觀點
10:47 提問
11:22 掰比

(註)本文末含有資訊勘誤/補充



---【 影片口白逐字稿 】---


上禮拜音樂圈有個很重要的新聞,蘇打綠的主唱吳青峰被台北地檢署以涉嫌違反著作權法起訴。嗯?這些詞曲都是青峰自己寫的,為什麼竟然會被說違反著作權法,這樣未來青峰還能唱這些自己寫的歌嗎?

今天,就讓我們來聊聊「青峰被起訴」的事件吧!

-

蘇打綠應該可以說是我們這個世代的共同記憶。創始團員吳青峰,在2月23日才剛在台北小巨蛋舉行個人演唱會「太空備忘記」,結果隔天就被台北地檢署,以違反著作權法的名義起訴。

被起訴後,蘇打綠的團員們紛紛在網路上聲援支持青峰,好幾篇讀起來都很令人感嘆。像是貝斯手馨儀表示:「其實我們一直都還是我們認識的我們,青峰也還是都沒有變,還是我一開始認識的那個男孩」。而鼓手小威則有提到一些對於整件事情的看法,他表示:「青峰正在經歷的,怎麼看都不像是一個已經公開聲明彼此祝福的恩師會對自己疼愛了十幾年的徒弟做的事情,我想不透。」蘇打綠的團長阿福也PO文說:「任何一個創作者,都不應該被剝奪掉唱自己歌的自由」。

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情呢?這裡面涉及到一些法律或者非法律的爭議,就讓我們接著簡單整理給大家。


-

【吳青峰跟林暐哲發生什麼事?】

我們先簡單介紹一下一些背景資訊,給比較不熟悉蘇打綠的朋友們。

當事人之一的青峰,大家應該都很熟悉,另一位當事人林暐哲是很資深的音樂製作人,他在2003年的海洋音樂祭發現了還不太有名的蘇打綠,進而展開合作。這一合作就是十幾年,在這十幾年的時間裡,蘇打綠從一個學生樂團變成家喻戶曉的天團,林暐哲跟青峰之間,像家人又像夥伴的這個師徒關係,也一直相處融洽,即使在2017年蘇打綠宣布暫時休息,青峰還是單飛成為了林暐哲工作室的第一位歌手,但這樣的關係卻在前兩年產生了一些變化。

這些變化可以從林暐哲對青峰提出的法律動作得知。2019年,林暐哲對青峰提出了一個叫做「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聲請,這個意思是林暐哲當時認為青峰正在侵害他的權利,因此要求法院立刻命令青峰,不能夠繼續公開演出、或者是在一些音樂平台上面販售他的作品。這部分的細節我們待會再說明,這邊想先跟大家說的事情是,智慧財產法院針對林暐哲這個「假處分」的聲請,已經在去年9月裁定駁回了,所以青峰未來並不會被「禁止」唱他曾經寫過的歌。

除了假處分的聲請,林暐哲還有分別提出刑事的告訴、以及民事的損害賠償,前者這個刑事的告訴,就是這次青峰會被檢察官起訴的原因。而後者,目前根據報導,也還在訴訟的程序當中。我們就先從智慧財產法院的公開資料,來看看兩邊的爭議究竟是什麼。以及為什麼青峰唱自己寫的歌卻還是會被告。

【為什麼唱自己寫的歌卻被告?】

智慧財產法院的裁定內容裡面,有詳細提到兩邊發生的事情。

整件事情大概是這樣的,青峰跟林暐哲之間有著三個合約,分別是「經紀合約」、「錄音版權授權契約」以及這次爭議的「詞曲版權授權合約」。這個合約是在2008年8月就簽下的,兩邊約定的內容是:青峰在「合約期間內」所有創作的詞、曲、音樂著作,以及「簽約前」的所有詞、曲音樂著作,都會以「專屬授權」的方式,授權給林暐哲。這個專屬授權合約的功能是,在合約期間內,都只有這個「專屬被授權人」,也就是林暐哲,擁有這些詞曲著作的「完整利用權利」,也就是說,依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在合約的授權範圍內,青峰真的是要取得林暐哲同意,才能夠演出、或者是發行這些歌曲。

等等,這聽起來好像不太合理,為什麼青峰自己寫的歌,竟然還要經過林暐哲的同意才能唱?

其實專屬授權這樣的制度,是一種「專心創作」跟「商業推廣」之間的專業分工。享有著作權的創作者,把這個著作的利用權利,授權給他信任的、或是最有辦法推廣作品的人。而取得授權的人,自然會想盡辦法行銷、推廣這些作品,以取得最大的回報,這反過來也會讓創作者獲利。如果沒有這些授權的制度,創作者一邊創作,可能還要一邊跟各種人談授權、甚至要到處告別人盜版,這些都是不太實際的事。但這樣的授權,也不會是毫無限制的。林暐哲必須要在合約規定的期間,以及特定的授權範圍內,才能擁有這些授權詞曲的著作利用權。而這個「是否在合約期間」,正好是兩邊爭議的核心。

林暐哲這邊就是主張,青峰2019年在合約期間內,沒有經過他的同意,就在中國的「歌手」節目,公開演唱「歌頌者」這首歌,又透過青峰的「哈里坤」公司,把「歌頌者」、「作為怪物」、以及「巴別塔慶典」這幾首歌,在各大數位音樂平台上面發行。林暐哲認為,這些事情都侵害了他依據「專屬授權」合約,所取得的著作利用權。


-

【爭議點在於「合約終止了沒」】

根據智財法院的裁定內容,我們可以看到,兩邊所簽的這個「詞曲版權授權合約」,會在每年的12月31日到期,但是它有一個「自動延展」的條款,如果任何一方不想要「自動延展」下去,就必須要在合約到期日三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也就是必須在那年的9月30日前,用存證信函表示希望不再續約。

這次雙方的爭議就在於,到底2018年底的時候有沒有「終止合約成功」。青峰這邊在法院的主張是,他在2018年9月時,有當面跟林暐哲達成不續約的共識。並且在10月26日時,為求慎重,又以存證信函再通知一次。但林暐哲這邊則否認他有當面跟青峰達成不續約的共識,然後因為青峰是在10月26日才寄發存證信函表示不續約,已經超過合約規定的通知期限,所以這個合約就自動延展一年,變成是到2019年的12月31日才到期。

雖然我們目前還看不到地檢署起訴的內容,但合理推測,地檢署的檢察官應該是認為雙方的合約,並沒有在2018年就達成不續約的共識,也就是自動延展了一年,所以才會認為,青峰在2019年的演出跟發行,可能就會侵害了林暐哲這個「專屬被授權人」的著作權。因此就把青峰給起訴了。


-

【未來可能的發展?】

雖然說被檢察官起訴,但起訴並不代表就是有罪,或是就一定會被判刑。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最嚴重的狀況可能會是易科罰金,當然,如果達成和解或是法官認為沒有犯罪,也都不會有事情。另外,大家也很關心,青峰究竟還能不能唱自己的歌。這部分根據現有的報導跟裁定內容,雙方目前應該已經沒有這個專屬授權的合約關係了,也因此不管未來法院怎麼判決,青峰應該是可以繼續唱著那些大家熟悉的歌曲的。

至於判決會怎麼判呢,坦白說,我們不是當事人,也無法預測最後的判決結果會如何,不過我們在看去年智慧財產法院的裁定時,覺得當時一些法官的看法蠻值得分享的。

首先,智慧財產法院的裁定裡面有一段引用了青峰跟林暐哲在2018年12月8日的Line對話截圖,認為林暐哲當時,並沒有反對青峰宣稱要「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事務」這件事,所以青峰這邊主張合約在2018年底已經終止這件事,並不是沒有道理的。

另外智慧財產法院也提到,2019年4月時,兩邊其實有針對「歌頌者」這首歌的授權還有一些電子郵件的往來討論,法官依照兩人的互動,覺得林暐哲並沒有提出好的理由,來說明為什麼青峰不能夠公開表演自己創作的這首歌,因此可能也需要再調查林暐哲有沒有「權利濫用」的問題。

還有一點是,智慧財產法院的法官有講到,青峰是知名歌手跟創作人,他的作品廣受大眾喜愛,而且有相當的影響力,而林暐哲從2008年取得專屬授權以來,幾乎對於青峰所有作品有絕對的掌控權,但一個作品必須要積極使用才能對創作者、專屬被授權人、以及一般利用人跟公眾有正面的效益,如果貿然禁止青峰再使用跟演出,可能會對公眾權益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最終法院也駁回了林暐哲的假處分聲請。

從這些智慧財產法院的見解看來,其實法官把著作權法的目的表達的蠻清楚的。不過這是去年的裁定,而且跟未來的刑事法院也是不同的體系,刑事法院的見解未必會相同,因此未來的發展,還是要等實際的判決結果才知道。

【我們的觀點】

我相信打粉以及喜愛青峰的歌迷們,聽到這樣的消息,應該都會很難過,覺得兩邊曾經是那麼親近的關係,卻走到現在這樣必須在法庭上對質。另一方面可能也會為青峰抱不平,畢竟這些歌即使是真的有專屬授權,但畢竟還是青峰創作的作品啊。從制度以及合約的角度來看,專屬授權這樣的方式其實並不少見,畢竟創作者跟經紀人或是唱片公司之間本來就會互相分工,只要雙方都同意其實沒有太大的問題。

但這次雙方的合約還是產生了爭議,這裏真的,還是得要提醒大家,在生活中或職業生涯裡面所簽的每一份合約,都要多多注意內容寫了什麼、期限又是到什麼時候。如果不懂的地方盡量多找律師諮詢清楚,才能盡可能地保障自己的權益。

不過回到這個爭議本身,我們想講的是,其實著作權法最初的目的,是要讓創作者可以放心創作、並且讓創作的心血可以被保障。但實際運作起來卻反而好像限制到創作者本身演出跟使用作品的權利,真的是有點神奇就是了。其實兩邊的爭議還有一個是商標的部分,這個也是另一個可以好好花時間討論的議題,不過今天主要想要討論的是著作權,商標的部分就之後再討論囉。

最後在,我們還是想要引用一下青峰前幾天在臉書上面講的一段話,「不管發生什麼,Tomorrow will be fine」。

-

看完今天的影片,想要問大家的是,你覺得誰比較有道理呢?
A:應該是林暐哲這邊,畢竟合約就是自動延長一年了,應該要尊重合約。
B:應該是青峰這邊,對恩師的信任換來法律訴訟,創作者不該被這樣對待。
C:兩邊好像都有合理的點,可能是著作權法有問題,才導致這樣兩敗俱傷的結果。
D:其他,留言告訴我們吧!

最後,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影片,歡迎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青峰為什麼會被起訴;
此外,也可以點擊這個地方,看看關於智財權的爭議討論,以及探討不少簽約問題的YouTube觀察日記系列影片。
那麼,今天的志祺七七就到這邊告一段落,我們明晚再見囉~掰比!


-

【補充資訊】

也有其它頻道從法律的專業角度來看這次的爭議,分析青峰與林暐哲誰比較有機會勝訴,例如:
【貓奴律師】苗星Meowsing 的這支影片 ? https://youtu.be/PMIDBu1eysY
巴毛律師法律晚自習 的這支影片 ? https://youtu.be/CYjJ07LonxY

大家可以一起參考看看!



-

【 本集參考資料 】
→ ? 智慧財產法院 108 年度 民暫抗 字第 4 號裁定(108.09.24):http://bit.ly/2Vyx5rj
→ ? 青峰遭北檢起訴 恩師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法:http://bit.ly/2vvnSFA
→ ? 青峰挨告觸犯著作權法 法界:「局面對青峰有利」:http://bit.ly/2uJTC9w
→ ? 青峰與恩師鬧翻? 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http://bit.ly/2VyxiL7
→ ? 你寫的歌不是你的歌?你的名字不是你的名字?:http://bit.ly/3cq47ja
→ ? 【獨家】吳青峰可演唱自己寫的歌! 林暐哲聲請假處分遭駁確定:http://bit.ly/2PU1Kfd
→ ? 【青峰15年孵出個唱5】吳青峰遭林暐哲提告 情同父子一場空:http://bit.ly/3ahm01V
→ ? 蘇打綠團員聲援吳青峰 相信法官會還公道:http://bit.ly/2VD6BVu
→ ? 遭恩師林暐哲提告起訴 吳青峰說話了:http://bit.ly/2PE2lRU
→ ? 面臨無歌可唱危機!青峰被恩師控告侵犯著作權遭起訴:http://bit.ly/39h5j6B
→ ? 唱自己寫的歌挨告遭起訴!揭青峰合體蘇打綠幕後爭議:270首歌、41商標侵權纏訟中:http://bit.ly/2VIpIhb
→ ? 【青峰起訴】林暐哲不只告刑事 還求償50萬並要求登報:http://bit.ly/2VE7IV0
→ ? 青峰因著作權法被起訴,律師談兩大攻防重點:http://bit.ly/2VD6RUs
→ ? 從蘇打綠吳青峰案談契約延展及專屬授權:http://bit.ly/2TsZexb
→ ? 雷皓明/青峰寫的歌為什麼自己不能唱?:http://bit.ly/2TdcCGM
→ ? 青峰遭恩師控違反著作權法 撕破臉疑因上億人民幣版稅 (鏡週刊):http://bit.ly/32FeL12
→ ? 吳青峰臉書PO文:http://bit.ly/3akXQDA

【 延伸閱讀 】
→ ? 音樂人、影像工作者不能不知!音樂著作權完整解析:http://bit.ly/2PHrqeS
→ ? 著作權小學堂 | 青峰為何被檢察官起訴了?雙方各自在法庭上的主張是什麼?有勝訴的機會嗎? | 著作權知識 | 貓奴律師 | 生活法律小學堂 | 看貓貓學法律:http://bit.ly/2TscKkI
→ ? 青春頌歌──蘇打綠:http://bit.ly/3csZIML
→ ? 專訪|從小舞台唱到成為壓軸的海祭天團——蘇打綠:http://bit.ly/2wjbZCD
→ ? 瘋狂伯樂林暐哲:http://bit.ly/3cnuRB3
→ ? 不只不能唱自己的歌!蘇打綠恐也不能用自己的名字演出:http://bit.ly/39fzjjn
Share to: Facebook / Line
是膝蓋不夠軟、還是腸胃不夠力?恐龍滅絕的原因究竟是?《 七七科學探索 》EP 008| 志祺七七